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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2:29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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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制度公信力不足。例如,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日益增加,但许多人却在怀疑这一制度的可持续性,以致越来越多的人担心领不到养老金,不参保或停保或者尽可能少缴费的现象有蔓延之势。再如2013年国务院出台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政策文件,结果被媒体与公众简化成“以房养老”并被进一步演绎成政府要推卸责任。还有小步渐进延迟退休年龄、医疗保险终身缴费等政策思路出台均遭遇多数人质疑与反对,等等。所有这些,反映的其实是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信任感在增强。如果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丧失信心,也就丧失了认同和参与的积极性。因此,信任危机与预期不稳是必须妥善应对的巨大挑战。 地区发展不平衡。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应当是缩小地区差距和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而现实中却往往表现为屈从地区发展差距,有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固化甚至放大地区发展差距的负面因素。例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是改革开放最早、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它吸引了中西部地区大量年轻的农村劳动者,在养老保险制度地区分割的条件下,这些最发达的地区因劳动队伍的年轻化而出现缴费低且养老保险基金大量结余的现象;东北地区发展滞后,退休人员多,年轻劳动力外出多,结果缴费率高还出现收不抵支的财务危机。这种发达地区负担轻、待遇高,欠发达地区负担重、待遇低的格局,无疑与地区间的协同与均衡发展目标相悖。因此,如何利用社会保障制度来促进地区之间的协同、均衡发展,显然是“十三五”期间必须明确回应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规模最大且家庭保障功能因少子高龄化而持续弱化的国家。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最为直接,它不仅需要适时调整制度结构与财力投入结构,而且需要更多类型的专业人才和更具人文关怀的各种公共服务,还会导致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下降和待遇领取人数上升,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压力。调查表明,养老问题已成为牵涉面最广且公众反映日益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而各地事实上还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养老金虽已实现制度全覆盖,但责任分担失衡、互助共济弱化、多元并举格局并未形成,其不确定性损害了人们的安全预期。养老服务业虽在发展,但供给总量依然严重不足,供需脱节现象普遍,正面临着“谁来为中国老人养老”的质疑。此外,能够满足老年人精神保障诉求的社会机制缺失,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 福利刚性增长与政府财力增长减缓的矛盾。“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公共投入规模急剧放大,年均增长在15%以上,有的项目投入增长在20%以上,直接带来了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待遇的显著提升,而城乡居民还在期盼着养老金继续提高、个人疾病医疗负担持续减轻、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能够持续发展。然而,伴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民经济增速已从上世纪的二位数下降到一位数,近年来更从8%以上降到7%左右,财政收入增幅也从曾经的20%以上降低到个位数。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增速减缓与国民福利快速增长已成为现实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优化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如何调动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参与,以便确保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不断得到壮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国目前的流动人口规模在2亿至3亿之间,数以亿计的人口处在缺乏归属感的、不稳定的流动状态,对社会保障制度构成了又一重大挑战。是让社会保障制度追随流动人口不断转移接续,还是降低人口流动性、促进安居乐业来适应社会保障制度,是“十三五”时期需要做出政策权衡的重要问题。 亲,还有不明白的吗?麻烦顺手给个赞呗,谢谢哦! 更多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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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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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meaning of social welfare and the essential character of The connotation of social welfare and outreach with the times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From the history of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focus of social welfare through social assistance from social insurance to social services to the universality of the Today, in developed countries, a variety of numerous social benefits and social services to become the most talked about social welfare In our country, on the one hand with the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social welfare has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the scope of social assistance; On the other hand, developed countries due to the impact of the concept of social welfare, for social welfare have taken place in view of significant change, and At the same time, a wide range of views and Defined as the author put it, the social welfare state and social members of society to meet basic needs for survival on the needs of the community and mutual assistance mechanisms to improve their quality of life In reality, the social welfare often meet people in life, including care, health care, culture, entertainment, spiritual comfort needs, such as activities, in addition to the broad sense, including housing, education, medical care and so Social welfare has thre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1) give priority to vulnerable In any era, in any society there are the elderly, children, the disabled and other vulnerable groups of society, they have some special needs, because of their lack of ability, need protection from society and to meet, mainly living care services, also include physical rehabilitation, education, employment,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rotection needs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should first meet the needs of this group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continuously enhance their quality of (2) Of the individual beneficiaries of social welfare with Vulnerable groups for the provision of social welfare services, because their income and capacity to pay is limited, often for free or a nominal fee, which is undoubtedly of Even if the relatively high fees charged, but as long as the service does not meet the market price, then there are still welfare, social "The market price i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re is a yardstick of social " If the market pri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harges on the field of social welfare beyond the economic sphere (3) "Social Welfare to meet members of society to focus on higher level or a higher level of social security needs," Most of these requirements is provided in the form of services, therefore, the social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 services are the main ways and Characterized by social welfare services provided for individuals to meet their various Therefore, the main body of welfare services and resources of the community, but the object and manner of service is individual and must be tailored to each client's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and circumstances, flexible and diverse, in line with local conditions to carry out welfare 2 China's traditional social welfare system and its reform China's traditional social welfare system means that befor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planned economy era, the