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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琴发表x射线论文在哪个期刊

发布时间:2024-07-05 12:09:48

伦琴发表x射线论文在哪个期刊

你好,1895年11月8日晚,伦琴开始了对x射线的研究。后来他发现x射线实质上是一种比光波更短的电磁波。他应该是最早研究x射线的人了。

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校长兼物理研究所所长伦琴教授(1845~1923年),在他从事阴极射线的研究时,发现了X射线。伦琴1895年11月8日傍晚,他研究阴极射线。为了防止外界光线对放电管的影响,也为了不使管内的可见光漏出管外,他把房间全部弄黑,还用黑色硬纸给放电管做了个封套。为了检查封套是否漏光,他给放电管接上电源(茹科夫线圈的电极),他看到封套没有漏光而满意。可是当他切断电源后,却意外地发现一米以外的一个小工作台上有闪光,闪光是从一块荧光屏上发出的。然而阴极射线只能在空气中进行几个厘米,这是别人和他自己的实验早已证实的结论。于是他重复刚才的实验,把屏一步步地移远,直到2米以外仍可见到屏上有荧光。伦琴认为这不是阴极射线了。伦琴经过反复实验,确信这是种尚未为人所知的新射线,便取名为X射线。他发现X射线可穿透千页书、2~3厘米厚的木板、几厘米厚的硬橡皮、15毫米厚的铝板等等。可是1.5毫米的铅板几乎就完全把X射线挡住了。他偶然发现X射线可以穿透肌肉照出手骨轮廓,于是有一次他夫人到实验室来看他时,他请她把手放在用黑纸包严的照相底片上,然后用X射线对准照射15分钟,显影后,底片上清晰地呈现出他夫人的手骨像,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也很清楚。这是一张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它表明了人类可借助X射线,隔着皮肉去透视骨骼。1895年12月28日伦琴向维尔茨堡物理医学学会递交了第一篇X射线的论文“一种新射线——初步报告”,报告中叙述了实验的装置,做法,初步发现的X射线的性质等等。X射线的发现,又很快地导致了一项新发现——放射性的发现。[1] 自伦琴发现X射线后,许多物理学家都在积极地研究和探索,1905年和190双手X光图片9年,巴克拉曾先后发现X射线的偏振现象,但对X射线究竟是一种电磁波还是微粒辐射,仍不清楚。1912年德国物理学家劳厄发现了X射线通过晶体时产生衍射现象,证明了X射线的波动性和晶体内部结构的周期性,发表了《X射线的干涉现象》一文。劳厄的文章发表不久,就引起英国布拉格父子的关注,老布拉格(WH.Bragg)已是利兹大学的物理学教授,而小布拉格(WL.Bragg)则刚从剑桥大学毕业,在卡文迪许实验室。由于都是X射线微粒论者,两人都试图用X射线的微粒理论来解释劳厄的照片,但他们的尝试未能取得成功。小布拉格经过反复研究,成功地解释了劳厄的实验事实。他以更简洁的方式,清楚地解释了X射线晶体衍射的形成,并提出了著名的布拉格公式:nX=Zdsino这一结果不仅证明了小布拉格的解释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证明了能够用X射线来获取晶体结构的信息。1912年11月,年仅22岁的小布位格以《晶体对短波长电磁波衍射》为题向剑桥哲学学会报告了上述研究结果。老布拉格则于1913年元月设计出第一台X射线分光计,并利用这台仪器,发现了特征X射线。小布拉格在用特征X射线分析了一些碱金属卤化物的晶体结构之后,与其父亲合作,成功地测定出了金刚石的晶体结构,并用劳厄法进行了验证。金刚石结构的测定完美地说明了化学家长期以来认为的碳原子的四个键按正四面体形状排列的结论。这对尚处于新生阶段的X射线晶体学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它充分显示了X射线衍射用于分析晶体结构的有效性,使其开始为物理学家和化学家普遍接受。[2] 它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的三大发现(X射线-1895年、放射线-1896年、电子-1897年)之一,这一发现标志着现代物理学的产生。X射线是由于原子中的电子在能量相差悬殊的两个能级之间的跃迁而产生的粒子流,是波长介于紫外线和γ射线 之间的电磁波。其波长很短约介于0.01~100埃之间。由德国物理学家W.K.伦琴于1895年发现,故又称伦琴射线。伦琴射线具有很高的穿透本领,能透过许多对可见光不透明的物质,如墨纸、木料等。这种肉眼看不见的射线可以使很多固体材料发生可见的荧光,使照相底片感光以及空气电离等效应。波长小于0.1埃的称超硬X射线,在0.1~1埃范围内的称硬X射线,1~100埃范围内的称软X射线。X射线最初用于医学成像诊断和 X射线结晶学。X射线也是游离辐射等这一类对人体有危害的射线。

