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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4 06:38:58

招投标论文发表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 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 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 (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三、结论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标投标管理中 的几个常见问题及对策 摘要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建筑市场已遂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投标,推动了工 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体制的创新,建立了由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的新局 面。在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中,作者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了较深的认识,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把 平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几个常见问题整理出来,以期抛砖引玉,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得到 更加完善和规范,做到量准价实。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管理常见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推行,建筑 市场日趋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正由传统的“量价 合一”的传统定额计价模式逐步向“量价分离”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这种模式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顺应了加入世界贸易 组织(W T0)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有利于形成政府 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部门动态监管的良性 机制。可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给我 国造价管理领域带来了一场深刻的革命。正因为 我国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造价管 理是大势所趋,如果我们不深入学习、研究工程 量清单计价,我们就无法介入项目和市场,对工 程造价将难以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可见,了 解一些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造价管理中的常见问 题,有助于我们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一 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节约投资成本,取得应有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几点基本常识 1.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 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 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 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 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 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 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 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1.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首先,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 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不 象以往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价 差,最后在计取各项费用,才能知道工程费用。相 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 工程的造价管理。 其次,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 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 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 波动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 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就充 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 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这样才符合市 场经济运行规律。 第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 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 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 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炼内功,降成本,提效益。 第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 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因为投标过程往往 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 是一家,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 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使招投标工作更趋科学 合理。 第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 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 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 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 风险由业主承担。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 关系对等原则。 1.3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T程标底价和投标 报价、确定合同价款、计算工程变更价款、追加合 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处理索赔 的依据。准确、全面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既有利 于工程费用的管理,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工程系统 目标的控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几个常见 问题 2.1工程量清单量的准确性、项目完整性难以 把握 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依据是招标文 件、施工图纸和实物工程量,这就对施工图质量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人员首先要学会工程量 清单的编制办法,做到实物工程量准确,表现形 式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因为每一个工程量的 误差都影响到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每一个设计变 更都牵涉到费用和结算。但凡从事过工程计价的 工作人员都清楚,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困难的, 工程项目因设计的不确定、《计价规范》工程量计 算规则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计价人员的水平差 异等都成为了工程量计算很难准确的原因,而清 单工程量计算的偏差,对于工程总造价影响很 大,常常导致投标失败或引发结算争议及扯皮等 一系列的问题。 