social welfare It presents a system of supply and filled both the binary-type pattern of Such welfare model is the division of China's urban-rural dual economic system to In the cities, the redistribution of social welfare-type benefits are institutionalized, is the level of protection and welfare of countries with high levels of welfare This model with full employment are closely linked to the employment The vast majority of urban residents in employment through their own units to be comprehensive and generous social To sickness and death from life, it is almost all aspects of life have been the care and protection Such a system even if the level of benefits compared to the western welfare states, but also Because under the traditional system is not self-financing state-owned units, and the state finance is "an account", so the national and unit Units only country to provide various benefits to the residents the tools and In addition, the city, there are some non-employed persons such as David孤老residues, such as "three noes" of the object, the national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s to accept the adoption and relief, are filled-based welfare model, but because the number of people covered by very few cities in China only at the social welfare system and to add the status of a In rural areas, the social welfare of our turnover is a typical type of collective welfare Countries are basically social welfare in rural areas do not take responsibility, but by the rural collective organizations (such as people's communes, production teams, ) is limited to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that is, rural areas, such as David孤老residual "three noes" personnel "Five" At that tim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are very backward, and rarely from the State financial support to do so by the rural collective well-being can only cover a small number of the "three noes" of personnel, but also the level of social assistance benefits Under the planned economy era, the state won, a high level of urban well-being with the project incomplete, relief of the rural-based segmentation of mutual benefits, in sharp 70's 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has entered a new historical In order to meet the ever-changing socio-economic structure, social welfare system in the 20th century, the mid-80's embarked on Today, in the field of social welfare have begun to take shape a set of "social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 reform ideas and principles and "Social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 in its infancy in the early 20th century, 80, made clear in 1990, in the 2000 National Social Work Conference of the welfare society has been systematically In practice, the original performance is characterized by social relief, the Government arranged, only for the "three noes" of the object and the "Five Guaranteed" model to the Government for social welfare costs, the whole society to set up social welfare, community-oriented there is a demand of all citizens and welfare institutions run by the new market-oriented model of social This process of state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by the reform of the originator, and then all the citizens of the community-oriented community service, followed by the gradual formation of a social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 Overall, however, the field of social welfar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s the gradual and slow, the new social welfare system has not yet 3 on the country's social welfare system, the idea of the objectives of the reform model According to this article on the meaning of the definition of social welfare, and learning to fully draw on the advantages of the above system, I initially formed for the welfare of our society the idea of the objectives of the reform It contains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1 Privatization of government-run welfare institutions Under the existing system, government-run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to become a subsidiary body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lack of human, financial, and material aspects of operational autonomy, such as the institutions are overstaffed overstaffing, poor attitude, inefficient government-run welfare institutions, such as becoming a common problem To fundamentally change this situation, must take drastic approach, the majority of the forthcoming privatization of government-run welfare Of course, privatization does not mean As a non-profit institutions, the most critical issue is not ownership of the The ambiguity of ownership of all the common features of non-profit There are many methods of privatization, for example, can be entrusted with the operation of the ways to explore this area is carried out first of all, S Yet it must be noted that since the commission is a non-profit operation of welfare servic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not close any further contract the cost of the operation, otherwise such costs will ultimately be passed on to the object of his head of welfare services, which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in social welfare purpose is contrary to the Of course, the experience of Hong Kong, only a small part of the government is not the privatization of welfare agencies, because these institutions is provid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require mandatory policy or more These services are poor or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do not want to do so, and therefore must be provided directly by the Government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数学

本人论文一塌糊涂 但是可以告诉你条路 去新浪的 “韩寒博客” 里面找找吧。。。 他对现今社会的症状有很独到的见解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过小心不合格 。。。 自己写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 现在抄的东西不值钱。。。 零分的东西才值钱哈

