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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分则论文发表统计

发布时间:2024-07-05 20:58:23

中国刑法分则论文发表统计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 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 侵犯知识产权 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的论文篇1 浅析刑法中正当化行为初 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一直都是一个歧义众多的法律术语,一如“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孔,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逻辑学认为,要想深化研究某一理论,明确基本概念必不可少。所以,面对这个有着众多歧义,且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刑法概念——“正当化行为”,首先要做的,便是厘清其内涵外延,明确其类型划分,而这无疑对“深化刑法理论研究,完善正当化行为的刑事立法,推动正当化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1 正当化行为的理论界定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的行为,统称为违法阻却(性)事由,但日本有学者称其为“正当化事由”,或注括号“阻却违法事由”;德国有“阻却违法性”和“合法化事由”等词语;意大利多用“正当化原因”一词;俄罗斯以“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来予以表述。而“合法抗辩事由”则是其在英美双阶层刑法理论体系中的指称。我国大陆对于正当化行为的称谓就更多了,学者们对此莫衷一是。 在诸多称谓中,最具典型的便是以下五种: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非犯罪化、正当化事由。 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的正当化行为 要在众多称谓中厘清正当化行为的确切内涵,我认为,首先至少必须要研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并进行概念对比。 2.1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宏观说明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构成要件该当性(核心)、(事实的评价)—违法性(法律的评价)—有责性(责任的评价)”这样的三阶层评价系统。它将一个整体的行为,以不同的意义划分为不同的犯罪成立要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犯罪构成系统则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四要件以“社会危害性为内容出发点,以要件齐合填充为构造形式”,意图从整体上综合宏观的评定犯罪行为。 2.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在实质内容上的对应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中“构成要件”的要素的种类: 行为主体(只含“自然人与法人”及“特定身份”之内容,无责任能力评价) 行为客体(结果犯/行为犯,“法益”—社会秩序的想象价值) 行为(核心.符合构成要件的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时间、地点、实施方法或手段) 行为状况(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行为结果 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对应性: 2.2.1 “该当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行为主体特定身份要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行为客体——犯罪对象 行为、行为状况、犯罪结果——犯罪客观要件 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内容 2.2.2 “违法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的违法性判断中阻却违法事由(消极违法性因素,但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进行考察)——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但在对行为作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查时,又必须考虑是否具有这种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情形) 实质的违法性判断——犯罪客体要件 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判断存在着超法规性,即合法化事由的合法存在;实质违法性只是‘yes’ or ‘no’的问题,并无程度上的差别。 我国:罪刑法定要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客观要件都由刑法规定;犯罪客体要件与犯罪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紧密相连,它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2.2.3 “有责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责任”要素包括: 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负罪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责任故意:仅为对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 责任过失:判断是否具有阻却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性 期待可能性:期待行为人在彼时彼景下作出其他适法情形 对比: 责任能力要素——犯罪主体要件下的责任能力 责任的故意和过失——归于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因素中 期待可能性,暂时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完整部分 3 结语 形式上的侵害性、实质上的正当化、法律后果上的阻却事由,以及不受法律否定评价的性质,正是正当防卫的经典表述。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法系都对正当防卫进行不懈的研究,正说明了刑法谦益性是现代刑法的大势所趋,刑法体现人权保障是当今刑法的人心所向。所以,为法秩序所容忍、为保护法益所必需、法益衡量的重要标准——即是正当化行为合理存在的依据。正当化行为,既是对不必要的自我牺牲精神的反抗,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手段,我期待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可以将正当防卫纳入,从而具体贯彻程序高于实体、保护重于打击、预防先于惩罚的现代刑法理念! 刑法的论文篇2 论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病态现象,然而只要人类社会存续,犯罪必然如影随形,“刑期于无刑”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基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犯罪行为人处以重刑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世界性偏好,即使在公认的法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也是难以得到超过半数的支持,由此可见一斑。具体到我国来讲,重刑思维就不仅仅是偏好,而是一种汹涌澎湃的狂热了,“刑, 从刀 ,井声, 刭也。”刑的本意就是一把刀,用来割人脖子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镇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武器。从古至今,这一思想得到了极好的继承及发扬。然而正是这种可以理解且极具弥散性的重刑思维,深刻影响了我国刑法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的各个方面,其正面效应趋向递减,而日益成为横亘在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本文拟对我国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的渊源、表现、危害性进行分析,提出改善重刑思维可能的努力方向。 一、重刑思维的渊源及传统 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刑罚严酷而苛杂的开端,“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夏刑则大辟二百,髌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尚书大传》)春秋战国以至秦国的强大到最后统一六国,历经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的不断发扬,重刑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其认为由于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君(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大敌矣。”