1861年,英国科学家威廉.克鲁克斯(William Crookes,1832-1919)(右图)发现通电的阴极射线管在放电时会产生亮光,于是就把它拍下来,可是显影后发现整张干版上什么也没照上,一片模糊。他以为干版旧了,又用新干版连续照了三次,依然如此。克鲁克斯的实验室非常简陋,他认为是干版有毛病,退给了厂家。他也曾发现抽屉里保存在暗盒里的胶卷莫名其妙地感光报废了,他找到胶片厂商,指斥其产品低劣。一个伟大的发现与他失之交臂,直到伦琴发现了X光,克鲁克斯才恍然大悟。 在伦琴发现X光的五年前,美国科学家古德斯柏德在实验室里偶然洗出了一张X射线的透视底片。但他归因于照片的冲洗药水或冲洗技术,便把这一“偶然”弃之于垃圾堆中。 1895年10月,德国实验物理学家伦琴(Wilhelm Konrad Rontgen,1854~1923)(左图)也发现了干板底片“跑光”现象,他决心查个水落石出。伦琴吃住在实验室,一连做了7个星期的秘密实验。11月8日,伦琴用克鲁克斯阴极射线管做实验,他用黑纸把管严密地包起来,只留下一条窄缝。他发现电流通过时,两米开外一个涂了亚铂氰化钡的小屏发出明亮的荧光。如果用厚书、2-3厘米厚的木板或几厘米厚的硬橡胶插在放电管和荧光屏之间,仍能看到荧光。他又用盛有水、二硫化碳或其他液体进行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它们也是“透明的”,铜、银、金、铂、铝等金属也能让这种射线透过,只要它们不太厚。使伦琴更为惊讶的是,当他把手放在纸屏前时,纸屏上留下了手骨的阴影。伦琴意识到这可能是某种特殊的从来没有观察到的射线,它具有特别强的穿透力。伦琴用这种射线拍摄了他夫人的手的照片,显示出手的骨骼结构。(右图) 1895年12月28日,伦琴向德国维尔兹堡物理和医学学会递交了第一篇研究通讯《一种新射线——初步报告》。伦琴在他的通讯中把这一新射线称为X射线(数学上经常使用的未知数符号X),因为他当时无法确定这一新射线的本质。伦琴的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896年1月4日柏林物理学会成立50周年纪念展览会上展出X射线照片。1月5日维也纳《新闻报》抢先作了报道;1月6日伦敦《每日纪事》向全世界发布消息,宣告发现X射线。这些宣传,轰动了当时国际学术界,伦琴的论文在3个月之内就印刷了5次,立即被译成英、法、意、俄等国文字。X射线作为世纪之交的三大发现之一,引起了学术界极大的研究热情。此后,伦琴发表了《论一种新型的射线》、《关于X射线的进一步观察》等一系列研究论文。1901年诺贝尔奖第一次颁发,伦琴就由于发现X射线而获得了这一年的物理学奖[1]。 伦琴发现X射线使X射线研究迅速升温,几乎所有的欧洲实验室都立即用X射线管来进行试验和拍照。几个星期之后,X射线已开始被医学家利用。医生应用X射线准确地显示了人体的骨骼,这是物理学的新发现在医学中最迅速的应用。随后,创立了用X射线检查食道、肠道和胃的方法,受检查者吞服一种造影剂(如硫酸钡),再经X射线照射,便可显示出病变部位的情景。以后又发明了用于检查人体内脏其他一些部位的造影剂。X射线诊断仪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一直作为医院中最重要的诊断仪器。为纪念伦琴对物理学的贡献,后人也称X射线为伦琴射线,并以伦琴的名字作为X射线等的照射量单位。