摘 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  关键词 土地换保障 补偿机制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  1 失地农民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4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  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  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1 以货币安置为主,补偿数额不足以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在实践中,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对农民的安置方式目前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基本形式,但大多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如果按最高补偿30倍来算,一亩地平均产值1 000块,补偿费也才只有3万元,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据了解,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有提高。据统计,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类征地给村里的补偿费平均每亩12 164元,安置补助费每人2 377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实际到农民手上的土地补偿费平均每亩7 958元,安置补助费平均每人2 078元,青苗补偿费平均每亩498元,农户家庭得到的所有土地征用费总额(包括附着及其实施补偿费)人均8 828元。一大部分农户对此不满,因为这些补偿费只能暂时解决农民近期的温饱问题,如果今后就业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靠什么来维持,更不用谈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更是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更解决不了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2 以留地安置、招工安置为辅,农民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  留地安置是指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按一定的比例(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这部分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获得高额的租金收入 ;还可以用留置的土地为村民建造安置房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从形式上来看,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受资金、技术的限制,一旦村集体经营的产业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农民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  在招工安置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旦用人单位裁员时,这些失地农民又将重新面临失业的问题,可见招工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3 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覆盖面窄,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大  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已经完成了非农户身份转换,他们理应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社会保障待遇,可是据统计,失地农民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他们的社会保险费是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筹集的,保险费直接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2003年浙江省嘉兴已有2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实行了"三统一"、"一分别"的安置模式。"三统一"即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实行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户口"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就是对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补偿安置,浙江嘉兴的这种社会保险安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并没有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这正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失地农民成了"无班可上,无田可种,无保可拿"的三无人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3 "土地换保障"是唯一可靠和可持续性的安置模式  安置失地农民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土地换保障的过程,因为在征地前,农民的生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农民失掉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应该随之分享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在市场经济下就表现为,农民可以用土地换回他们生存、就业、发展和获得社会保障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只有失地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逐步实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论文摘要怎么写的

摘 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  关键词 土地换保障 补偿机制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  1 失地农民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4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  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  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1 以货币安置为主,补偿数额不足以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在实践中,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对农民的安置方式目前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基本形式,但大多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如果按最高补偿30倍来算,一亩地平均产值1 000块,补偿费也才只有3万元,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据了解,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有提高。据统计,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类征地给村里的补偿费平均每亩12 164元,安置补助费每人2 377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实际到农民手上的土地补偿费平均每亩7 958元,安置补助费平均每人2 078元,青苗补偿费平均每亩498元,农户家庭得到的所有土地征用费总额(包括附着及其实施补偿费)人均8 828元。一大部分农户对此不满,因为这些补偿费只能暂时解决农民近期的温饱问题,如果今后就业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靠什么来维持,更不用谈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更是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更解决不了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2 以留地安置、招工安置为辅,农民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  留地安置是指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按一定的比例(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这部分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获得高额的租金收入 ;还可以用留置的土地为村民建造安置房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从形式上来看,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受资金、技术的限制,一旦村集体经营的产业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农民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  在招工安置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旦用人单位裁员时,这些失地农民又将重新面临失业的问题,可见招工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3 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覆盖面窄,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大  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已经完成了非农户身份转换,他们理应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社会保障待遇,可是据统计,失地农民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他们的社会保险费是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筹集的,保险费直接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2003年浙江省嘉兴已有2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实行了"三统一"、"一分别"的安置模式。"三统一"即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实行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户口"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就是对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补偿安置,浙江嘉兴的这种社会保险安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并没有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这正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失地农民成了"无班可上,无田可种,无保可拿"的三无人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3 "土地换保障"是唯一可靠和可持续性的安置模式  安置失地农民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土地换保障的过程,因为在征地前,农民的生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农民失掉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应该随之分享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在市场经济下就表现为,农民可以用土地换回他们生存、就业、发展和获得社会保障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只有失地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逐步实