例如,在一次桩基工程项目招标中,我们对 几家报价进行了详细评审,发现A公司的投标报 价最低,但后来发现该公司的报价虽然低,但其 报价清单子项出现了漏项,漏报了一项数量较大 的费用。如果我们将漏报费用加上,则这家报价 将高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最后,我们的推荐意 见是次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又如,我们曾经遇到过一个土方工程,由于 设计部门的工作疏忽,施工图纸出现了漏算,土 方量比实地测量少了28万立方米,影响造价100 多万元,结果导致施工单位中标后停工扯皮。 2.2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材料品牌和价格的不 统一,造成投标报价的很大差异。 对于土建工程来说,由于许多主要材料由造 价管理部门给定了参考信息价,因而其余材料对 总造价的影响很小,因此工程量清单报价对建筑 工程报价的价格影响不大;但是,对安装工程和 装饰工程却不然,其特点是设备和材料费占其总 费用的很大(工业厂房等工业项目,设备费可能占 总投资的50—60%)。设备、材料价在相同规格的 情况下,其价格高低与生产厂家、品牌、档次、采 购渠道等均有关。 例如:一台高压开关柜的进口价可能是10 多万元一台,中外合资厂的价格可能是8—9万 元一台,而国营大厂又可能是4—5万元一台,一 般小厂可能只有2—3万元一台,而高压开关柜 的安装费却是固定的、很小的(只有几百元),仅占 其设备费的1%,甚至更小。因此,对于安装工程、 装饰工程的投标报价各家差别较大,通常可达 20%以上,这就给投标报价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 又如,装饰材料的价格是由市场定价的,而 且还与材料的产地、质地有关,如花岗岩,从每平 方由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如果投标文件中只注 明铺装材料为花岗岩,而不注明材料的产地和档 次,则材料价格的差异必然很大。因此,对于这类 项目如果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对设备、 材料给出具体要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差异 必然也很大。 2.3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不够明晰 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是项目造价管理 中的一个关键。尽管这样,我们有些项目还是因 为某些条款规定不明晰而造成结算争议和索赔 的发生。 例如某个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综合单价包 干、总价调整的计价模式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中合同价款的调整约定为:除增减工程量可作价 款调整作外,任何情况下不作任何调整。该工程 后来出现了大量清单子项的变更,由于欠缺了增 减清单子项目的约定,造成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 时争议及索赔的发生。 2.4确定“合理低价中标”难寻统一的可操作 标准 新颁布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第四十 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显然,这些条文规定了 招投标过程中价格的形成与确定原则,并且反映 了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办法进一步改 革的指导思想,其实质内容就是“公平竞争,合理 低价中标,但不低于成本价”。 但在实践中,由于招投标主体自身因素的影 响和现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办法的制约,在评标时 经常会出现难以界定最低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低 于成本价的情况。与此同时,在日趋激烈的建筑 市场竞争中,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而盲目 追求低价中标,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 被迫将报价压得过低。这种不健康的竞争行为, 给建筑市场正常运作带来了很大冲击。 例如,某路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0多 万元左右,一投标单位以最低价50多万元中标, 为什么该投标单位敢报与招标控制价相差这么 远的标呢?原因是该投标单位事先通过多方渠道 打听、了解工程项目以后需要替换主要的树种, 而且是价高的树种,所以便把将来要更换的树种 的价格过分报低,以达到低价成功中标的目的。 结果是,该工程实行了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在 不能随意更换树种的情况下,工程难以为继,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又如,在一个造价约2000多万元的项目公 开招标中,中标价与次低报价仅相差13元,而中 标单位的技术标评分仅为60分左右(技术要求刚 合格),而次低报价单位的技术标评分则高达90 多分,而由于招标原则是技术标合格且报价最低 者中标,即已经达到“合理低价”了,因此,实力雄 厚、技术含量高的施工企业(次低报价单位)也只 能眼睁睁看着人家中标了,最终反映在工程造价 和工程的实施效果上,都存在相当多的问题。 2.5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进行不平衡报价,为 增加工程造价“打埋伏” 在工程招投标中,投标单位为了获得中标, 并为日后通过工程实施获取高额利润,往往会设 置技术陷阱,进行不平衡报价,为增加工程造价 “打埋伏”。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故意自行修改投标报 价书的清单工程量,造成了投标总价表面上是低 价,而清单单价并不低,中标后导致结算总造价 增加。 例如,我们在审核某道路立面修缮及增建工 程结算项目中发现,工程中标合同价为69万元, 送审结算造价为100万元。出现这种情况,原因 是施工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擅自修改了投 标报价书的清单工程量,每项工程量统一下浮了 16%,形成了工程量乘以单价得出的合价是一个 低价,而实际上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却维持在一个 较高的水平,在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有关人员不 注意,导致了该投标人中标并产生上述的问题。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书上,为了以达到低 价中标的目的,故意修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的 合价,出现了工程量乘以单价不等于合价,从而 造成了投标总价降低,中标后按虚高的清单单价 和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的情况。 例如,某道路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合同价为 123万元,送审结算造价为209万元。原因是施工 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报价书上,以 此方法修改降低投标总价,造成清单单价相对虚 高21.15%,在评标人员疏忽的情况下中了标,导 致该工程合同价不能反映工程的真实造价,出现 了支付的工程进度款金额己超出项目实际结算 金额的情况。 2.6施工合同订立不够规范,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或索赔问题出现 我们有一些工程,在开展过程中存在订立的 合同条款不够全面和严谨,不够规范,很容易出 现结算扯皮,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现象。 例如,我们在审核某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及弱 电管道土建部分工程结算项目时发现:合同价为 136万元,送审结算造价为139万元。按《招标文 件》规定:施工承包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单 价固定、总价调整的方式。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 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时不注意,随意更改招标文件 约定的施工承包方式,采用了总价包干的方式, 结果发现,挖电缆土方清单工程量远超按施工图 纸实际施工的数量,单这一项就升高了送审工程 造价12.63万元。 尽管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其单项工程 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 异、取费等变化而调整,减少了承包人的索赔,但 是,若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存在较大 差异,或者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较多时,双 方的索赔情况也将大大增加。 (1)由于承包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当招标时 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或者合同发生设计变更而 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时,发包人不得 不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变更工程进行 计价。 (2)工程量清单上的项目以“暂定价”或“项目 暂定”来签定合同,工程造价将难以控制,同样会 导致工程扯皮和出现索赔现象。 3各环节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应当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工程造价管 理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有些方面如工 程招投标、建设合同的订立、工程结算等环节还 存在着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首先,政策的制定要从程序上保证公平,不 仅要保证建设单位利益,也要保护投标人的利 益,使参与的各方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真正靠实 力参与竞争。工程量清单应当体现建设单位与施 工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愿,并做到公平、公正。对于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审核要给投标人足够的的时 间。在审核过程中,如果投标人未提出疑问,今后 实施或结算时发现量缺量差的,则由投标人自负 风险;如有疑问则书面提出,建设单位应在核实 并书面答复给所有投标人,书面提问和答复均列 入合同,如今后发现差异,由责任者承担风险。这 样做在于提前规避争议,规避风险,防止建设单 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意造成或利用清单不准确 创造索赔和反索赔机会。 对措施性消耗,显然投标方更了解自己的实 力和将要采取的措施性费用。所以清单中措施性 消耗项目及费用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 及自己企业的技术、装备能力自行填写,并对其 完整性,确定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风 险。对此评标委员会有疑问的,可通过询标澄清。 在实施中施工措施的改变要经过监理及建设单 位的认可,且措施性费用只减不增,防止和减少 争议及索赔的发生。 其次,由于各地,各时段人工、材料、机械、主 材费用不尽相同,所以清单中对价格波动幅度较 大的费用要单列,以备调整。建议在工程量清单 报价表中将主材的质量、产地及规格加以明确(不 指明品牌和厂家就行了),尤其对艺术性、新工艺、 新材料的项目更要如此。如果投标人投标单价与 建设单位预期价格出入较大可由评标委员会通 过询标予以澄清,以减少今后造价和质量的争 议,更好的控制和确定项目的工程造价。 第三、评标不能走过场,仓促定标。在审查投 标单位报价时,应该做到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 合分析。总价符合要求并不能说明单价报价符合 要求;总报价最低也不能说明单项报价最低。对 于分部分项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投标人报 价或社会平均价的,要依照国际惯例,进行询标 程序,以确认单价。同时,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 量的综合测算,工程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分析。此 外,还要综合分析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 术工艺的合理性。 第四、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政府、各 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合同双方,对工程量清单计 价模式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控制 工程索赔的一个重要手段。要控制和确定造价, 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政府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 如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也就是在检查中标 后,合同双方是否进行核对,有差错是否进行调 整,价款的确定及调整是否按相关规定,是否补 充招标文件的缺漏,能否规避可以预见的索赔, 工程质量、工期、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先进。 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 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 的履约率,确保索赔的合理,杜绝索赔背后的腐 败交易。 以上几点仅是本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 于水平有限,所做的分析难免失之偏颇。但本人 认为,只要对上述问题加以重视,配以完善的措 施,一定能够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 理,规范建设项目各种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建 设项目资金的投资效益,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 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05 00—2003,中 国计划出版社. [2]刘健,关于解决招标评标有关问题的几点建议深圳建设 工程价格信息2004-5. 求采纳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上市场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在有形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参加竞标。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市场竞争过度,各施工企业或其代理人为了获取承包合同采用了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成为了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给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 2001年以来,国家把建筑市场作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各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整顿活动,也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然而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较为混乱的市场秩序。建筑市场整顿从1986年以来几乎年年进行,但建筑市场依然是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发区,只不过不同阶段发生在不同类别的人群中。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积重颇深,不是靠权宜之计和“运动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目前社会大背景及建筑市场运作的制度设计中寻找原因,对症下药,才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本文也主要针对这些工程作出分析),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寻租”沃土。目前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已经漫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且单个环节行为较难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的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针对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下将从法规、体制、社会环境以及建筑产品特点、招投标活动运作机制等方面分析其成因。 1、现有法规体系存在弹性空间 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规主要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招投标法》有些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代理机构弹性空间,如第十二条赋于项目业主(自行招标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权力;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有关不得对投标人有歧视性条款规定;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条款等。对这些条款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目前,招投标竞争非常激烈,竞争对手得分(综合评审法)差距非常微弱,法律提供的微小弹性空间都直接影响评标结果。《招投标法》作为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它应当给各方主体追求效率的空间,但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应有更严厉的规章,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弹性空间。