(《 商君书·错法》),因此民众是可治理的,治理的工具就是赏和罚,而且在法家的眼中,这两种驱驰民众的方法并非同等重要,罚的力度远远大于赏,即“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 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特别在社会动荡不安、利益纷争加剧的时代,刑罚轻缓是无法治理国家的,“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显学)而根据社会现实加重刑罚则会收到“ 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的目的,即“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商君书·说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而且重刑主义被包装为爱民举措,民众畏惧重刑,就不会以身试法,反而对其是一种爱护。 “夫火烈 ,民望而畏之 ,故鲜死焉,水懦弱 , 民押而玩之 ,则多死焉 ,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其后虽历经汉代学者反思及批判,抛弃绝对追逐重刑的做法,但因这一思想契合封建帝国中央集权的需要而被隐蔽地保留下来,即董仲舒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改造方式,剔除了绝对重刑主义过分暴虐残酷的内容,吸纳其对于君主专制集权有益的观念做法。在其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重刑思维的面目虽然大体上趋于温和,但其内核却历经王朝更迭而未曾变异,如同远古的幽灵般一直盘踞在上到执政者,下到普通民众的观念之中。 二、重刑思维的表现形式 1、复仇思想根深蒂固,重刑观念挥之不去 作为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文明社会之间缺乏过渡时期的国家,没有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洗礼,旧有观念从未被彻底抛弃,而西方舶来的人道、自由、法治等进步观念未彻底扎根于国人心中,反映在刑法领域,就是复仇思想和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自古就有“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复仇思想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及宽容,而这种态度反过来又鼓励着复仇思想和行为的持续存在。在现代社会,追诉犯罪的权力原则性地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所有,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复仇。但是复仇观念并未因此无用武之地,只是变换了存在并起作用的领域而已,它仍然广泛存在于公共舆论空间。审视来今年来的社会热点,被公众及学界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案件,因为脱离大众朴素正义观而被认为量刑过重以外(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其余案件中,公众主导的舆论均一边倒地呈现要求对被告人处以重刑乃至死刑严惩,如张明宝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2、对立法中新增罪名及加重刑罚的强烈诉求 纵观近期的刑法修正案,对民众意见广泛听取,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替考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法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相对于已经被立法机关吸纳而成为刑法条文的建议,因此公众强烈呼吁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许多学者也积极为增设该罪论证。但是将扶危济困的道德义务上升到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是否符合刑法理论自洽性的问题,而且对公民课以过高的义务,过分限制公民行为自由。 三、重刑思维的危害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恶化刑事被告人的处遇。 重刑思维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更加追求“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相信重刑乃至死刑在整个刑罚体系甚至整个社会治理手段中具有最大的效用,“禁奸止恶,莫若重刑,禁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这种观念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反而出现“失期当斩、举大义亦死”的尴尬局面,逼迫民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在司法机关的追诉惯性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正当权利被忽视和牺牲了。 2、阻碍现代法治的推进,蚕食司法改革的空间。 当代刑事法治建设具有一些普世公认的价值追求或者说评价标准,例如刑罚轻缓化、人道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未决犯不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等。虽然各国因为国情不同而对刑事法治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形态各异的法治建设道路,但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的有罪推定、重刑思维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现实的刑法运行过程各方面都或深或浅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 “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但是因为该案被告人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恶劣的手段和及严重的犯罪结果,相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公众在对比之后自然对李昌奎案的死缓判决表示抗议,终审法院不得不做出“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该案判决结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表决的”的声明。此前“为中国死刑判决立下创新型的标杆”的期许也显得过于乐观,这种尴尬结果准确地说并不是该案判决过轻,而是药家鑫案判决过重,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时候在强烈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下对后者作出了妥协,导致此后类似案件只可重不可轻的结果。这种案件恶劣的社会效应及其不利于我国限制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实现。 3、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和国家形象 从具体层面来说,我国在重刑思维影响下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广泛开展,因我国在贪污等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罪名,依据“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旦潜逃境外即难以被遣送回国。我国每年实际执行死刑数一直讳莫如深,不但国际社会无从得知,国内学者对此也有“囿于缺乏司法信息等第一手研究材料而无法做到具体深入和理论联系实际,从而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2〕的困惑。在经历共九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九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刑法存留的46个最高刑保有死刑的罪名中,仍然有很大的削减空间。 四、改善重刑思维的努力方向 1、增加对犯罪的宽容度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挑战社会最极端的方式。它理所当然受到社会中所有良善公民的憎恶,这种憎恶对于威慑犯罪、捕获犯罪人、对受害方给予心灵慰藉都是非常有益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来说是不可缺少的。”〔3〕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深厚侠义精神的国家来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是支撑社会良好运行的动力。