公共政策论文:论转型期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重要意义摘要:公共政策执行力,就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中的权力,它的承载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公共性是其突出的特征。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力量保证既定的政策方案的贯彻落实,而且还要求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基础;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公共政策执行力执行主体合法律性"美国学者艾利森曾经说过,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政策有效的执行。"[1]由此可见,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如果没有高度的执行力作为保证,无论其多么科学、正确,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毫无实际意义。诚然,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物品,因此公共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直接关系着其所针对的公共问题能否被妥善顺利地解决,进而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绩效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一、公共政策执行力及其影响因素公共行政组织,尤其是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和快捷地落实。如果一个政府的方针和政策,能够得到迅速地执行落实,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高效的快捷的政府,是一个受到人民大众高度拥护和支持的政府。反之,则是一个机构臃肿,人员繁杂,效率低下的政府,必然会遭致人民群众的抛弃和抵制。由此可见,能够彻底地弄清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科学内涵及其影响因素,对我们成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不可小觑的重大作用。公共政策执行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近来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同时也是学界至今还没有达成统一共识的问题之一,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依笔者看来,只有对公共政策和执行力这两个概念进行分开阐述,才能最终达成对公共政策执行力这个整体概念的准确理解和全面诠释。(1)公共政策。有学者认为,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2]对此,笔者也非常认同。因为它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为此,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意志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第二,公共政策是经由政治过程产生的,体现的是公共权力机关与公民的关系。第三,公共政策因为公共问题的存在而产生,因为公共目标而选择方案,因为要实现公共利益而必须被正确有效地执行。第四,公共政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对自然和各种社会稀缺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2)执行力。执行力主要是指一整套能将组织的战略付诸实践,反映组织战略方案实现程度的行为和技术体系。它的显著特点是:第一,执行力的组织性。因为执行力的主体,不是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组织。第二,执行力是一种保障。因为它是组织战略方案得以顺利实现和确认的强有力保障,是保证战略方案从文本或者思维形式成为现实结果的中介力量。第三,执行力的实践性。因为它是通过具体的操作过程、步骤和方法以及技术的运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既定的组织目标。(3)公共政策执行力。总上(1)(2)所述,公共政策执行力应该是结合了公共政策和执行力两个概念核心的一个概念,它既要体现公共政策的特点,同时也要满足执行力的要求。鉴于此,笔者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理解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特点:第一,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公共性。因为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执行的是公共政策,解决的是公共问题,实现的是公共利益,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执行力突出特性。第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权威性与强制性。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的权力,它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因此这种权力必然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的约束力。第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组织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是一个有着严密的科层制的组织架构以及完整的权责体系的庞大组织系统。第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多样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行为方式,不仅包括行政方式,还包括经济方式、法律方式以及思想教育方式。第五,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价值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包括公共权力机关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贯彻既定的政策方案,还包括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因素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万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脱离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力,也不例外。它的产生和存在发展必然要受一定因素的影响。我们只有厘清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方能使各级公共权力机关在执行具体公共政策过程中巧妙地解决各种困难,得心应手地实施公共政策,以实现既定的效果和预定的组织目标。具体来说,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有:(1)公共政策本身。一般来说,包括公共政策产生过程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公共政策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共政策目标的明确性、合理性、弹性,等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要符合法律规范,只有合法的公共政策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依赖一定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基础的指导下才能产生合理的科学的公共政策内容,并借助某些工具通过具体的行为直接解决问题;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必须是明确的、清晰的,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者难以理解困惑不堪,必须是合理的,缺乏合理性的目标不能起到激励政策执行者的目的,必须"具有一定得弹性,缺乏弹性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失去灵活性和变通性,政策执行者就不能在不偏离政策目标的大范围内,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地实施和执行政策,因而也就增加公共政策执行的风险。"[3](2)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组织方面,一个是个人方面。从组织方面看,纵向上的权限划分不清和横向上的部门职能交叉,是当前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两种现象。纵向上,地方政府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但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置缺乏规范,导致地方政府本位主义的迅速膨胀和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的执行受阻;横向上,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倘若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履行着相同或相似的职能,那么必然产生一些相互冲突的政策,而且更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纠葛和相互扯皮而导致政策执行出现阻滞。"[4];从个人方面看,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一是公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二是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弱。综合素质高,公仆意识强是公共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得到贯彻实施的有力保障。(3)公共政策执行环境。公共政策的社会性质,即公共政策解决的公共问题来源于社会,公共政策所针对的目标群体是社会人,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也处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等,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执行不能脱离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从整体上看,制约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主要有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公共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既包括国内政治环境,也包括国际政治环境,尤其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公共政策的执行力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影响;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伦理规范、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它们对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也存在着或者提高或者削弱的作用。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很多角度加以理解,在本文中,笔者尝试从政治学、管理学的视角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加以阐述。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NO06,2010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06期248我国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及对策探讨□陈媛朱龙(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煤炭企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以及绩效管理滞后等原因,导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矿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够、绩效反馈不畅、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管理脱节等问题。绩效管理滞后通过员工不满、团队救助精神与协同作业的缺乏等渠道严重地影响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煤炭企业要通过创新绩效激励体系、传达战略执行观念、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等措施来改善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滞后性,以期对其安全生产有所裨益。