伦琴一生在物理学许多领域中进行过实验研究工作,如对电介质在充电的电容器中运动时的磁效应、气体的比热容、晶体的导热性、热释电和压电现象、光的偏振面在气体中的旋转、光与电的关系、物质的弹性、毛细现象等方面的研究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由于他发现X射线而赢得了巨大的荣誉,以致这些贡献大多不为人所注意。1895年11月8日,伦琴在进行阴极射线的实验时第一次注意到放在射线管附近的氰亚铂酸钡小屏上发出微光。经过几天废寝忘食的研究,他确定了荧光屏的发光是由于射线管中发出的某种射线所致。因为当时对于这种射线的本质和属性还了解得很少,所以他称它为X射线,表示未知的意思。同年12月28日,《维尔茨堡物理学医学学会会刊》发表了他关于这一发现的第一篇报告。他对这种射线继续进行研究,先后于1896年和1897年又发表了新的论文。1896年1月23日,伦琴在自己的研究所中作了第一次报告;报告结束时,用X射线拍摄了维尔茨堡大学著名解剖学教授克利克尔一只手的照片;克利克尔带头向伦琴欢呼三次,并建议将这种射线命名为伦琴射线。伦琴射线是人类发现的第一种所谓“穿透性射线”,它能穿透普通光线所不能穿透的某些材料。在初次发现时,伦琴就用这种射线拍摄了他夫人的手的照片,显示出手骨的结构。这种发现立即引起很大的轰动,为伦琴带来了十分巨大的荣誉。1901年诺贝尔奖第一次颁发,伦琴就由于这一发现而获得了这一年的诺贝尔奖物理学奖。 1895年间伦琴使用他的同行赫兹、西托夫、克鲁克斯和勒纳德设计的设备研究真空管中的高压放电效应。11月初伦琴重复着雷纳德管试验,这个雷纳德管加入了一个很窄的金属铝做的窗口,允许阴极射线从管子射出来,另外有块纸板覆盖住铝窗口保护它不被产生阴极射线的强电场区破坏。他知道纸屏能够防止光线逃逸,但是观察到当他用涂了氰亚铂酸钡的小纸屏靠近铝窗,看不到的阴极射线能够在纸屏上产生荧光效应。这让伦琴想到,比雷纳德管的管壁更厚的Hifforf-Crookes管可能也会导致荧光效应。1895年11月8日下午晚些时候,他决定试验他的想法。他仔细的做了一个跟雷纳德管试验类似的黑纸屏,并用这块版覆盖住Hifforf-Crookes管并把电极放到一个Ruhmkorff(鲁姆科夫)线圈中来产生静电电荷。在用氰亚铂酸钡屏验证他的想法之前,伦琴把房间弄暗以检测是不是他的纸板漏光。当他把线圈穿过管子的时候,确定板子确实不透光,并着手进行下一步实验。就在这时,他从距离试验管几米远的地方注意到微弱的光。为了确定他的发现,他试着重复上面的操作,每次都能看到同样的微光。 擦燃一根火柴,他才发现是他放在工作台上准备下一步使用的氰亚铂酸钡发光。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伦琴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试验。他很快确定出一个距离管子特定的距离,从这里能够观察到比前面的试验更强的荧光。他推测可能发现了一种新的射线。11月8日是一个星期五,伦琴利用这个周末重复试验并做了第一次记录。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吃住在实验室里研究了他暂时命名为 X射线的新射线的差不多所有性质,并用对未知的部分给出数学表示。尽管最终新的射线用他的名字来命名为伦琴射线,但是他总是首选最初的术语X射线。 伦琴发现X射线并非偶然,他也不是独自工作。据调查,当时多个国家不少人都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而且,发现时间也很接近。事实上,2年前宾夕发尼亚大学就已经制造出X射线和和它的影像记录。然而,那里的研究人员没有意识到这一发现的重要性,只是把他们归档了事,因此也就失去了获得最伟大物理发现的赞誉的机会。他碰巧在屏上发现的东西把他的注意力从原来的研究中引开了。他当时已经计划在下一步的试验中用那个屏,那之前很短时间他就取得了这一发现。当他研究不同材料对这种射线的阻挡能力, 就把这一小片材料放到射线产生的地方。可以想象当看到第一张呈现在他制作的屏幕上的X光影像上闪烁的骨架的时候,伦琴是多么地惊讶。据说他后来在实验室秘密的进行这项试验,因为他害怕如果这个发现是个错误会影响他的教授声誉。伦琴的原始论文《一种新的X射线》在50天后也就是1895年12月28日被出版。1896年1月5日 奥地利一家报纸报道了伦琴的发现。伦琴发现X射线以后,维尔兹堡大学授予他荣誉医学博士学位。在1895年到1897年间他一共出版了总计3篇关于X射线的论文。伦琴治学十分的严谨,到如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他的学术论文里面存在错误。 X射线诊断开创医疗影像技术的先河。1895年,德国物理学家威廉·康拉德·伦琴发现了X射线,为人类利用X射线诊断与治疗疾病开拓了新途径,开创了医疗影像技术的先河。但是第一批X射线照相机发出的X射线很弱,曝光进一小时才能成像,且对医生的身体健康有影响,所以为了使医生可以更清晰对人体内脏器官的病灶和症状进行观察、更好地对症下药,迅速、彻底地解除病人的痛楚,同时保护医生的健康。世界各国科学家孜孜不倦的对医疗影像技术进行着研究和改进。20世纪70年代中期,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为医疗影像带来了第一次革命性的创新,结合了电子计算机技术的第一台医疗影像设备——CT扫描仪诞生了!利用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成像(CT),可以更好的分辨人体内部结构图像,大幅提高了疾病诊断的准确性,成为为20世纪医学诊断领域所取得的最重大的突破之一。此后,医疗影像技术迅猛发展,核磁共振成像(MRI)、计算机放射成像(CR)、数字放射成像(DR)、发射式计算机断层成像(ECT)等各种数字化医疗影像新技术不断涌现,组成了功能强大的放射成像信息系统(RIS),成为医疗诊断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石。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普及及其它在医学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最终形成了一门多学科交叉的新兴学科——医药信息学(Medical Informatics),而医药信息学在医学应用中的最大领域就是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HIS使用计算机和通讯设备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和输出门诊、住院患者医护和管理信息,包括临床辅助科室的信息,形成网络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医院工作质量和效益。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大医院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建成了完善的HIS,实现了现代化医疗管理。随着HIS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医疗影像资料和数据的存储和处理方式已经不再满足需要,于是在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在8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更先进的医学影像存档及通讯系统(PACS),并于90年代初期与RIS组成PACS/RIS陆续应用到HIS之中。以数字化医疗影像技术为基础,建立PACS/RIS,完善HIS,构成了当今世界数字化医疗的新格局。在这股汹涌而来的数字化医疗浪潮中,而柯达公司正是这股浪潮中提供高新科技的先躯,其实,柯达公司在1976年就开发出了数字相机技术,并将数字影像技术应用于航天领域,在数字影像领域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 1896年X线便应用于临床医学,第一次在伦敦一妇女手中的软组织中取出了一根缝针。身体的任何部位、组织、器官都可以用X线显示并发现异常。伦琴于1919年辞掉了行政职务,专做科学和教学工作,他以研究结晶物理学为基础,直到去世前三天还在研究室工作。伦琴的晚年是很寂寞坎坷的,饱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困境和战后的影响,曾是他体重减轻了50磅。他患胃肠道病,在急性脑病后3天,于1923年2月10日,安静地结束了78年光辉的人生旅程,人类的一颗巨星陨落了。他用双手开辟了向原子物理学进军的道路,医用放射学从此诞生并得到了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幸福。 伦琴毕生从事伟大的科学研究事业,他作风严谨,虚心好学,诚恳待人,刻苦钻研,专心致志,坚持不懈,历尽艰辛完成他的理想,这就是他留给我们最宝贵的遗产 迄今为止最重要的化学元素111举行命名仪式,正式将其命名为“錀”(Rg),以纪念发现伦琴射线的第一位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威廉-伦琴。化学元素111是德国重离子研究中心西尔古德·霍夫曼教授领导的国际科研小组在1994年首先发现和证实的。2003年,国际化学联合会正式承认了该研究中心首先发现了化学元素111,并在2004年接受了将其命名为Rg的建议。在物理学家伦琴发现伦琴射线111年之际,位于德国达姆斯施塔特的重离子研究中心举行仪式,正式将化学元素111命名为“錀”。