如同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每个社会因其独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必然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犯罪数量。如今的人类依旧对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正是因为人类更加意识到人本身的价值,意识到犯罪并不是个人绝对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识到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犯罪政策,才让我们对于犯罪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不是寻求用对其课以超过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的重刑来抗制犯罪。 2、承认刑罚的作用的有限性 与道德、舆论、行政措施等现存的对抗犯罪的方法相比较,刑罚确实是最具强制力且威慑力的措施。一种意识上拟制的愿景。另外,刑法的运行所存在的副作用越来越被认识到,其报应犯罪的同时也刺激犯罪,预防犯罪的同时也滋生犯罪。如耶林所说“刑法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心理上抛弃刑法万能的思想,接受刑罚作用的有限性,宽容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而言,对刑法本身也需要宽容的保护,它是刑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必须空间。 3、积极引导民意,创造民意与司法之间相对独立的空间 民意与司法是一个亘古常新的话题,尤其在刑法领域,民意与刑法的交互影响始终是刑法运行中不能忽视的重大课题。刑法与道德关联密切,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各部门法之中独得公众恩宠,备受媒体瞩目,特别在重大案件中想低调而不可得。在许多情况下,公众的密切关注与刑法运行呈良性互动的关系,公众与刑法的距离拉近,增加了认同与理解,刑法的价值理念与具体规范也得以传播与遵行。但重刑思维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十分广泛的民意基础,稳定性极强,如果要对其予以改善,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运行中不能一味的妥协与屈从,刑法不应只是被动的反映社会,在社会变革与进步中也应有所担当,成为引领社会心理的力量。另外,刑事司法办案毕竟是极具专业性的活动,其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应当与民意保持一定的隔离,减少它对案件审理的负面影响,从前文对药家和李昌奎案的分析中,司法机关对民意的态度如草上之风,对于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极大的损害。 猜你喜欢: 1.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3000字 2.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3. 刑法毕业论文 4.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本 5.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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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的等级主要取决与期刊,期刊级别高,自然也随之增高,发表在什么级别的期刊上面,所产生的效果肯定是不同的,给你搜集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采纳我吧。SCI源刊>EI源刊>国内中文核心>CSCD>EI会议>SCCSI(南大核心)>科技核心和一般行业核心>普刊(本文出自:普刊学术)SCI源刊无疑是最权威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已经没有SCI会议论文这个说法了,因为SCI数据库已经不再接受会议论文。只接受期刊论文。EI源刊也是属于比较权威的文章,但是EI源刊是允许有中文稿件存在的,如果你是投过内的EI源刊,那么其录用难度与国外一般的SCI难度其实相当了。当然EI源刊中也有水刊,EI公司以前是每年更新一次EI目录,现在是每个月更新一次,所以现在如果投比较水的EI源刊,有一定风险。中文核心算是比较权威的国内期刊论文,现在是每3年更新一次。但是中文核心中,有些期刊可能既是中文核心,又是EI源刊,这种期刊一般录用难度都很大。(本文出自:普刊学术)CSCD,被称为中国的SCI,不过这种叫法有失科学性,总体上讲这种文章还是比较权威的EI会议,这个争议比较大,但是一般来说,只要你文章进EI数据库被EI检索,其论文级别还是比较高的CSSCI,又叫南大核心,它只是名字中出现了SCI,它与SCI没有任何关系。主要面向社会科学类的论文一般核心:这种论文相对来说比较好录用1 、什么是核心期刊 ? 简单地说,核心期刊是学术界通过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对于期刊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以情报学理论为基础,将期刊进行分类定级,把最为重要的一级称之为核心期刊。2、什么是中文核心期刊? 对中国(不含港、澳、台)出版的期刊中核心期刊的认定,目前国内比较权威的有两种版本。一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每年出一次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以下简称《引证报告》);另一种是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下简称《要目总览》)。《要目总览》不定期出版, 1996 年出版了第二版, 2000 版,2004年版。2008年版暂未出版。《要目总览》收编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各种学科类别的中文期刊。其中对核心期刊的认定通过五项指标综合评估。《引证报告》统计源期刊的选取原则和《要目总览》核心期刊的认定各依据了不同的方法体系,所以二者界定的核心期刊(指科技类)不完全一致。3、什么是国家级期刊? 一般说来,“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4.什么是“省级”期刊? 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5、什么是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刊发的文献以学术论文为主,而非学术期刊刊发的文献则以文件、报道、讲话、体会、知识等只能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而不是论文的文章为主。由于《总览》选刊的依据是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 ,并不强调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的界线,对此自然也就没有进行严格区分。 具体说来,《总览》学术与非学术不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期刊的定性,二是期刊的宗旨。本内容转载于、什么是CN类刊物 ? 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7、什么是ISSN类刊 ? 现在许多杂志则同时具有CN和ISSN两种刊号。所谓ISS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地外注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前标注有ISSN字母。8.什么是CSCD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来源期刊简称为CSCD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分为核心库和扩展库。核心库的来源期刊经过严格的评选,是各学科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核心期刊。扩展库的来源期刊也经过大范围的遴选,是我国各学科领域较优秀的期刊。核心库期刊:669种(以*号为标记); 扩展库期刊:378种(动态)。9.什么是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经过严格的定量和定性分析选取的各个学科的重要科技期刊。2005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共1608种。10.什么是SCI期刊 SCI(《科学引文索引》,英文全称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是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出版的一部世界著名的期刊文献检索工具。它收录全世界出版的数、理、化、农、林、医、生命科学、天文、地理、环境、材料、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各学科的核心期刊3700多种。通过其严格的选刊标准和评估程序来挑选刊源,使得SCI收录的文献能够全面覆盖全世界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SCI从来源期刊数量划分为SCI和SCI-E。SCI指来源刊为3500多种的SCI印刷版和SCI光盘版(SCI Compact Disc Edition, 简称SCI CDE),SCI-E(SCI Expanded)是SCI的扩展库,收录了5600多种来源期刊,可通过国际联机或因特网进行检索。SCI涵盖学科超过100个,主要涉及农业、生物及环境科学;工程技术及应用科学;医学与生命科学;物理及化学;行为科学