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1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煤炭资源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既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燃料,又是许多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煤炭的赋存条件复杂,95%以上的煤炭产量是井工生产,而且我国煤矿机械化水平比较低,矿井多、效率低、井下作业人员多等状况给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2004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1797起,死亡2668人,百万吨死亡率10;200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百万吨死亡率84;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474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41;2007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37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485;2008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为3210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82。2001年到2005年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398起,平均每年发生280起,占全国各类重大事故的1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14起,平均每年发生43起,占全国各类特大事故的3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2起,平均每年发生8起,占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的58%[1]。频繁的安全事故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不仅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也为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安全投入不足,此外,行业管理弱化、煤炭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健全、事故警示作用淡化以及绩效管理滞后也是煤炭企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2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及现状1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任何企业如果想在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就不得不重视绩效管理,著名企业摩托罗拉公司有个关于管理与绩效管理的观点,就是企业=产品+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可见,绩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因此,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必要性及其重要作用。1绩效管理可以促进煤炭企业的质量管理。煤炭企业的绩效可以表现为采煤数量和采掘质量两个方面,近年来,采掘质量已经成为煤炭企业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采掘质量指的是企业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既有设备降低采煤成本以及优化一线员工人员结构。绩效管理可以给煤炭企业管理者提供具体采掘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技能和工具,使管理者能够将全面质量管理看作煤炭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员工将精力放在采掘质量目标的提高之上。基础。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政权的代表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合法性包括合法律性、合利益性、合道德性。具体来说:(1)从合法律性方面讲,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公共政策,都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无论是执法权力,还是公共政策执行权力,都必须符合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一个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那必然会获得公众的认可,进而增强这种合法律性;同理,如果一个政府有着较强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反过来也会有利于提高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合法律性。(2)从合利益性来讲,公共政策的终极目的就是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其政策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鉴于公共政策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力,一个具有较高政策执行力的政府能够对公民的利益诉求做出迅速而有力的回应,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从而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反之,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孱弱不堪,虽有公共政策却不能转化为实际的现实成果,就会严重忽视公民的愿望和需求,激化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从根本上动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3)从合道德性来讲,公共政策执行力反映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家普遍共识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作为公共机构以及公务人员,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站在道德要求的最前沿,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和典型,不仅要严格遵守其自身的职业道德更应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而这些对于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高和增强无疑是大有裨益的,而相互推诿、欺上瞒下、繁冗拖沓、纪律涣散的工作作风必然会削弱政府的政策执行力。总之,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强弱从上述三个方面直接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基础,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会不断增强其合法性,使政府获得社会公众源源不断的支持与信任,而低下的政策执行力则会严重削弱政府的合法性,使其失去社会成员的忠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的稳定与存在,导致社会的混乱与矛盾。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所谓绩效不仅包括投入与产出的比,即效率,还包括政府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政府的存在与运转需要花费大量的社会成本。(1)从效率的观点出发,政府的各项活动都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如果只有投入而没有产出,那么这些活动就是对宝贵的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公共政策也不例外,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会有较大的资源投入。如果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只能存在于政府文件中,只是政府的一种观念共识,而不能由有效的政策执行力加以执行,其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美丽的花瓶,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公共政策价值的充分体现,公共问题的迅速解决,公共利益的最大实现,必须以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作保证。否则,在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就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2)从效果的观点看,效率只是投入与产出的一个比例关系,更侧重的是数量方面,而效果不仅关注数量更强调质的方面,即取得的实际结果。行政效率高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行政结果,效率只是效果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当然低效更不可能带来效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较高的政策执行力既要求公共政策能够被迅速及时的贯彻实施,更要求公共政策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在这种迅速及时的活动中得到最大化的兑现。综上所述,从管理学视角来理解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意义就在于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而取得最大化的政策结果,既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又得到预期的效果。参考文献:[1]皮正茂关于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2)[2]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3]何雄浪,朱旭光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的原因及其矫正探讨[J]当代经济管理,2009,(2)[4]刘淑影我国公共政策执行阻滞的制度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J]兰州学刊,2006,(6)作者简介:李超伟(1985-),男,河北承德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09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关社会福利的争论越来越激烈。人们已经普遍感觉到,社会福利已经逐渐脱离了“社会”,而变成社会中一小部分人的福利。用冷热不均来形容中国社会的福利现状,可谓再恰当不过。一边是许多农民工连正常的休息时间都难以保证、加班费难以落实、社会保险金难以缴足;一边是一些垄断国企各种津贴、补贴层出不穷、各种福利变着法子进入职工口袋、有的在正常的社会保险之外还会再增加一块商业保险。这种巨大的差异,意味着中国的社会福利体制急需完善。福利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制社会中,各个社会成员应当享受同等或相近的社会保障。然而,实际情况却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差距非常悬殊。不久前,《人民日报》发表的《你的口袋里有多少福利》一文,不仅深刻揭露了垄断国企完全失控的福利现状,也更加衬托了其他类型企业在福利方面的空白。据悉,一位国有金融机构的中层,每年的税后年薪竟然高达70万元,其中,工资、奖金只占全部收入的50%左右,其他则是由各种各样的福利构成。每年5万元左右的养老保险,每年7万多元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每月2000元的车费补贴和汽油补贴,每年报销5000元社保以外的各种保健医药费,以及每年2万元的图书卡、旅游费等。