招标投标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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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在招投标法实施的过程中,确有一些难点问题既需认真对待,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3.1 关于投标人不足3家需重新招标的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当开标后投标人未达到3家时,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当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只有3~4家时,招标人往往是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对届时投标人能否达到3家而忧心忡仲。最令人恼火的是开标时投标公司未满3家,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而谁能保证第3家、第4家投标人在第 次招标未表示出兴趣的情况下,在再次招标中就一定会出现呢?在竞争对手稀少、潜在投标人相互知己知彼,明显感到参与竟标将处于劣势时,潜在投标人很有可能不会参与竞争。这种情况下,即使重复招标,也不一定有理想的结果出现。出现这样特殊情况的招标,应允许招标人当场宣布公开招标改为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而各投标人的报价依然有效。因为此时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有竞争力的价格,可以达到业主招标的目的需要,同时又节省了因重复招标造成的社会成本的浪费。 3.2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判断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那么,究竟如何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低于自身成本的呢? 从机电设备供应商来说,要判别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自身成本,就要知道其成本构成。生产成本多少、人员成本多少、设备是否已进行更新改造、生产率水平高低、销售网络是否成熟、营销队伍是否精炼等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报价的最终形成。要得出厂商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结论是不容易的。 如果厂商有成熟的销售渠道,有高效的生产组织,有技术娴熟的一批优秀职工,有好的降低成本的手段,这一切都会促使成本的降低。那么,好的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低于甚至远低于其他投标者。特别对于非定型的大型成套设备的招投标,由于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千差万别,也许报价的差异会相差很大。这时,怎能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不正常的报价呢?因此,在评标时,特别是机电产品等货物招标的评标,不应该轻易地将某个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3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行政监督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如评标过程中产生纠纷,投标人可向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十分重要。它是采购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招标的公正和有序进行,是为厂维护招投标者权益的一种手段。 行政监督机构应有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手段并付诸实施。例如,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规范招标就设置了招标委员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每一个评标委员会中设立评标监督人,由监察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在招标结束的一段时间内,行政监督机构对招标项目应有一个回访期。在回访期内继续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抽查管理,这样才能有效地把握招投标活动。而目前《招投标法》的配套措施中,并未明确监督的具体实施措施。例如,监督力度应该如何;当事人应向监督机构的哪一个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监督机构将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处理;如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何课以罚款;罚款由谁实施等等。这些问题如没有实质性的答案,只有对法律责任的原则性描述,监督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到位。

