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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07-01 16:07:53

发表学术论文所得税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稿酬收入所得,作学术报告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发表学术论文个人所得税

科研论文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征收范围。

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王某取得的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应缴纳个税:(8000-3500)X10%-105=345元,年终奖: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应缴纳个税:60000X20%-555=11445元,合计:11790元。(2)王某取得的工程设计收入不含税5000元,含税收入:5000/[1-(1-20%)X20%]=5952.38 元,应缴纳个税:5952.38(1-20%)X20%=952.38元。(3)王某交话费获赠新型手机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王某取得的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X20%=200元。

发表学术论文应缴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5000*(1-20%)*20%*70%+(2000-800)*20%*70%=728 A、728元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稿酬 个人所得税 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发表论文所得个人所得税

稿费应纳税额=(3200-800)×20%×(1-30%)-300=36(元)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税所得额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二)每次收入的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3.⑴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⑵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教材例题】某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答案】AB例:某大学教授2007年度稿酬收入如下: (1)公开发表论文二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2)2006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2007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3)2007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请计算该教授2007年度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解答:(1)一篇论文的稿酬500元,低于免征额,不纳税;另一篇论文稿酬1800元高于免征额,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800-800)×20%×(1-30%)=140(元)(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3500×(1-20%)×20%×(1-30%)=1512(元)(3)同一作品出版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5600+5200)×(1-20%)×20%×(1-30%)=1209.6(元)

这个是稿酬所得:(每次收入额-800)*20%=2400*0.2-300=180

发表学术论文的个人所得税

科研论文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征收范围。

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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