另外,还有社会保险之外的补充商业保险,以弥补企业员工退休以后收入急骤下降的不足。这里有两个细节,一是这家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实行了所谓的年薪制,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政策所赋予的高收入。但是,各种高福利却没有因为年薪制度的实施而取消,这等于年薪制只不过是给公司员工的调资而已;二是这名员工已经在单位拿到了100多平米的福利房,按理,不应该再享受单位的住房补贴,但是,她仍然在享受住房补贴。这样的住房制度改革,又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呢?房价又如何不上涨呢?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社会福利的天平在当前受到了很大的扭曲。在中国的社会运行中,一方面,国家对于社会福利的保障性投入远远不够,另一方面,社会福利更倾向于社会中的“强势群体”。这其中,最为典型的两类群体就是部分政府官员和部分垄断型国有企业职工。 政府官员的隐性福利体现在方方面面,正如人们已经看到的,其在吃、穿、住、行、医疗、教育、卫生、住宅、养老等各个方面享受着常人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财政支出中的行政管理费用支出一直在呈快速攀升的趋势,中国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超过美、日、英、法、德等发达国家。正是这种变相的福利享受使得人们将之称为“福利腐败”。而一些垄断型国企凭借垄断地位,在油、电、气、煤、电信等领域实行高昂的垄断定价,进而使民众付出相当高昂的使用成本,这也正是国有大型企业能够在近年来获得巨额利润的原因。从2007年开始,国资委才要求部分国有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10%或5%分红,但毫无疑问,这一比例是非常低的,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和批评。这种巨额垄断利润造就了垄断国企的高福利。许多中国人都在羡慕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都在呼吁应当提高我国社会福利水平。殊不知,在一些垄断国企,早就大大超过了国外的福利水平。如果再加上垄断权力带来的各种人脉资源、社会关系和灰色收入,垄断国企的“福利”就更是让人羡慕不已了。真正羡慕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制度的人,是那些非垄断国企的员工和广大农民兄弟。因为,他们的福利,连垄断国企的零头也没有。更多情况下,他们连法律框架下的福利都难以得到。 归根结底,这两类福利腐败都是和行政权力相关的,都是权力不能得到有效限制的结果。政府官员能够享受福利是因为我们的权力监督体系非常不完善,垄断国企能够享受垄断福利是行政权力限制民企进入的结果。制度的设计应当立足于让大多数人享受应当享受的权力与利益。福利制度也是如此,一个只让极少数人获益的制度,是不合理、不科学,也是不合法的,必须立即取缔。但是,由于垄断企业已成为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且与行政权力紧紧相连,要取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然取缔不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就难以消除,社会贫富差距就会越拉越大,社会的短板也会越来越短,最终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构成严重影响。 面对当前社会不平等程度日益加剧、基尼系数不断攀升的严峻形势,政府应该从全民福利入手,拿起社会福利的“公器”,使社会福利的天平得到公正的应用。这其中,增加全民社会福利支出,限制政府官员权力的滥用,打破国企垄断、收缴垄断国企红利以补充养老保障缺口等措施是可行的措施。福利制度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的“调节器”,规范、科学、合理的福利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公平与正义,反之,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眼下,社会矛盾频发,这与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健全、不规范、不合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改革福利制度对今日中国来说,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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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论文题目怎么写初中

公共政策论文:论转型期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重要意义摘要:公共政策执行力,就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中的权力,它的承载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公共性是其突出的特征。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力量保证既定的政策方案的贯彻落实,而且还要求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基础;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公共政策执行力执行主体合法律性"美国学者艾利森曾经说过,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政策有效的执行。"[1]由此可见,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如果没有高度的执行力作为保证,无论其多么科学、正确,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毫无实际意义。诚然,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物品,因此公共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直接关系着其所针对的公共问题能否被妥善顺利地解决,进而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绩效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一、公共政策执行力及其影响因素公共行政组织,尤其是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和快捷地落实。如果一个政府的方针和政策,能够得到迅速地执行落实,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高效的快捷的政府,是一个受到人民大众高度拥护和支持的政府。反之,则是一个机构臃肿,人员繁杂,效率低下的政府,必然会遭致人民群众的抛弃和抵制。由此可见,能够彻底地弄清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科学内涵及其影响因素,对我们成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不可小觑的重大作用。公共政策执行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近来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同时也是学界至今还没有达成统一共识的问题之一,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依笔者看来,只有对公共政策和执行力这两个概念进行分开阐述,才能最终达成对公共政策执行力这个整体概念的准确理解和全面诠释。(1)公共政策。有学者认为,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2]对此,笔者也非常认同。因为它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为此,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意志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第二,公共政策是经由政治过程产生的,体现的是公共权力机关与公民的关系。第三,公共政策因为公共问题的存在而产生,因为公共目标而选择方案,因为要实现公共利益而必须被正确有效地执行。第四,公共政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对自然和各种社会稀缺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2)执行力。执行力主要是指一整套能将组织的战略付诸实践,反映组织战略方案实现程度的行为和技术体系。它的显著特点是:第一,执行力的组织性。因为执行力的主体,不是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组织。第二,执行力是一种保障。因为它是组织战略方案得以顺利实现和确认的强有力保障,是保证战略方案从文本或者思维形式成为现实结果的中介力量。第三,执行力的实践性。因为它是通过具体的操作过程、步骤和方法以及技术的运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既定的组织目标。(3)公共政策执行力。总上(1)(2)所述,公共政策执行力应该是结合了公共政策和执行力两个概念核心的一个概念,它既要体现公共政策的特点,同时也要满足执行力的要求。鉴于此,笔者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理解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特点:第一,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公共性。因为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执行的是公共政策,解决的是公共问题,实现的是公共利益,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执行力突出特性。第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权威性与强制性。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的权力,它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因此这种权力必然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的约束力。第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组织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是一个有着严密的科层制的组织架构以及完整的权责体系的庞大组织系统。第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多样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行为方式,不仅包括行政方式,还包括经济方式、法律方式以及思想教育方式。第五,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价值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包括公共权力机关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贯彻既定的政策方案,还包括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因素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万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脱离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力,也不例外。它的产生和存在发展必然要受一定因素的影响。我们只有厘清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方能使各级公共权力机关在执行具体公共政策过程中巧妙地解决各种困难,得心应手地实施公共政策,以实现既定的效果和预定的组织目标。具体来说,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有:(1)公共政策本身。一般来说,包括公共政策产生过程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公共政策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共政策目标的明确性、合理性、弹性,等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要符合法律规范,只有合法的公共政策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依赖一定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基础的指导下才能产生合理的科学的公共政策内容,并借助某些工具通过具体的行为直接解决问题;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必须是明确的、清晰的,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者难以理解困惑不堪,必须是合理的,缺乏合理性的目标不能起到激励政策执行者的目的,必须"具有一定得弹性,缺乏弹性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失去灵活性和变通性,政策执行者就不能在不偏离政策目标的大范围内,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地实施和执行政策,因而也就增加公共政策执行的风险。"