SCI源刊>EI源刊>国内中文核心>CSCD>EI会议>SCCSI(南大核心)>科技核心和一般行业核心>普刊(本文出自:普刊学术)SCI源刊无疑是最权威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已经没有SCI会议论文这个说法了,因为SCI数据库已经不再接受会议论文。只接受期刊论文。EI源刊也是属于比较权威的文章,但是EI源刊是允许有中文稿件存在的,如果你是投过内的EI源刊,那么其录用难度与国外一般的SCI难度其实相当了。当然EI源刊中也有水刊,EI公司以前是每年更新一次EI目录,现在是每个月更新一次,所以现在如果投比较水的EI源刊,有一定风险。中文核心算是比较权威的国内期刊论文,现在是每3年更新一次。但是中文核心中,有些期刊可能既是中文核心,又是EI源刊,这种期刊一般录用难度都很大。(本文出自:普刊学术)CSCD,被称为中国的SCI,不过这种叫法有失科学性,总体上讲这种文章还是比较权威的EI会议,这个争议比较大,但是一般来说,只要你文章进EI数据库被EI检索,其论文级别还是比较高的CSSCI,又叫南大核心,它只是名字中出现了SCI,它与SCI没有任何关系。主要面向社会科学类的论文一般核心:这种论文相对来说比较好录用1 、什么是核心期刊 ? 简单地说,核心期刊是学术界通过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对于期刊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以情报学理论为基础,将期刊进行分类定级,把最为重要的一级称之为核心期刊。2、什么是中文核心期刊? 对中国(不含港、澳、台)出版的期刊中核心期刊的认定,目前国内比较权威的有两种版本。一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每年出一次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以下简称《引证报告》);另一种是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下简称《要目总览》)。《要目总览》不定期出版, 1996 年出版了第二版, 2000 版,2004年版。2008年版暂未出版。《要目总览》收编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各种学科类别的中文期刊。其中对核心期刊的认定通过五项指标综合评估。《引证报告》统计源期刊的选取原则和《要目总览》核心期刊的认定各依据了不同的方法体系,所以二者界定的核心期刊(指科技类)不完全一致。3、什么是国家级期刊? 一般说来,“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4.什么是“省级”期刊? 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5、什么是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刊发的文献以学术论文为主,而非学术期刊刊发的文献则以文件、报道、讲话、体会、知识等只能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而不是论文的文章为主。由于《总览》选刊的依据是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 ,并不强调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的界线,对此自然也就没有进行严格区分。 具体说来,《总览》学术与非学术不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期刊的定性,二是期刊的宗旨。本内容转载于、什么是CN类刊物 ? 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7、什么是ISSN类刊 ? 现在许多杂志则同时具有CN和ISSN两种刊号。所谓ISS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地外注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前标注有ISSN字母。8.什么是CSCD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来源期刊简称为CSCD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分为核心库和扩展库。核心库的来源期刊经过严格的评选,是各学科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核心期刊。扩展库的来源期刊也经过大范围的遴选,是我国各学科领域较优秀的期刊。核心库期刊:669种(以*号为标记); 扩展库期刊:378种(动态)。9.什么是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经过严格的定量和定性分析选取的各个学科的重要科技期刊。2005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共1608种。10.什么是SCI期刊 SCI(《科学引文索引》,英文全称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是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出版的一部世界著名的期刊文献检索工具。它收录全世界出版的数、理、化、农、林、医、生命科学、天文、地理、环境、材料、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各学科的核心期刊3700多种。通过其严格的选刊标准和评估程序来挑选刊源,使得SCI收录的文献能够全面覆盖全世界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SCI从来源期刊数量划分为SCI和SCI-E。SCI指来源刊为3500多种的SCI印刷版和SCI光盘版(SCI Compact Disc Edition, 简称SCI CDE),SCI-E(SCI Expanded)是SCI的扩展库,收录了5600多种来源期刊,可通过国际联机或因特网进行检索。SCI涵盖学科超过100个,主要涉及农业、生物及环境科学;工程技术及应用科学;医学与生命科学;物理及化学;行为科学

