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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剽窃学生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5 03:12:13

导师剽窃学生论文发表

大学教师抄袭学生论文遭批评

剑桥大学的高级讲师妮可拉 · 莫里森 博士(Nicola Morrison)在自己的文章中逐字引用学生的论文段落,却未给以注明。对此,妮可拉已经表示道歉。

剑桥大学土地经济系的高级讲师妮可拉·莫里森以自己的名义在四月份的《城乡规划协会期刊》(Journal of 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ssociation)上发表了一份意见书。然而,莫里森的学生却被告知自己撰写的论文的部分段落出现在了讲师的这篇文章中。在他找到自己的讲师将情况核实之后,莫里森补上了这段内容的资料来源。

一位发言人表示,“当时莫里森的文章要得很急,因此她还没来得及仔细标注所有引用部分的材料来源就将文章草草提交。不过,这个错误已经被妮可拉·莫里森即使修补。

发言人还说,讲师已经向相关的学生进行了道歉,学生也表示不会再继续追究,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这个有关教师涉嫌抄袭学生论文的事件最初曝光于剑桥大学学生杂志《Varsity》。不过对此报道,莫里森博士起初并不承认,声称被涉及的学生没提出异议。当杂志与报道中涉及的学生取得联系时,学生拒绝对此事做出回应。

学生联合会的教育官员山姆·瓦克福德(Sam Wakeford)敦促学校必须从这件事引以为戒。他说,这看起来非常糟糕,但是教师和学生们一样,都有可能犯抄袭的错误。

“抄袭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论文更要引起重视,因为这类文章可能成为抄袭问题的灰色地带。大学一定要规范文章中材料来源的注明,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或剽窃。”

我觉得主要是反映了社会上面的道德问题,因为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抄袭别人辛苦得来的成果是一种道德,上面的问题。

广东商学院称将调查“抄袭门”事件 “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追踪 广东商学院(资料图片)副教授涉抄本科生论文续: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本报连续关注的“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有最新进展。广东商学院校办秘书科一位老师称,学校收到材料后将立即调查此事。 这位老师称,上周四魏巍已向学校反映此事,学校让其将相关材料寄到学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判定。据悉,魏巍已于上周五将相关材料寄出。 学校处理结果是否将对社会公布?对此问题,这位老师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学校将通过校宣传部发布信息。 不过,当记者要宣传部电话时,对方表示目前宣传部可能对此事不很了解,而校办是最了解的。“调查有结果后,可能会委托宣传部来发布信息。”(记者何英) 仅凭雷同文字难以认定抄袭 版权和法律等专业人士谈“抄袭门” 日前,本报将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和重庆本科毕业生魏巍的两篇“嫌疑论文”发在网上供读者进行对比,由于雷同文字过多,八成网友认定廖丽霞的论文属抄袭。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认为,仅凭雷同文字还难以认定论文抄袭。 本科生毕业论文受保护 网上争论中,有人提出魏巍的毕业论文只能算是一次校内作业,公开发表的时间也在廖副教授之后,难以受到版权保护。但昨日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工作人员称,“不管魏巍的毕业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他的著作权都是受保护的。”对于廖副教授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该工作人员认为这需要专业人士或法院进一步认定。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两个作品相同的文字占多大比例就认定为抄袭。 学生要赢官司比较难 “侵权认定不是网友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龙云辉律师从法律诉讼的角度分析,魏巍要赢这场侵权官司的难度较大。他说,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侵权判定是较复杂的,仅凭文字内容相近或相同,通常难以认定侵权。因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不是这些文字,而是一种独创性。只要廖的论文是独立完成的,有它的独创性在里面,也要受法律保护。 龙律师说,魏巍要指称副教授抄袭,仅提供自己毕业论文的档案是不够的。他认为,除非魏巍有证据证明副教授在论文发表前接触和阅读了自己的毕业论文,这样在打官司时胜机才会大一些。 专家难以认定为抄袭 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启平昨日仔细对照了两篇论文,仍难以得出抄袭、剽窃结论。他说,魏巍的论文有13000字,廖丽霞的论文只有5000多字,在字数上没有可比性,简单地说二者相似部分达六、七成是不科学的。 更重要的是二者比对的时间标准不一样,一个是创作时间、一个是发表时间,不能因魏巍的论文创作时间比廖丽霞的发表时间早两年,就得出后者一定是抄袭的结论。谭启平说,“就目前材料而言,认定为抄袭还较困难”。(记者汤寒锋)