[3](2)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组织方面,一个是个人方面。从组织方面看,纵向上的权限划分不清和横向上的部门职能交叉,是当前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两种现象。纵向上,地方政府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但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置缺乏规范,导致地方政府本位主义的迅速膨胀和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的执行受阻;横向上,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倘若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履行着相同或相似的职能,那么必然产生一些相互冲突的政策,而且更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纠葛和相互扯皮而导致政策执行出现阻滞。"[4];从个人方面看,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一是公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二是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弱。综合素质高,公仆意识强是公共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得到贯彻实施的有力保障。(3)公共政策执行环境。公共政策的社会性质,即公共政策解决的公共问题来源于社会,公共政策所针对的目标群体是社会人,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也处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等,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执行不能脱离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从整体上看,制约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主要有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公共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既包括国内政治环境,也包括国际政治环境,尤其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公共政策的执行力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影响;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伦理规范、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它们对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也存在着或者提高或者削弱的作用。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很多角度加以理解,在本文中,笔者尝试从政治学、管理学的视角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加以阐述。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NO06,2010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06期248我国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及对策探讨□陈媛朱龙(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煤炭企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以及绩效管理滞后等原因,导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矿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够、绩效反馈不畅、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管理脱节等问题。绩效管理滞后通过员工不满、团队救助精神与协同作业的缺乏等渠道严重地影响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煤炭企业要通过创新绩效激励体系、传达战略执行观念、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等措施来改善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滞后性,以期对其安全生产有所裨益。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1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煤炭资源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既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燃料,又是许多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煤炭的赋存条件复杂,95%以上的煤炭产量是井工生产,而且我国煤矿机械化水平比较低,矿井多、效率低、井下作业人员多等状况给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2004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1797起,死亡2668人,百万吨死亡率10;200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百万吨死亡率84;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474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41;2007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37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485;2008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为3210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82。2001年到2005年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398起,平均每年发生280起,占全国各类重大事故的1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14起,平均每年发生43起,占全国各类特大事故的3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2起,平均每年发生8起,占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的58%[1]。频繁的安全事故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不仅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也为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安全投入不足,此外,行业管理弱化、煤炭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健全、事故警示作用淡化以及绩效管理滞后也是煤炭企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2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及现状1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任何企业如果想在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就不得不重视绩效管理,著名企业摩托罗拉公司有个关于管理与绩效管理的观点,就是企业=产品+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可见,绩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因此,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必要性及其重要作用。1绩效管理可以促进煤炭企业的质量管理。煤炭企业的绩效可以表现为采煤数量和采掘质量两个方面,近年来,采掘质量已经成为煤炭企业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采掘质量指的是企业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既有设备降低采煤成本以及优化一线员工人员结构。绩效管理可以给煤炭企业管理者提供具体采掘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技能和工具,使管理者能够将全面质量管理看作煤炭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员工将精力放在采掘质量目标的提高之上。基础。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政权的代表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合法性包括合法律性、合利益性、合道德性。具体来说:(1)从合法律性方面讲,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公共政策,都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无论是执法权力,还是公共政策执行权力,都必须符合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一个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那必然会获得公众的认可,进而增强这种合法律性;同理,如果一个政府有着较强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反过来也会有利于提高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合法律性。(2)从合利益性来讲,公共政策的终极目的就是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其政策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鉴于公共政策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力,一个具有较高政策执行力的政府能够对公民的利益诉求做出迅速而有力的回应,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从而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反之,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孱弱不堪,虽有公共政策却不能转化为实际的现实成果,就会严重忽视公民的愿望和需求,激化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从根本上动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3)从合道德性来讲,公共政策执行力反映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家普遍共识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作为公共机构以及公务人员,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站在道德要求的最前沿,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和典型,不仅要严格遵守其自身的职业道德更应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而这些对于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高和增强无疑是大有裨益的,而相互推诿、欺上瞒下、繁冗拖沓、纪律涣散的工作作风必然会削弱政府的政策执行力。