首先必须明确,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为期刊划分级别,所谓不同级别的期刊只是对期刊行业杂志的认知划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般来说,国内期刊分为“普通期刊和核心期刊”,其中普通期刊级别较低,适合一般事业单位发表评职称采用,核心期刊级别较高,可作为院校等学术单位科研成果体现使用。一、普通期刊(普刊)1、省级期刊省级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事业单位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陕西教育》主办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2、论文期刊等级有哪些?论文期刊等级划分:国家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事业单位、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 如《现代商业》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二、核心期刊(核心)国内目前一般承认的主要有4大核心期刊(来源)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1、北核: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核: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4、统计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学术单位要求北核或南核,其中南核期刊目前算是国内最高级别。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划分方式,比如:浙江一级、二级,四川A级、B级等。期刊发表中有任何不懂的,都可以问我哈

第一级:指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二级:SCI刊物论文(自然科学类);SSCI刊物(社会科学类)。

第三级: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

第四级:核心刊物论文,一般指北大图书馆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五级:国家级普刊。

第六级:省级普刊。

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分为三个级别(类):

内部刊物必须为教育部门主办,以主办单位级别分为:国家级内刊(中国教育学会及其专委会、教育部等自办刊物),省级内刊,区级内刊。

扩展资料

在社会科学领域,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

一、学术性

学术论文的学术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

二、科学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

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三、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四、理论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发表