从《招投标法》看三峡工程的规范招标截止到2001年为止,三峡二期工程机电产品的重大国际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二期工程的土建安装招标工作也已大部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期工程的招标工作正在逐步着手实施。 在三峡工程的招标项目中,中国三峡总公司以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三公”原则办事,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招标成果。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机电产品的平均节资率达到了8%,土建安装工程的节资率达到了3%。 现对照《招投标法》及配套措施的要求,简略记述《招投标法》实行以来三峡工程招标的具体做法以及一些体会。 1 概述 三峡工程自1994年12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取得成果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三峡工程全面实施了业主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而在工程建设和机电产品的采购中严格实施招投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对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供货质量和施工质量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实施以来,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进一步严格招标管理,成立了以中国三峡总公司领导为主任、三总师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委员会,从招标立项到招标决策,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同时,明确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委托行使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中心的职能,在中国三峡总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承接三峡工程的建筑安装、机电设备、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的招标千作。仅2001年上半年,招标公司承担的招标项目占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项目的90%以上,有效地配合了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到2001年9月底为止,招标公司的招标项目总金额已达124亿元左右,国内招标项目有36个,国际招标项目有19个,涉及了设备、物资、材料、土建、安装、技术引进及技术转让等各个方面。在取得招标成果的同时,队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提高。 2 依法实施招标工作 2.1 招标方式的确定 为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利益,《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当项目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时,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由于三峡工程的特殊性,经上级部门认可,三峡工程的招标由项目法人 中国三峡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方式的选择可自行决定。 中国三峡总公司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法律要求,招标委员会在项目审批上严格把关,除特殊专用项目或潜在投标人少的情况外,基本上都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如需调整,经招标委员会批准后才可实施。在招标项目的划分上做到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应招标的项目决不化整为零而规避招标。 2.2 评标专家的组织 《招投标法》对评标专家的规定比较严格,要求专家必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且须为工作8年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这些要求对三峡工程这样招标项目比较多、招标业务比较繁忙的建设项目来说,对专家的人力资源的需求量很大。 尽管如此,中国三峡总公司为严格执法,在制定的《招标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严格审查。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还明确要求聘请的外部专家比例必须达到总评标人数的30%~50%。保证外部专家参与评标的比例,是中国三峡总公司有效贯彻实施“三公”原则的最好体现。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要求,评标专家必须在国家行政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针对特殊情况,例如三峡工程这样规模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的建设项目,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很难满足工程的评标要求时,允许采用其他的聘用方式。 中国三峡总公司在专家的选择上,采取了审慎对待的态度,层层把关,最终由招标委员会对评标专家名单给予最终认可。 2.3 守纪要求 招标工作是否能取得成功,不光要有好的政策约束,好的制度管理,好的招标人,还要求有遵纪守法的投标人的配合。投标人是否能规范投标,也是一个招标项目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招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守法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为使要求变成现实,招标公司在招标时,把对投标人的约束条款明确写入了招标文件。指出投标人如造成腐败或有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废止。不仅如此,在开标仪式上,每当唱标结束后,主持人都会当场宣读评标期间对投标人的各项纪律要求。明确除规定的联系渠道外,投标人不得与买方评标人员进行任何私下接触。一切问题书面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答复每一个投标人。 当评标专家进入评标现场后,招标组织者首先要求专家阅读的是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大纲对评标的各项规定。纪律要求及保密要求作为评标大纲附件,随评标大纲一起下发给每一名评标专家。有了守纪的各项措施保证,评标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2.4 评标打分的相关措施 从三峡工程的实际出发,中国三峡总公司的招标基本上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定性评价部分要求评标专家根据个人经验打分后归纳形成。 为使评标专家能够充分行使专家的权利,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在评标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不得诱导专家,不得阻止专家发表个人意见。同时,为避免专家本人带有倾向性;意见,在评标细则中尽可能地细化评分标准,还在评标打分时要求采用实名制,由专家在每一张评价表格上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其评标打分将被作为废票处理。这就使得每一名专家都必须认真地对待手中的评分表。 2.5 集体决策下的评标与定标 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的规定,当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对各投标人按最终得分顺序依次排出投标人名次。为对决策负责,评标报告一般向招标委员会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报告意见,招标委员会组织成员会议讨论,确定最终中标人。重大招标项目报经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由于有这样严格的层层审核、评标定标经有关人员集体决定,并非听凭个人意见,中国三峡总公司的评标决标工作得以规范进行,保证了对每一个投标人的公平和公正。