总之,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强弱从上述三个方面直接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基础,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会不断增强其合法性,使政府获得社会公众源源不断的支持与信任,而低下的政策执行力则会严重削弱政府的合法性,使其失去社会成员的忠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的稳定与存在,导致社会的混乱与矛盾。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所谓绩效不仅包括投入与产出的比,即效率,还包括政府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政府的存在与运转需要花费大量的社会成本。(1)从效率的观点出发,政府的各项活动都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如果只有投入而没有产出,那么这些活动就是对宝贵的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公共政策也不例外,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会有较大的资源投入。如果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只能存在于政府文件中,只是政府的一种观念共识,而不能由有效的政策执行力加以执行,其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美丽的花瓶,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公共政策价值的充分体现,公共问题的迅速解决,公共利益的最大实现,必须以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作保证。否则,在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就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2)从效果的观点看,效率只是投入与产出的一个比例关系,更侧重的是数量方面,而效果不仅关注数量更强调质的方面,即取得的实际结果。行政效率高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行政结果,效率只是效果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当然低效更不可能带来效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较高的政策执行力既要求公共政策能够被迅速及时的贯彻实施,更要求公共政策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在这种迅速及时的活动中得到最大化的兑现。综上所述,从管理学视角来理解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意义就在于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而取得最大化的政策结果,既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又得到预期的效果。参考文献:[1]皮正茂关于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2)[2]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3]何雄浪,朱旭光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的原因及其矫正探讨[J]当代经济管理,2009,(2)[4]刘淑影我国公共政策执行阻滞的制度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J]兰州学刊,2006,(6)作者简介:李超伟(1985-),男,河北承德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09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市场经济还要求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为了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家立法由劳动者、企业、国家按法定比例筹集的。当经济发展、劳动者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增加,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当经济不景气、劳动者失业率增加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多,进而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平衡社会支出和需求、调控经济过热和过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除用于消费外,国家还可以将其用于投资,这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还可以增加社会生产资金,扩大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丧失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工作岗位、遭遇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其对社会的安全感、信任感,消除或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载入宪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统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收入。竞争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不均等,甚至收入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征收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成员收入进行再分配,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中因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不均等,使他们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维护社会公正。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它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是以后四十多年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继续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和标准。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重新启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作了修改,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面,并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以保障企业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对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保险费的统一收缴、养老金的统一发放。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决定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在总结工伤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在生育保险方面,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保险费用支付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为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目前,一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国情。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中支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二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国家、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出资,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下岗职工陆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三是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有权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帮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 四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思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进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1998年,在总结医疗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决定还要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五是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 从城市现有的保障范围看,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正处于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转变时期,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多种原因,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严重。再加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等原因,造成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缺乏整体性、规范性。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了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相互碰撞,有的地区矛盾相当尖锐。管理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传统的耗能高、效益低、科技含量不高的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显著增加。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加快,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有的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尚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六)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定。但是,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尚付阙如,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最大限度地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投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保障资金落实和保障对象核查工作问题,防止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等现象,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违法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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