1.《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共45.3万字。该书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刑法修正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约40万字。2003年获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3、《刑法的正当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犯罪论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中国刑法》,参编5万字,司法部统编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2.《刑法学教程——罪责刑关系论》,教材,参编并协助统稿,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版,撰写5万字。3.《新编中国刑法学·总论卷》,教材,参编1.7万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版。4.《新编中国刑法学·分论卷》,教材,参编1.4万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版。5.《刑法学》,教材,参编2.8万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版。6.《刑法学》,教材,参编约6万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年版。7.《刑法总论精释》,陈兴良主编,王政勋撰写第三章和第六章。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第一版。 1、《论客观解释立场与罪刑法定原则》,《法律科学》2011年第一期。2、《从图式理论看刑法解释立场 一个实证的考察》,《中外法学》2009年第三期。3、《范畴理论与刑法解释立场》,《法律科学》2009年第六期。4、《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合理性——基于言伴语境理论的考察》,《法律科学》2008年第四期。5、《刑法解释问题研究现状述评》,《法商研究》2008年第四期。6、《论刑法适用的言外语境——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例》,《刑事法评论》2008年第二期。7、《定量因素在犯罪成立条件中的地位——兼论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政法论坛》2007年第四期。8、《论刑法解释中的词义分析法》,《法律科学》2006年第一期。9、《刑事责任能力比较研究》,《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六期。10、《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02年年会论文综述》,《中国法学》2002年第6期,《法律科学》2003年第1期。11、《论社会危害性的地位》,《法律科学》2003年第二期。12、《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四期。13、《正当防卫法律界定比较研究》,《人文杂志》2001年第五期。14、《购外汇罪研究》,《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二期。15.《论比较刑法学的价值、方法与体系》,《政法教育研究》2003年第1期。16.《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研究》,《西京论坛》2002年第4期。 1.《论正当防卫的本质》,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6期,约1.1万字。2.《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的刑法理论及其比较》,约3.7万字,载高铭暄、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54—388页。3.《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及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2期,约7000字。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研究》,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第4期,约8000字。5.《商业诽谤罪比较研究》,1997年刑法学年会论文,载《刑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约6500字。6.《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认定》,1998年刑法学年会论文,载《新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约5000字。7.《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研究》,约7000字,载高铭暄主编:《新千年刑法学热点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系2000年刑法学年会论文。8.《论司法实务中的死刑控制》,论文,独立完成,载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热点疑难问题探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001年刑法学年会论文,约8000字。9.《论香港刑法中的不完整罪》,论文,载《香港法律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版,约1万字。该文获陕西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0.《汉魏之际关于肉刑问题的辩论》,载《唐都学刊》1996年第3期,约6000字。11.《保险诈罪论》,载《刑法学专题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约8000字。12.《自损行为研究》,载《中国法治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约1万字。13.《刑法渊源论》,约1万字,载贾宇主编:《中国法治探索》第2卷,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14.《论澳门刑法中的预备、未遂与中止》,载《澳门法律制度研究》,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10月版,约1万字。15.《朱元璋预防犯罪思想研究》,载《法律科学》1996年增刊,约6000字。16.《论医疗行为的正当性》,约3000字,载《中国卫生法制》2001年第6期,第15—16页。17.《论自助行为的构成条件》,载《法律科学》2000年增刊,约5000字。18.《姚福元诈、受贿、贪污案》,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993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8月版,约4000字。19.《王剑春在承包鞋厂期间侵吞集体资金贪污案》,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995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约4000字。20.《警惕保险诈罪》,独立完成,4000字,载《企业瞭望》1997年第3期。21.《简论挪用公司资金罪》,载《陕西审判》1995年第4期,约7000字。该文获西安市法学会1995年优秀论文二等奖。22.《试论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害人》,载《审判实践》1996年第3期,约6000字。该文获西安市法学会1996年优秀论文奖。 ⑴刑法学研究应该实现语言论转向,刑法解释本来采取着并且应该采取客观解释的立场。对刑法的客观解释是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结合,是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的结合。语义解释划定了刑法文本意义的大致范围,是客观解释的基础;语用解释补充、完善了刑法文本对当下案件的具体意义并使其明确化,保证了客观解释的实现。语义解释应遵循语篇原则,解释者必须往返穿梭于刑法文本的部分和整体之间,达到对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准确、完整的理解;语用解释是在具体语境中确定刑法文本的意义,解释者应该在认知图式和刑法文本、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判决结论和大众期待之间进行语篇外循环。⑵应当区分“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犯罪成立条件则是成立犯罪的全部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其中,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积极条件;成立犯罪时,除了行为应符合犯罪构成外,还应具备消极条件———行为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行为不属于正当行为;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⑶犯罪是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统一,社会危害性在立法上、司法上均具有重要意义,既应当反对只重视社会危害性而不考虑刑事违法性的法律虚无主义,又应当反对片面重视刑事违法性而不考察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教条主义。⑷死刑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必然联系;目前不能废除死刑的唯一理由,是民众中存在的报应观念。应当以罪该处死的故意杀人罪作为是否适用死刑的标尺,作为判断行为是否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客观标准,对许多死刑罪名,在实践中不应该适用死刑。