在大学里确实存在着一部分导师以各种方式抄袭好多学生科研成果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却被社会容忍和纵容。学生的为了能够顺利的毕业,通过论文答辩。或者是为了论文能够顺利的发表,不得不把自己的科研心血与导师分享。

导师剽窃学生毕业论文发表

抄袭之风盛行,反映了当代社会追名逐利的社会问题,一些导师无心潜心研究却时时想着名声和金钱。

高校老师认为自己这种抄袭的行为根本就不容易被发现,就算是发现很多同学最终还是选择了默不作声,再加上利益的驱使所以让他们铤而走险。当他们要上交论文的时候就选择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在自己学生里面挑出来一篇直接抄袭。

近些年高校老师抄袭现象愈加严重,很多老师根本就不顾为人师表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直接摘抄学生的论文发布。最可怕的是连一个段落,一个数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懒得改。复制比高达百分之九十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位老师几乎任何东西都没有改直接全部照抄。

高校老师每年总是有顶风作案者,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小事,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再者说他们抄袭的都是自己学生的,一方面学生对著作权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另外一方面是就算是被发现了一般学生都是沉默不语,因为他们不敢光明正大的和自己的老师作对。就算是有学生提出来抄袭,那么老师也完全可以凭借三言两语的把这件事情糊弄过去,学生最终还是默默的吃了这个哑巴亏,求助无门。

这次是曝光出来的高校老师剽窃,那么没曝光出来的还有多少。有很多老师还在认为自己的这个办法是多么的聪明,在学生里面找出来一篇最好的当作自己的,如果说能够被发表的话那么功劳也全部是自己的。而这次这个女学生找老师的时候,老师居然还在狡辩认为这根本就不是抄袭,而是借鉴。

有些老师总是把自己的时间致力于作假上面,特别是如果这个学校是论文至上,那么当他们必须交论文的时候就会铤而走险,随意的把别人的成果安在自己的身上。他们这样的行为自会受到谴责,而有关部门也会对他们进行处分。而这一切都是他们咎由自取。

我觉得主要是反映了社会上面的道德问题,因为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抄袭别人辛苦得来的成果是一种道德,上面的问题。