伦琴发表的论文

伦琴,1845年出生于德国尼普镇一个富有的商人家庭,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3岁时,伦琴一家迁居荷兰,加入荷兰籍。直到1865年,伦琴一直在荷兰接受教育,后来考取了瑞士的苏黎世综合工业学院,师承两位著名的物理学家,一位是创立热力学第二定律的鲁道·克劳修斯,另一位是伦琴的导师奥古斯特·孔特。至此,他已经发表了48篇科学论文。 1869年,伦琴获苏黎世大学博士学位,随后的19年里,伦琴先后在维尔茨堡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为自己赢得了优秀科学家的声誉。1894年,伦琴任维尔茨堡大学校长,同时开始进行真空玻璃管放电现象的实验研究工作。 1895年11月的一天,伦琴在进行阴极射线的实验时,将密封的玻璃管用厚黑纸完全覆盖起来,以避免光线干扰。可是,当他接通阴极射线管的电路时,发现在附近一条长凳上的一个荧光屏开始发光,好像受一盏灯的感应激发出来的。他断开阴极射线管的电流,荧光屏就停止发光。伦琴反复实验,每次都出现同样的荧光,于是伦琴确定荧光屏的发光是由于射线管中发出的某种射线所致。因为当时对这种射线的本质和属性了解得太少,伦琴将它命名为X射线。 接着伦琴又做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实验。他让妻子把手放在射线和照相底片之间,经过片刻便取出底片显影,这便是世界上首张X光照片。那上面清晰可见伦琴夫人手骨的结构,还有手上所戴戒指的阴影。 1895年12月,伦琴写出论文《一种新的射线——初步报告》,向维尔茨物理学医学学会作了报告,宣布他发现了X射线,阐述这种射线具有直线传播、穿透力强、不随磁场偏转等性质。这一发现引起了轰动,其反应之强烈,传播之迅速,实为科学史上所罕见,《初步报告》在3个月之内就印刷了5次,立即被译成英、法、意、俄等国文字。伦琴也因此获得了很多荣誉,包括1896年德国皇帝威廉二世授予他的勋章及1901年的第一项诺贝尔物理学奖。 1923年,伦琴逝世,享年78岁。 ◆ 知识拓展 X射线的发现,让伦琴声誉远播,扬名内外。其实,在伦琴之前,已有许多科学家发现过X射线,但他们却未对此做出跟踪追击,以致错过了做出重大发现的良机。但伦琴是一位治学严谨的科学家,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现象,反复实验,终于发现并让世人认可了X射线。除此之外,伦琴在其他领域也有诸多成就,比如他根据电动力学理论发现了运动电荷的磁场,这个现象以后被人们称为“伦琴电流”。 ★知识链接★ X射线是人类发现的第一种所谓“穿透性射线”,它能穿透普通光线所不能穿透的某些材料。它的发现,给生物学、天文学,尤其是医学领域带来了巨大革命。因为这一发现,1903年贝克勒和居里夫人被共同授予诺贝尔奖。因此,X射线被称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的三大发现(X射线、放射线、电子)之一。我们应该永远记住伦琴这位伟大的科学家。