1)《我国刑期折抵制度之检讨》,法律出版社2008年3月版;2)《量刑个别化的基本原理》,法律出版社2010年6月版。 共公开发表中文核心(CSSCI)及其他专题学术论文50余篇(除3篇非核心论文为第二作者外,其他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主要是: 1)当前涉黑犯罪的特点与成因调查——以重庆11个典型案件为样本,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2)从极端到理性:刑罚个别化的进化及其当代意义,载《中外法学》2010年第6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3)逻辑思维规律下的量刑方法构建,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2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4)论量刑合法,载《现代法学》2010年第2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5)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解构——量刑规范化的科学基础探究,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6)“量刑规范化”解读,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刑事法学》2009年第10期全文复印,校定C类核心;7)Philosophy Orientation in the Standardization of Measurement of Punishment(量刑规范化的基本理念界定)(CHINA LEGAL SCIENCE2008.2),载《中国法学》(英)2008年第2期,校定D1类核心;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罪与非罪——以杨天庆等人涉黑案为例,载《2010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刑法理论与实务热点聚焦》(下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版;9)刑法修正案(七)》的罪名确定,载《2009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新中国刑法60年巡礼(下)-聚焦《刑法修正案(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10)刑法分则的司法本质与量刑基准的界定,载《2008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刑法实践热点问题探索》(下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11)我国刑法与CCPR之比较与对接——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研究对象,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12)醉酒驾车行为定性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6期,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13)杨天庆等涉黑案的特点、成因与防控类似违法犯罪的对策,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校定D2类核心;14)我国羁押立法之实体规范检讨,载《刑事法评论》第2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CSSCI来源集刊,校定D1类核心;15)论羁押制度的内核,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2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16)我国羁押制度的法文化考察,载《法律科学》2008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17)论违法适用羁押的刑事责任,载《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18)反腐公约的预防机制与我国反腐的新课题,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第3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19)刑期折抵立法比较研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2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20)刑期折抵的理论定位,载《现代法学》2008年第2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21)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的刑期折抵,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1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22)论滥用诉讼,载《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二作者;23)Reflections on the Evolution of Custody system in China(我国羁押制度的流变省思)(CHINA LEGAL SCIENCE2007),载《中国法学》(英)2007年,校定D1类核心;24)从劣质奶粉事件看农村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与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7年第5期;25)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若干问题,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1期,中文核心,《刑事法学》2007年第4期全文复印,校定C类核心;26)刑法视域的羁押探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年第4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27)审前羁押的刑事实体救济论纲,载《刑事法前沿》第3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8)临泉毒品犯罪泛滥的文化原因分析,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2期;29)司法拘留与民事拘留新论,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2期,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30)试论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之罪与非罪,载《人民司法》2004年第11期,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31)论刑期折抵的若干问题,载《法律科学》2004年第6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32)刑期折抵制度的刑法精神,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6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33)巨贪萧作新经济犯罪原因剖析,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3年第8期,2000年版中文核心;34)如何确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存款人的诉讼地位,载《人民检察》2003年第5期,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35)论拘留的刑期折抵,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4期,CSSCI,校定D1类核心;36)完善村委会选举立法的建议,载《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37)略论“刑事拘留”的若干问题,载《安徽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D1类核心;38)从一起少年投毒杀人案看农村局部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1年第11期,2000年版中文核心;39)首要分子与主犯关系新论,载《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CSSCI,中文核心,校定C类核心;40)略论事实重婚行为之罪与非罪,载《探索》1998年第1期,中文核心;41)论司法拘留与民事拘留”,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42)“最高公安机关也应是法定的刑事司法解释主体”,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4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存款人诉讼地位研究”,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44)“司法拘留适用的几个问题”,载《经济与法》2001年第5期;45)“民事制裁拘留”适用探析”,载《青海师专学报》2001年第4期;46)“略论学校使未成年人远离犯罪的几项工作”,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第2期;47)“村党组织成员为“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质疑”,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4年第6期;48) 论刑事拘留主体”,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1998年第1期;49)“皖北农村毒品犯罪的文化原因分析”,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1期;50)“曹操法治思想探析”,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年第4期;51)“第四届刑事法前沿问题研讨会综述”,载《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52)“谈谈我国的拘留”,载《法律科学》98年增刊;53)“提高企业素质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1995年第1期;54) “论农村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事件的致因——以劣质奶粉恶性事件为例”,载《韶关学院学报》2007年第7期 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量刑实证研究(主持,2010年-2012年,编号:10BFX041);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法学本科专业多学科课程间交叉渗透的研究与实践——以刑法课程与相关课程为例(主持,2011年-2013年,编号:112048);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项目:量刑指导意见研究(主持,2010年-2011年,编号:CLS-C1019);4)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执行刑研究(单独承担,2008年-2010年,编号:08SFB3016);5)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关于刑期折抵的77个司法解释研究(单独承担,2005年-2007年,编号:05SFB3008);6)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项目:毒品犯罪刑罚适用轻缓化研究(主持,2009年-2010年,编号:CLS-D0958);7)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项目:刑法视野的我国羁押体制完善研究(主持,2007年-2008年,编号:C0734);8)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重大项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控机制及法律对策研究·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研究(本子项目主持人,西政校发〔2009〕329号);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量刑规范化的基本理论研究(单独承担,中博基字[2009]15号,编号:20090460721);10)安徽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拘留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持,1998年-2001年,编号:JW98080);11)安徽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皖北农村新型犯罪现象对该区农民奔小康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主持,2005年-2007年,编号:2005sk165);12)安徽省高校人才规划项目:刑事实体法视域的审前羁押研究(主持,2005年-2007年,编号:2005jqw079);13)另主持其他校级课题若干;参与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和中国社科院重大规划课题若干。 1)第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制保障;杭州,中国法学会和人民论坛联合主办,2007.9.6-8);2)全国量刑规范化学术研讨会(南京,2009.6.6-.6.7);3)全国二十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研讨会(量刑规范化专题)(天津,2009.11.18-20);4)200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杭州,2006.10.8-10);5)2007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吉林,2007.9.17-23);6)2008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南京,2008.9.-23,受专题组推荐向大会作“刑法分则的司法本质与量刑基准的界定”的主题发言);7)200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昆明,2009.8.18-21);8)2010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兰州,2010.9.11-13);9)第19届中国犯罪学学术研讨会(海口,2010.11.6-8);10)第三届刑事法前沿论坛(北京,2005.11.10-11);11)第四届刑事法前沿论坛(北京,2006.11.10-11);12)第五届刑事法前沿论坛(北京,2007.11.10-11);13)第六届刑事法前沿论坛(北京,2008.11.10-11,作“量刑的逻辑思维规律”的主题发言);14)第七届刑事法前沿论坛(北京,2009.11.21-22,作“量刑规范化的问题与对策”的主题发言)。