招标投标发表论文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关于招投标环节的时间节点还是要以招投标法律条款作为参考依据,在电子招投标比比网政策法规栏目收集了很多关于招投标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有需要的话,可以去该栏目查看,希望可以帮到你

招标公告公示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6-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招标公告从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至少20天。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天,这5天只要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就行了。你在截标截止日前一天报名,如果不是在招标人所在当地,基本没时间准备投标了。多找找自己的问题。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按《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和开标截止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的修改,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招标文件发出以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对发现的错误或遗漏,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地或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改正差错,避免损失。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还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修改,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拓展资料招标文件是什么意思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

招标投标发表论文流程

招标与投标的一般程序刊发招标通告。国际公开招标通常均在权威性的报刊或有关专业刊物上公布招标通告,比如我国对外发行的《人民日报》,世界银行出版的援助项目的招标月刊等。 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填写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表"包括投标人的经营规模、人员设施概况、工程记录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由招标人确认其是否具有投标能力。资格预审是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编制招标文件(Bldding Documents)。招标伊始,招标人即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招标书,说明采购商品或发包工程的技术条件和贸易条件。 投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取得标书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条件对商品或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交货期限、工程量和进度安排等进行核算,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和市场竞争态势,估计能否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和能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 编制投标书和落实担保。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一项不可撤销的发盘。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招标条件的确认、商品或各个项目的有关指标和工程进度、技术说明和图纸、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总价和单价分析表。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约,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总价的3%~10%。也可以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代替现金作保。故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落实担保人。 递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关于投标书中单项说明的附件,以及其他必要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可以专人递交,也可以挂号邮寄。 开标。招标人在预先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启密封的投标文件,宣读内容,允许在场的投标人作记录或录音。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内容。 开标是对外公开标书内容,以保证招标工作公正进行的一种形式,并不当场确定中标人。 评标和决标。除价格条件外,技术质量、工程进度或交货 期,以及所提供的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都将影响投标的优劣。招标人必须对投标进行审核、比较,然后择优确定中标人选。其主要工作如下: (1)审查投标文件。其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技术是否可行等。 (2)比较投标人的交易条件,可逐项打分或集体评议或投票表决,以确定中标人选。初步确定的中标人选,可以是一个或若干个替补人选。 (3)对中标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果第一中标人经复审合格,即成为该次招标的中标人选。否则依次复审替补中标人选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可宣布招标失败,重新组织第二轮招标:参加投标人太少,缺乏竞争性所有投标书和招标要求不符;投标价格均明显超过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中标签约。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通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招标人所在地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以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

招标投标的流程(具体)

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招标和投标的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投标人名称。宣布本次招标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标书送达时间,查验标书密封情况:请公证员(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投标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标书,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转入评审阶段:宣布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评标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宣读《评标专家须知》并介绍评委会成员:主持人宣读《评标专家须知》,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征询评委会成员回避主张。

9、推选评委会组长:请评委会成员推选评委会组长。

10、讨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指未进行事前论证的项目):由采购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介绍。

11、评定技术标及商务标。

12、公开启封价格标投标文件:公开唱标,请各投标人确认投标报价。

13、决标: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委会组长根据评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员会成员确认、签字。

14、宣布评标结果:主持人在开标会场宣读评标结果及供应商质疑权利。

15、公证员致公正词:请公证处公证员致公证词。

16、开标、评标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谈判供应商名称。宣布本次采购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谈判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处(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谈判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谈判文件送达时间,查验谈判文件密封情况:请谈判供应商代表检查谈判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谈判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判标文件,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谈判供应商对启封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介绍谈判小组成员并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主持人宣读《专家须知》,主持人逐个介绍谈判小组成员,询问是否存在回避问题,并由谈判小组成员推荐一名组长作为主谈人。

8、谈判供应商资格评审:请谈判供应商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谈判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9、确定谈判顺序:由工作人员准备号牌让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抽取,以确定谈判顺序,并予以公布。

10、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谈判:按抽签确定好的顺序,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代表逐一进行谈判。

11、最终报价:由各谈判供应商代表在事前准备好的报价表上填写最终报价交谈判小组。

12、评审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文件中的评审要求进行评审,并推荐或确定成交候选人。

13、宣布谈判结果:主持人宣读谈判结果及供应商质疑权利。

14、谈判采购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谈判采购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询价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询价采购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询价供应商名称。宣布本次采购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询价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处(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询价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查验询价文件密封情况:请询价供应商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询价采购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报价文件,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询价供应商对启封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询价供应商资格评审:请询价供应商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询价采购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唱标:请工作人员当场拆开报价书,公开唱标,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唱标记录表(含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有关内容)由报价人、唱标人、记录人、询价小组确认签字。

9、宣布询价结果: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当场宣布结果。

10、询价采购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询价采购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1、投标人身份确认