加大打击力度,应该惩罚的更厉害。除了罚款,还要对他们以后的征信产生很大影响,这样就可以让他们不敢这样做了。

导师剽窃毕业生论文发表

广东商学院称将调查“抄袭门”事件 “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追踪 广东商学院(资料图片)副教授涉抄本科生论文续: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本报连续关注的“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有最新进展。广东商学院校办秘书科一位老师称,学校收到材料后将立即调查此事。 这位老师称,上周四魏巍已向学校反映此事,学校让其将相关材料寄到学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判定。据悉,魏巍已于上周五将相关材料寄出。 学校处理结果是否将对社会公布?对此问题,这位老师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学校将通过校宣传部发布信息。 不过,当记者要宣传部电话时,对方表示目前宣传部可能对此事不很了解,而校办是最了解的。“调查有结果后,可能会委托宣传部来发布信息。”(记者何英) 仅凭雷同文字难以认定抄袭 版权和法律等专业人士谈“抄袭门” 日前,本报将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和重庆本科毕业生魏巍的两篇“嫌疑论文”发在网上供读者进行对比,由于雷同文字过多,八成网友认定廖丽霞的论文属抄袭。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认为,仅凭雷同文字还难以认定论文抄袭。 本科生毕业论文受保护 网上争论中,有人提出魏巍的毕业论文只能算是一次校内作业,公开发表的时间也在廖副教授之后,难以受到版权保护。但昨日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工作人员称,“不管魏巍的毕业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他的著作权都是受保护的。”对于廖副教授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该工作人员认为这需要专业人士或法院进一步认定。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两个作品相同的文字占多大比例就认定为抄袭。 学生要赢官司比较难 “侵权认定不是网友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龙云辉律师从法律诉讼的角度分析,魏巍要赢这场侵权官司的难度较大。他说,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侵权判定是较复杂的,仅凭文字内容相近或相同,通常难以认定侵权。因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不是这些文字,而是一种独创性。只要廖的论文是独立完成的,有它的独创性在里面,也要受法律保护。 龙律师说,魏巍要指称副教授抄袭,仅提供自己毕业论文的档案是不够的。他认为,除非魏巍有证据证明副教授在论文发表前接触和阅读了自己的毕业论文,这样在打官司时胜机才会大一些。 专家难以认定为抄袭 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启平昨日仔细对照了两篇论文,仍难以得出抄袭、剽窃结论。他说,魏巍的论文有13000字,廖丽霞的论文只有5000多字,在字数上没有可比性,简单地说二者相似部分达六、七成是不科学的。 更重要的是二者比对的时间标准不一样,一个是创作时间、一个是发表时间,不能因魏巍的论文创作时间比廖丽霞的发表时间早两年,就得出后者一定是抄袭的结论。谭启平说,“就目前材料而言,认定为抄袭还较困难”。(记者汤寒锋)

不劳而获、坐享其成    近期,一名毕业生举报导师剽窃其论文并发表,这场抄袭之风的背后反映的是大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懒惰心里。明明不愿意付出努力,却还想着获得成就。试问,普天之下哪有这种好事?    当下,抄袭之风盛行。这在本科生以及硕博士论文中十分流行,更有甚者花钱买论文,而且这种现象时下非常普遍。许多人考上大学以后,一混再混。平时抄作业,考试抄同学,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混到了大四。眼看着毕业了要写毕业论文了开始着急了,各种百度搜材料,东拼西凑。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不是自己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能强行变成自己的。所以有的人开始买论文,花钱求别人写。而有的人就非常大胆,拿着这在网上剽窃来的论文直接去答辩,乞求可以蒙混过关,最后造成了延迟答辩甚至是延迟毕业的严重后果。

不光是学术界抄袭之风盛行,其他领域也普遍存在这种社会问题。比如服装界,相信大家看过不少这样的新闻报道,谁谁谁抄袭了某某公司的设计作品,或者是极度类似被告上了法庭。前几天就有一条这样的新闻报道,某淘宝知名主播自己的设计的服装里面就出现了这样情况,第二天就公开道歉了并且下架了那款衣服。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出了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缺乏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总有妄想不劳而获的人。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抄袭呢?很多人就会说我不会,我不行。那么为什么你不行呢?归根到底还是你自己不够努力,缺乏创新意识,企图不动手不费力气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

我觉得主要是反映了社会上面的道德问题,因为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抄袭别人辛苦得来的成果是一种道德,上面的问题。

这次事件会给学术界带来很大的影响,以后的论文之类的肯定会严查,而且审核更加的严格。

导师剽窃其论文发表

如果想要减少学术论文的抄袭现象,就需要给研究生有更多的权利,让他们不被他们的导师压榨

不劳而获、坐享其成    近期,一名毕业生举报导师剽窃其论文并发表,这场抄袭之风的背后反映的是大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懒惰心里。明明不愿意付出努力,却还想着获得成就。试问,普天之下哪有这种好事?    当下,抄袭之风盛行。这在本科生以及硕博士论文中十分流行,更有甚者花钱买论文,而且这种现象时下非常普遍。许多人考上大学以后,一混再混。平时抄作业,考试抄同学,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混到了大四。眼看着毕业了要写毕业论文了开始着急了,各种百度搜材料,东拼西凑。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不是自己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能强行变成自己的。所以有的人开始买论文,花钱求别人写。而有的人就非常大胆,拿着这在网上剽窃来的论文直接去答辩,乞求可以蒙混过关,最后造成了延迟答辩甚至是延迟毕业的严重后果。