中国刑法修正论文发表时间

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修订的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

现行的1997年刑法施行,后边出了九个修正案和一个决定对其进行修改。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发布日期:1999年12月25日 实施日期:1999年12月25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发布日期:2001年8月31日 实施日期:2001年8月3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1年12月29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发布日期:2002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28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发布日期:2005年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5年2月28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发布日期:2006年6月29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发布日期:2009年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9年2月28日)。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7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发布日期:2011年2月25日 实施日期:2011年5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发布日期:2015年8月29日 实施日期:2015年11月1日).

刑法修正案七是2009年2月28日发布的,相关规定如下:1、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此次修订集中在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等三大类犯罪上,其中与金融证券和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幕交易、逃避纳税、非法经营、窝赃销赃等罪名引起社会各界的重点关注;2、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陆续提出了一些修改刑法的议案、建议,司法机关和一些部门也提出一些修改刑法的意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司法机关和一些部门的意见,经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有关部门、部分专家的意见,起草了刑法修正案(七)。这次刑法修正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1)注意入罪与出罪相结合、从严与从宽相协调,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例如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的修改;(2)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体现了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如对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予以惩处的规定;(3)进一步加强了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加了影响力交易犯罪的规定,提高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最后,在起草过程中,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在网上向社会普遍征求意见,鼓励公众参加到刑事立法中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五条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统计论文发表

70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多项科研课题,在统计学国际一流期刊(包括顶级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发表吧是中国最早一批论文服务网站之一。历经多年的发展,于2010年11月份最终定名为"发表吧"品牌性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网站。现已成为国内较为大型的论文创作辅导和期刊推荐发表的学术交流平台。发表吧是论文服务网站的杰出代表,是一个专门在广大投稿者和核心、省级、国家级、各大杂志社之间搭建的一个网络沟通桥梁。通过这个平台,广大作者不必再像以前一样,逐一向每家杂志社投稿,而只需要将您的论文投递给该网站的征稿中心,网站编辑人员,会在一天之内完成对您稿件的初审,并为您推荐最适合的杂志社。三天内,作者便可以得到论文是否可以出版的具体消息。

统计源期刊一般指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ISTIC)受国家科技部委托,按照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期刊引证报告》(JCR)的模式,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结合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

确定了在中国出版的1405种科技期刊作为统计源期刊,选择了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平均引用率、基金资助论文比例等十几种期刊评价指标,利用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十几年积累的丰富数据,编辑出版了《2001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

期刊国家级和省级区别

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实际上,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为方便管理,根据期刊主管单位的级别而做了区别。

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级期刊;百度百科-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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