X射线的发现者威廉·康拉德·伦琴于1845年出生在德国尼普镇.他于1869年从苏黎世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随后的十九年间,伦琴在一些不同的大学工作,逐步地赢得了优秀科学家的声誉.1888年他被任命为维尔茨堡大学物理所物理学教授兼所长.1895年伦琴在这里发现了X射线. 1895年9月8日这一天,伦琴正在做阴极射线实验.阴极射线是由一束电子流组成的.当位于几乎完全真空的封闭玻璃管两端的电极之间有高电压时,就有电子流产生.阴极射线并没有特别强的穿透力,连几厘米厚的空气都难以穿过.这一次伦琴用厚黑纸完全覆盖住阴极射线,这样即使有电流通过,也不会看到来自玻璃管的光.可是当伦琴接通阴极射线管的电路时,他惊奇地发现在附近一条长凳上的一个荧光屏(镀有一种荧光物质氰亚铂酸钡)上开始发光,恰好象受一盏灯的感应激发出来似的.他断开阴极射线管的电流,荧光屏即停止发光.由于阴极射线管完全被覆盖,伦琴很快就认识到当电流接通时,一定有某种不可见的辐射线自阴极发出.由于这种辐射线的神密性质,他称之为“X射线”——X在数学上通常用来代表一个未知数. 这一偶然发现使伦琴感到兴奋,他把其它的研究工作搁置下来,专心致志地研究X射线的性质.经过几周的紧张工作,他发现了下例事实.(1)X射线除了能引起氰亚铂酸钡发荧光外,还能引起许多其它化学制品发荧光.(2)X射线能穿透许多普通光所不能穿透的物质;特别是能直接穿过肌肉但却不能透过骨胳,伦琴把手放在阴极射线管和荧光屏之间,就能在荧光屏上看到他的手骨.(3)X射线沿直线运行,与带电粒子不同,X射线不会因磁场的作用而发生偏移. 1895年12月伦琴写出了他的第一篇X射线的论文,发表后立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和振奋.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有数以百计的科学家在研究X射线,在一年之内发表的有关论文大约就有一千篇!在伦琴发明的直接感召下而进行研究的科学家当中有一位是安托万·亨利·贝克雷尔.贝克雷尔虽然是有意在做X射线的研究,但是却偶然发现了甚至更为重要的放射现象. 在一般情况下,每当用高能电子轰击一个物体时,就会有X射线产生.X射线本身并不是由电子而是由电磁波构成的.因此这种射线与可见辐射线(即光波)基本上相似,不过其波长要短得多. 当然X射线的最著名的应用还是在医疗(包括口腔)诊断中.其另一种应用是放射性治疗,在这种治疗当中X射线被用来消灭恶性肿瘤或抑制其生长.X射线在工业上也有很多应用,例如,可以用来测量某些物质的厚度或勘测潜在的缺陷.X射线还应用于许多科研领域,从生物到天文,特别是为科学家提供了大量有关原子和分子结构的信息. 发现X射线的全部功劳都应归于伦琴.他独自研究,他的发现是前所未料的,他对其进行了极佳的追踪研究,而且他的发现对贝克雷尔及其他研究人员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人们不要过高地估计伦琴的重要性.X射线的应用当然很有益处,但是不能认为它如同法拉第电磁感应的发现一样,改变了我们的整个技术;也不能认为X射线的发明在科学理论中有其真正重大的意义.人们知道紫外线(波长要比可见光短)已近一个世纪了,X射线与紫外线相类似,但是它的波长比紫外线还要短,它的存在与经典物理学的观点完全相符.总之,我认为完全有理由把伦琴远排在贝克雷尔之后,因为贝克雷尔的发现具有更重大的意义. 伦琴目己没有孩子,但他和妻子抱养了一个女儿.1901年伦琴获得诺贝尔物理奖,是获得该项奖的头一个人.他于1923年在德国慕尼黑与世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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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医院核医学科辐射安全管理

医院核医学科的辐射来源以接触放射污染源为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加强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知识的了解、提高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知识的重视意识,能够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放射性物质照射。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浅议医院核医学科辐射安全管理论文,和大家一起分享。

摘要: 核医学科是医院及医疗机构设置的重要科室之一,能够为广大患者提供有效的诊治依据。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核医学的发展步伐也不断加快,在医疗卫生保健领域中,同位素被逐渐广泛地应用,在医院的核医学科得到广泛应用。但是,与此同时,电离辐射也会随着同位素的应用而产生,因此,有效防护及管理医院核医学科的辐射安全,能够有效保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以及患者的健康。本文笔者针对某医院核医学科目前对辐射安全防护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管理对策进行探讨,旨在为医院核医学科的临床工作提供帮助。

关键词: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辐射;管理;对策

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核医学的发展较快,在医疗卫生保健领域中,同位素被逐渐广泛地应用,广泛应用在医院的核医学科工作中[1]。核医学科是医院及医疗机构设置的重要科室之一,能够为广大患者提供有效的诊治依据[2]。但是,电离辐射也会随着同位素的应用而产生,目前,一些医院的核医学科尚存在对辐射安全防护与管理中的不足[3]。本文笔者针对某医院核医学科目前对辐射安全防护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管理对策进行探讨,对医院核医学科的辐射安全进行管理,保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以及患者的健康,为医院核医学科的临床工作提供帮助,现作如下分析。