不光是学术界抄袭之风盛行,其他领域也普遍存在这种社会问题。比如服装界,相信大家看过不少这样的新闻报道,谁谁谁抄袭了某某公司的设计作品,或者是极度类似被告上了法庭。前几天就有一条这样的新闻报道,某淘宝知名主播自己的设计的服装里面就出现了这样情况,第二天就公开道歉了并且下架了那款衣服。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出了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缺乏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总有妄想不劳而获的人。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抄袭呢?很多人就会说我不会,我不行。那么为什么你不行呢?归根到底还是你自己不够努力,缺乏创新意识,企图不动手不费力气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

我认为高校老师的这一做法是可耻的,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高校老师几乎都有论文发表的任务,因此很多的老师为了能够完成考核任务,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之中都在埋头努力搞科研。要知道一篇论文的成功发表是非常艰难的,在这背后需要做很多的调查查阅各种各样的书籍,这样的话才能够写出一篇真正符合规范的论文。

正是因为论文写作的艰难,所以说大家看到的每一篇论文才弥足珍贵,而这些高校老师们才能够靠着自己的论文一步步晋升。但如果说这些高校老师他们在写论文的过程之中靠的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去掠夺别人的智力成果的话,那么这一论文就显得毫无意义,而且还会成为他们个人道德品行的反应。高校老师抄袭答主的回答,然后将其纳入自己的论文,并且还进行发表。

这样的行为是对他人智力成果赤裸裸的掠夺,先不说高校老师的身份,就说他的行为性质就已经难以让人容忍。在原来对于智力成果的保护还并不完善,在当时很多人也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但是慢慢的随着国家加强了对知识成果的保护,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有了这方面的权利意识,而这个老师的行为无疑是在侵犯他人的智力成果。

其次从老师的身份来说,他这样的做法也无疑是给整个老师群体抹黑。老师作为传道授业者,其首先应该保证本身的品行端正。如果说没有师德的话又如何能够成为一名好老师呢?而这个老师肆意掠夺他人财富,并且以自己署名的方式将论文进行发表,这种行为无异于学术偷窃。所以说,无论是从行为的性质还是老师的身份来看,这个老师的做法都是非常可耻的。

我觉得主要是反映了社会上面的道德问题,因为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抄袭别人辛苦得来的成果是一种道德,上面的问题。

论文被老师剽窃发表

大学教师抄袭学生论文遭批评

剑桥大学的高级讲师妮可拉 · 莫里森 博士(Nicola Morrison)在自己的文章中逐字引用学生的论文段落,却未给以注明。对此,妮可拉已经表示道歉。

剑桥大学土地经济系的高级讲师妮可拉·莫里森以自己的名义在四月份的《城乡规划协会期刊》(Journal of 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ssociation)上发表了一份意见书。然而,莫里森的学生却被告知自己撰写的论文的部分段落出现在了讲师的这篇文章中。在他找到自己的讲师将情况核实之后,莫里森补上了这段内容的资料来源。

一位发言人表示,“当时莫里森的文章要得很急,因此她还没来得及仔细标注所有引用部分的材料来源就将文章草草提交。不过,这个错误已经被妮可拉·莫里森即使修补。

发言人还说,讲师已经向相关的学生进行了道歉,学生也表示不会再继续追究,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这个有关教师涉嫌抄袭学生论文的事件最初曝光于剑桥大学学生杂志《Varsity》。不过对此报道,莫里森博士起初并不承认,声称被涉及的学生没提出异议。当杂志与报道中涉及的学生取得联系时,学生拒绝对此事做出回应。