招标人和工作人员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公司总经理、专职交易员须出示法人卡和交易员卡,项目经理出示本人身份证,符合要求方可进场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开标会地点并签到,无故缺席、迟到或不佩戴法人卡、交易员卡的视为放弃。

2、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3、主持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4、采招监管办监督人员宣布投标人身份确认情况、投标须知及会场纪律:

(1)、投标人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依牌入座

(2)、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3)、各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交头接耳,交流信息

(4)、按秩序递交投标书,不得前拥后挤

(5)、自觉服从会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7)、如违反投标须知及会场纪律的投标人,按扰乱投标秩序论处,将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

5、主持人介绍该工程的评标办法及工期、质量等要求。并询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无异议,有异议当场解释,确认无异议后开始开标。

6、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书(时间5分钟)

7、投标人依序递交投标书

8、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唱标及记录,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的'公司总经理先对唱标内容予以口头确认。

9、确定中标候选人

按评标办法抽取让利标底,并计算确定中标候选人。

10、开标结果确认签字

开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公司总经理、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11、公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按规定将中标候选单位公示2天,并按要求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开标流程

招标标的名称:

开标前:宣布废标或因故(采购法48所列8项要点)不予开标决标.

应宣布投标厂商名称或代号.

说明:「公告期间,无厂商於释疑期限内,以书面提请招标文件释疑」或「厂商所提招标文件疑义已依法处置」,现在开始进行开标(开标现场不再释疑).

询问:监办单位有无意见 列席单位有无补充说明

询问:投标厂商有无需要提出已至本校指定地点缴纳押标金之凭证.(若投标厂商未於询问时提出,又未将押标金凭证附於投标件内,则虽已至本校指定缴纳地点缴纳,仍视为未缴纳押标金…为无效标).

开启标封前:合格标封审查

投标文件於截标日期: 年 月 日 时前抵达.

使用本机关随招标文件所附外封套,且外封已书面密封.

外封套上已载明厂商名称,地址.

无采购法103条规定不得参加投标之情形(上网查询).

同一厂商只投寄一份投标文件.隶属同一家公司之二个以上分公司,或一公司与其分公司未就本采购案分别投标.

审查结果:□有 家(应有三家)以上符合上列各款情形之合格厂商.

□未满三家宣布流标.

开启标封:

证件封审查

审查结果:□宣布(通知)不得为决标对象(无效标)之厂商,家数及其原因.

□有 家(一家以上)厂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无,宣布流标).

标单封及标单审查(后,由承办,主办,监办人员会同签认)

审查结果:□宣布(通知)不得为决标对象(无效标)之厂商,家数及其原因.

□有 家(一家以上)厂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无,宣布流标).

唱标-有标价者,应宣布标价

开启底价封

◎最低标未达底价之减价流程

最低标者提示身份及授权证件及印鉴.

最低标厂商标价超过底价,洽最低标厂商减价一次.

第一次比减价前,应宣布最低标价厂商减价结果.

第二或第三次比减价前,应宣布前一次比减价格之最低标价.

决标并制作开(决)标纪录表(主持人宣布开标,审标,决标情形).

1.本案投标场商计 家,合格投标厂商计 家.

2.依序开启证件封,审查结果 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有家不合格.

3.合格证件封之标单封,经开启审查有 家合格, 家不合格.

4.以编号 投标厂商以新台币 元整最低,且在底价 元

整以内,依采购法52条第1项第1款宣布决标.

一、较规范的做法:

1、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单位各有关部门的领导;

2、介绍参加投标的单位;

3、宣布本次开标会议的开标会议的唱标、监标、记标等工作人员

4、宣布开标会议会场纪律;

5、检查、公示标书的密封情况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在检查、公示结束后由投标的单位代表在记录人员处签字确认。

6、由投标的单位代表或开标会议唱标主持人进行唱标并由监标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印鉴是否齐全、进一步确认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并当场审查确认后记标人做好记录;

7、开标阶段结束,进入评标程序,各投标人依次单独与招标单位各有关部门领导见面交流与答疑;

8、根据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工期、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企业信誉、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等情况,对投标人经行综合评价,在此阶段评委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最后进行记名表决。评标结果上报领导批准(一般较大的工程都不现场公布评标结果);