1某医院的核医学科辐射检测情况

1.1对辐射进行检测的仪器及检测方法

本次对某医院的核医学科进行全方位检测,以了解掌握该医院核医学科辐射情况。辐射检测仪选用型号为BH3103X-γ的便携式巡测仪,对核医学科的工作场面进行射线测量;选用PCM-100(α、β、γ)对核医学科进行表面污染的检测;选用FJ-377热释光剂量计对个人计量进行检测。

1.2该医院核医学科辐射检测结果分析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医院核医学科中,辐射源主要包括非密封源和密封源,非密封源为99mTc源、131I源、125I源,密封源为137Cs源、241Am源、90Sr源。本次测量结果具体如下:

(1)空气比释动能率:分装室、放射源库、给药室、分装室操作位置、骨密度室、治疗室、放免室分别为0.08-0.13μGy/h、 0.13-0.24μGy/h、0.09-0.23μGy/h、3.20-4.01μGy/h、0.11-0.20μGy/h、0.11-0.14μGy /h、0.10-0.13μGy/h。

(2)核医学病房内表面污染的活度浓度测量结果:分装室、放射源库、治疗室、给药室、操作者手、放免室的活度浓度分别为 0.17-0.25Bq/cm2,0.35-0.41Bq/cm2,0.13-0.21Bq/cm2,0.14-0.25Bq /cm2,0.22-0.24Bq/cm2和0.15-0.18cm2。

(3)本次参与个人剂量调查的有12名工作人员,调查结果显示每人每年有效剂量为0.07-2.18mSv,采用2000h/a的最长工作时间计算可得,在操作99mTc源的工作人员中,其工作量最大为8.06mSv,高于5mSv的年个人剂量约束值,因此,在尚未投入通风橱的.运行前,应进行多人轮流作业的工作模式,并尽快购买通风橱进行安全防护。

(4)在本次研究中,在100厘米敷贴器贮源箱表面位置处,测量出空气比释动能率的平均值为0.27μGy/h,与国家标准值相比明显较低,但个人剂量约束值明显较高,因此,该医院核医学科应该尽快投入有机玻璃防护眼镜及防护屏的使用,尚未运行使用时,采用多人轮流作业的工作模式进行。

2医院核医学科辐射安全防护与管理对策

2.1合理进行医院核医学科的布局

在医院核医学科的工作区域布局中,应严格按照GB18871的规定对非密封工作场所进行分区、分级布局[4]。在辐射防护与管理中,应将工作场所分为监督区及控制区,即二区管理。监督区分别为显像室、标记实验室、放射性废物、诊断病床区以及放射性核素贮存区,控制区分别为给药室、操作室、病人进行放射性核素治疗的床位区。在对控制区以及监督区进行分区时,应该合理布局并安排区域的分布情况。例如,在进行检查室以及给药室的布局时,应将其分开,并诊断用的候诊室、给药室等进行合理布局,并设置专门用于受检者使用的卫生间。当在检查室实施给药操作时,必须采用放射防护设备进行防护。

2.2加强管理放射性核素废弃物的处理

在医院核医学科的管理过程中,加强管理工作人员对存在放射性的核素废弃物的处理,是减少辐射的重要措施[5]。对于在医院核医学科工作现场残留的污染物废水,在处理过程中,应将废水置于衰变池进行储存衰变处理,使废水的放射性核素浓度比相关标准值低后,再在排放管道中将废水排出;对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废弃,在排放前应采用活性炭进行相关过滤处理,降低废气的放射性核素活度后再进行排放处理;对于高浓度废水以及使用过但仍剩余的原液,应将其进行集中收集,再统一进行处理,活性浓度降低至合格值后,再将其排放。

2.3加强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的重视

医院核医学科的辐射来源以接触放射污染源为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加强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知识的了解、提高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知识的重视意识,能够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放射性物质照射。大多数工作人员并未对辐射防护知识具有全面了解,因而并不重视防护措施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加之辐射存在于无形之中,导致工作人员并未养成良好的习惯,大量存在未换鞋便随意出入标记室、未佩戴防护手套即对放射源进行分类处理等,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发生率较高。因此,医院应加强对核医学科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的宣教,提高防护意识。

2.4完善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措施

在单位内部中,规章制度能够保证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因此,医院应加强对核医学科辐射防护与安全的管理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对核医学科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核医学科的工作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熟悉与掌握,定期培训在职的辐射工作人员,对于新入职的工作人员,入职前应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安全及管理的认识。根据核医学科的科室特点,针对突发放射事件制定具有针对性、全面性的应急预案,并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当放射事件无可避免的发生时,可根据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与控制,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3讨论

核医学科是医院及医疗领域中的重要科室,对广大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具有重要影响,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与管理水平,与该科室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具有明显联系,因此,加强医院核医学科的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放射性核素废弃物的处理、加强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的重视并积极完善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措施,是保证核医学科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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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宋培峰,王晓涛,陈栋梁,等.医院核医学科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辐射防护通讯,2011,31(4):16-18.

