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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奖金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07-01 12:46:26

发表论文奖金所得税

医疗论文获得的奖励或稿酬属于劳务报酬,只是超过800元会按照百分之二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大学生因科研成果突出被评为优秀论文而与指导老师一起取得的学校颁发的奖金,应当分别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和“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学校代扣代缴。

发表论文所得个人所得税

稿费应纳税额=(3200-800)×20%×(1-30%)-300=36(元)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税所得额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二)每次收入的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3.⑴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⑵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教材例题】某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答案】AB例:某大学教授2007年度稿酬收入如下: (1)公开发表论文二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2)2006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2007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3)2007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请计算该教授2007年度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解答:(1)一篇论文的稿酬500元,低于免征额,不纳税;另一篇论文稿酬1800元高于免征额,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800-800)×20%×(1-30%)=140(元)(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3500×(1-20%)×20%×(1-30%)=1512(元)(3)同一作品出版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5600+5200)×(1-20%)×20%×(1-30%)=1209.6(元)

这个是稿酬所得:(每次收入额-800)*20%=2400*0.2-300=180

发表论文所得税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额×(1 - 20%)

第二步:明确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在计算稿酬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每次收入是一个难点,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SCI论文发表奖励交个人所得税

主要是看发表的sci论文实际情况,大多数时候是没有报酬的。尤其是向收取版面费的sci期刊投稿发表,还需要作者花钱。至于sci论文发表成功了,本单位是否有奖励,那要看本单位相关规定。

(1)在A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10万元或1万元。 (2)在B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SCI”(光盘版)、“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5仟元。 (3)在C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被“SCI”(网络版)、“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3仟元。 (4)在D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ISSHP”、“ISTP”、“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1仟元。

发表论文所得个税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稿费12000是4000元往上,公式是: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14%是20%×(1-30%)得来的。

具体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扩展资料: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元)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

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额×(1 - 20%)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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