9、中标单位持招标办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及负责人商谈签定合同。

二、让人难以接受的做法:

1、开、评标过程缺乏透明度,现场不唱标,始终暗箱操作;

2、现场拍卖式竞标,(总会有人出来压价竞标);

3、投标联盟单位以不正当手段排挤诋毁非投标联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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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三、主持人:

四、会议议程

第一阶段:投标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领导及有关人员。

2、监督人员宣读施工招标开标工作纪律。

3、主持人宣布投标开始,投标人顺序将投标文件放入投标箱。

4、到投标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投标结束。

5、投标人现场稍候,等待开标。

第二阶段:评审投标控制价上限

1、投标控制价上限编制人员汇报编制情况。

2、招标人组织评审投标控制价上限并形成决议。

3、招标委员会主任签署决议。

4、工作人员将投标控制价上限评审决议密封后交招标委员会主任。

第三阶段 :开标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领导及有关人员。

2、与会人员签到,并现场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均必须为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一律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3、招标委员会主任宣读投标控制价上限评审决议,工作人员在公告牌上公布。

4、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投标人投标担保提交情况(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能有效递交招标代理人并取得招标代理人财务部门开据的收据或汇票原件,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监督人员、工作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已有效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情况逐个进行核查。

6、工作人员启封通过密封性情况核查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的监督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等相关内容,同时在公告牌上公布投标价。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确认投标价并签字。

8、监督人员与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监督人员将标有百分点数字的乒乓球逐个公示后放入抽取箱中,招标人代表从抽取箱中随机抽取乒乓球,确定一次平均后下降的百分点,并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9、监督人员对宣读内容和抽取过程现场复核并致监督词。

10、与会领导讲话。

另:有关中标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招标办或纪委)查询

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过程其工作顺序依次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①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②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②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③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②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3、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4,、废标

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

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①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②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 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

③评审程序

4、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①踏勘 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②标前会议 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③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接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八、开标

1、时间、地点

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2、参会人员签到

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

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主持唱标。

5、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投标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专家库抽取,且专家信息需保密。对其专家有“回避原则”。

2、评标准备

①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 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目的、项目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和商务条款等。

②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初步评审

①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②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③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④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⑤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

⑥废标的有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

4、详细评审

①工作人员工作 评标辅助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

②评审程序

5、评标报告

①报告内容 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③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评标委员会解散。

6、举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序。

十、定标

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发出中标通知书

2、谈判准备

①谈判人员的组成 。

②注重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

③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的具体分析 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④拟订谈判方案。

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

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

2、签约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取中标。

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科学合理的确定交易周期。

2.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投标

招标投标发表论文要求

以中级职称论文为例,因为中级职称论文的要求就是论文发表的基本要求,中级职称评定对论文的要求并不算高,比较适中,一般要求发表1-3篇职称论文即可,发表刊物是省级或是国家级就可以,要求看上去确实不高,但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主要还是集中在论文的写作上,虽说要求不高,但也需要申报人员认真对待的,如果抱着浑水摸鱼走走过场的心态,按照当下职称评审制度的考核标准,很难通过评审,如今的职称评审越来越注重申报人员能力水平的考核,职称论文就是其中一个关键的科研成果形式,如果在论文写作达标过程中有疑问或者需要专业指导,可以登陆职称驿站咨询在线编辑。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对要发表论文的条件要求:创新性、实用性、、严谨性、规范性;对选择期刊的要求条件:正规、可查询、级别适合;对作者的要求条件: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当下评职级别要符合,不可越级评职称。这些都是发表论文时要注意的条件事项,所以准备进行论文撰写发表的人员一定要注意这些信息哦。

首先,你要根据你们单位的评职文件了解单位是否对期刊有特殊的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话就根据相应的标准来进行投稿就可以了。一般评初级职称不用发表论文,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工程师)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公开发表,省级期刊。晋升高级职称(高讲,副教授,高工)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五篇,公开发表;三篇国家级期刊,两篇省级期刊,如果名额有限,需要核心期刊发表几篇。另外,评职称也不是只有发表论文这一项,申请专利或者著作教材挂名副主编也是可以的哦!专业发表九年,只做正刊,流程完善,有保障。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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