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第三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第六条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第七条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第八条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第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第十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第十一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经发证机关检查核实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第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二)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三)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辐射安全培训”)情况;(四)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五)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六)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七)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九)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第十三条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确定的甲级、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应当依法实施退役。依照前款规定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实施退役前完成下列工作:(一)将有使用价值的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转让;(二)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第十四条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实施退役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退役。第十五条退役工作完成后六十日内,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向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第十六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第三章人员安全和防护第十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第十八条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二)在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操作放射性同位素的;(三)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四)使用伽玛射线移动探伤设备的。从事前款所列活动单位的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从事前款所列装置、设备和场所设计、安装、调试、倒源、维修以及其他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第十九条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并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二)有常用的辐射监测设备;(三)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实践场地与设施;(四)有核物理、辐射防护、核技术应用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教师。拟开展初级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应当有五名以上专业教师,其中至少两名具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拟开展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应当有十名以上专业教师,其中至少五名具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外聘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30%。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专业教师应当接受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培训,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进行评估,择优向社会推荐。环境保护部评估并推荐的单位可以开展高级、中级和初级辐射安全培训;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评估并推荐的单位可以开展初级辐射安全培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其推荐的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名单,并定期对名单所列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除名,并向社会公告。第二十一条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负责对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规定。取得高级别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需再接受低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第二十二条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辐射安全再培训包括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辐射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反馈等内容。不参加再培训的人员或者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其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自动失效。第二十三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标准,对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三十年。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和复制本人的个人剂量档案。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向新用人单位或者辐射工作人员本人提供个人剂量档案的复制件。第二十四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不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一)具有保证个人剂量监测质量的设备、技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部对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进行评估,择优向社会推荐。环境保护部定期对其推荐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进行监测质量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除名,并向社会公告。第二十六条接受委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责。接受委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单位出具监测报告,并将监测结果以书面和网上报送方式,直接报告委托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数据库,并与卫生等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第四章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第二十八条生产、进口放射源的单位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与使用放射源的单位签订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转让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转让双方应当签订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进口放射源转让时,转入单位应当取得原出口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副本。第二十九条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以下简称“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贮存,并承担相关费用。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收贮废旧放射源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第三十条使用放射源的单位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事先将本单位的放射源依法转让、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贮存,并承担上述活动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一条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在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送交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贮存活动完成之日起二十日内,报其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废旧放射源返回原出口方的,应当在返回活动完成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放射性同位素出口表报其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二条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应当建立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台账和相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对已收贮的废旧放射源进行汇总统计,每年年底对已贮存的废旧放射源进行核实,并将统计和核实结果分别上报环境保护部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三十三条对已经收贮入库或者交回生产单位的仍有使用价值的放射源,可以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后进行再利用。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对拟被再利用的放射源,应当由放射源生产单位按照生产放射源的要求进行安全性验证或者加工,满足安全和技术参数要求后,出具合格证书,明确使用条件,并进行放射源编码。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发现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贮存。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应当对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妥善收贮。禁止擅自转移、贮存、退运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第三十五条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应当建立辐射监测系统,配备足够的辐射监测人员,在废旧金属原料入炉前、产品出厂前进行辐射监测,并将放射性指标纳入产品合格指标体系中。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含有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工艺的,应当配套建设辐射监测设施;未配套建设辐射监测设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辐射监测人员在进行废旧金属辐射监测和应急处理时,应当佩戴个人剂量计等防护器材,做好个人防护。第三十六条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发现并确认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在四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核实,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并责令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监测结果异常信息。第三十七条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送贮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物品所产生的费用,由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物品的原持有者或者供货方承担。无法查明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物品来源的,送贮费用由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承担;其中,对已经开展辐射监测的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实、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可以酌情减免其相关处理费用。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依法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接受委托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其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工作实际,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各级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具备三年以上辐射工作相关经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中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通过初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第四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由环境保护部认可,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高级职称并从事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工作十年以上,或者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的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可以免予辐射安全培训。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检查大纲,明确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实施程序、报告制度、重要问题管理等内容,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类别,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按照辐射安全风险大小,规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第六章应急报告与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新闻、宣传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二)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三)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四)辐射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五)辐射事故信息公开、公众宣传方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还应当包括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的应急响应措施及其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第四十四条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在两小时内填写初始报告,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辐射事故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五条接到辐射事故或者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或者故障影响,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宣传等外部应急响应工作。第四十六条接到辐射事故报告或者可能发生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报告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将辐射事故或者故障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应当同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接到含Ⅰ类放射源装置重大运行故障报告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将故障信息逐级上报至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第四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确认属于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或者重大辐射事故的,应当及时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在两小时内上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确认事故类型,在两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公安部和卫生部。第四十八条发生辐射事故或者运行故障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事故或者故障处置实施方案,并在当地人民政府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具体处置工作。辐射事故和运行故障处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以及由事故、故障导致的应急处置费用,由发生辐射事故或者运行故障的单位承担。第四十九条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和运行故障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同级公安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第七章豁免管理第五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管理的豁免出具备案证明文件。第五十一条已经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使用低于《基本标准》规定豁免水平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少量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被豁免管理。前款所指单位提请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其使用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辐射水平低于《基本标准》豁免水平的证明材料。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报请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时,除提交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使用条件、操作方式以及防护管理措施等情况的证明:(一)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较大批量低于《基本标准》规定豁免水平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二)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低于《基本标准》规定豁免水平的射线装置、放射源以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第五十三条对装有超过《基本标准》规定豁免水平放射源的设备,经检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辐射水平的,设备的生产或者进口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报请备案后,该设备和相关转让、使用活动可以被豁免管理。前款所指单位,报请环境保护部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包括活动正当性分析,放射源在设备中的结构,放射源的核素名称、活度、加工工艺和处置方式,对公众和环境的潜在辐射影响,以及可能的用户等内容。(二)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设备符合《基本标准》有条件豁免要求的辐射水平检测报告。第五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出具的豁免备案证明文件,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对已获得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活动或者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定期公告。经环境保护部公告的活动或者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在全国有效,可以不再逐一办理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三)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四)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五)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辐射安全许可证:(一)未按规定建立废旧放射源收贮台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二)未按规定对已收贮的废旧放射源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的。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按照《中