学生联合会的教育官员山姆·瓦克福德(Sam Wakeford)敦促学校必须从这件事引以为戒。他说,这看起来非常糟糕,但是教师和学生们一样,都有可能犯抄袭的错误。

“抄袭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论文更要引起重视,因为这类文章可能成为抄袭问题的灰色地带。大学一定要规范文章中材料来源的注明,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或剽窃。”

看情况,毕业论文,一般不算。

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为毕业论文属于导师和作者的共同成果,可参考国内外关于共同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基础上,然后根据导师和学生的具体贡献和完成情况的特殊性,大致分以下几种。

如果没署你的名,肯定是了。

副教授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网友再揭内幕,“抄袭门”升级 广东商学院廖丽霞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在网上升级:有网友报料称,在中国知网(国内专门收集公开发表论文的网站)上,廖发表的10多篇论文均能查到,其中有两篇论文惊人地相似,分别在不同时间发表在不同学术刊物上。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论通感的表达功能》、《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 经查,《论通感的表达功能》是2005年9月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投稿,发表在2006年第1期上。而类似的论文《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早在2001年6月向山西大学学报投稿,2002年2月发表在该学报上。 《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一文是2002年5月向贵州教育学院学报投稿,发表于2002年第5期贵州教育学院学报,而《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一文,又于2004年3月向中山大学学报投稿,发表在2004年第4期中山大学学报上。 根据中国知网的资料显示,廖丽霞,女,1960年出生,重庆人,广东商学院副教授,从事写作理论研究。 观点和内容类似的论文为何不同时间向不同刊物投稿?记者多次拨打廖副教授的电话,不过对方一直不肯接听。 业内说法 重复发表属学术不端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蔡敏认为,这种行为属学术不端。 蔡推测,将自己的论文“重复”发表,可能与目前对高校教师的考核方式有关,也就是说,在各种指标考核面前,廖副教授也可能迫于无奈。 蔡透露,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包括教学和学术科研。教学不好评估,因为学生的口味很难协调平衡,那么考核高校教师的主要是学术,学术包含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而这一切都与大学教师的职称相关。特别是发表论文,有的还必须要求在某种层次的刊物上发表。 “大学教师中,抄袭和剽窃还是少数。”蔡说,个别老师实在做不出论文,也有可能会动歪脑筋达到目的。 网上调查 八成网友认为副教授抄袭 昨天,本报对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魏巍、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的论文在本报网站上公布,同时,搜狐网站全文转载本报报道并进行了网上民意调查。 结果显示,近80%的网友认为两篇论文非常雷同,可以认定为抄袭,但超过40%的网友认为此事没什么大不了,现在论文抄袭成风很正常,还有36%的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是“息事宁人算了”。 肯定说 整段文字都一样 两篇论文同时公布之后,大多网友对比后认为,雷同的文字部分过于严重,整段整段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抄袭了,只是副教授抄袭得太显眼了,也改一改标点符号嘛! 同情说 天下文章一大抄 让人意外的是,网友们并没有对抄袭事件表现出特别的痛恨,超过四成网友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再正常不过,有的人在留言中还对廖的行为表示同情:“本科生的论文一般是不上网的,这次意外被发现了,真是有点儿背。” 斥责说 抄袭行为有害无利 一位匿名网友在本报网站上留言说:模仿只是学习的方法,目的在于水平的提高,对社会作出贡献。像在一些工业领域(如汽车等),技术模仿过来,加以研究,自己做出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很好的。但抄袭别人的文章为自己的论文,用于评职称等,对社会有害无利,这样的行为不如“山寨”。 另类说 两人可能都抄袭 一位合肥的搜狐网友说:事情的可能是两人都抄自第三人,现在本科生认真作论文的几乎没有,所谓创作记录都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编造的,也不一定可靠,千万别当真。 本组稿件由记者 汤寒锋 何英 采写 郭娟 制图 (责任我: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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