射线防护投稿期刊

可选用β射线屏蔽。

屏蔽简介

对于射线检测人员,主要考虑的是外照射的辐射防护,通过防护控制外照射的剂量,使其保持在合理的最低水平,不超过国家辐射防护标准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

射线防护的三要素是距离、时间和屏蔽,或者说射线防护的主要方法是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俗称为射线防护的三大方法。

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若接触的X射线量过多,超过容许曝射量,就可能产生放射反应,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放射损害。

但是,如X射线曝射量在容许范围内,一般影响极小。人们不必因为辐射而拒绝必要的X光和CT检查,更不必为此连医院的放射科的区域都不敢进。

技术方面,可以采取屏蔽防护和距离防护原则。屏蔽防护是指使用原子序数较高的物质,常用铅或含铅的物质,作为屏障以吸收不必要的X射线。距离防护是指利用X射线曝射量与距离平方成反比这一原理,通过增加X射线源与人体间距离以减少曝射量。

屏蔽材料

对于X射线常用的屏蔽材料是铅板和混凝土墙,或者是钡水泥(添加有硫酸钡-也称重晶石粉末的水泥)墙。屏蔽材料的厚度估算通常利用了半值层(半价层)的概念。

在X射线检测中利用的是宽束X射线,下表给出了宽束X射线在铅和混凝土中的近似半价层厚度T1/2和1/10价层厚度T1/10。

注意:由于铅板的纯度及纯净度、混凝土的配方以及组织结构上必然存在的差异,因此表中给出的半价层厚度只能作为参考值,在实际应用中必须考虑增加保险量。

有害 毕竟是辐射的东西 要不医院放射科的一块玻璃3、4万块钱一块儿了 这个不会传染别人的

对人体有八大伤害: 1、细胞癌化促进作用 2、荷尔蒙不正常 3、钙离子激烈流失 4、痴呆症的引发 5、异常妊娠异常生产 6、高血压心脏病 7、电磁波过敏症 8、自杀者的增加 .放射线、放射性物质是有害的。究竟对人体有哪些危害呢? 人体受到放射线的照射,随着射线作用剂量的增大,有可能随机地出现某些有害效应。例如它可能诱发白血病、甲状腺癌、骨肿瘤等恶性肿瘤;也可能引起人体遗传物质发生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造成先天性畸形、流产、死胎、不育等病症。不过,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低,其危险度一般没有超过目前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 在事故情况下,如果人体所受射线的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出现一些明确的预期的有害效应。如人体眼晶体一次受到2戈瑞以上的X或γ射线的照射,在3周以后就可能出现晶状体混浊,形成白内障;人体皮肤受到不同剂量的照射,可分别出现脱毛、红斑、水泡及溃疡坏死等损害;另外,还可能引起贫血、免疫功能降低、寿命缩短以及内分泌和生殖机能失调等。 当人体在短时间(数秒至数日)受到大于1戈瑞剂量的射线照射后,就会产生急性放射病,危及生命;机体在较长时间内受到超剂量限值的射线作用后可能导致慢性放射病,造成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的全身慢性放射损伤。这种情况主要针对从事射线工作的职业人员,很少在公众中发生,也不包括局部的医疗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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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伦理论文的写作格式、流程与写作技巧 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推荐一些比较好的论文网站。论文之家 优秀论文杂志 论文资料网 法律图书馆 法学论文资料库 中国总经理网论文集 mba职业经理人论坛 财经学位论文下载中心 公开发表论文_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路桥资讯网论文资料中心 论文商务中心 法律帝国: 学术论文 论文统计 北京大学学位论文样本收藏 学位论文 (清华大学)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论文中国 : 新浪论文网分类: 中国论文联盟: 大学生论文库 论文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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