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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LPG朱力教授发表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7:35:40

法国LPG朱力教授发表的论文

朱力【日期:2013-11-30 0:09:54】【人气:605】【关 闭】【打 印】朱力教授毕业于吉林大学医学部。1992年由卫生部郑氏奖学金资助联合培养项目,赴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院(UCSF)攻读学位。1999年博士毕业后在美国汤姆斯杰弗逊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2-2008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做高级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investigator),2008-2009年任美国拜耳制药公司主管研究员。2009年9月起受聘为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PI。朱力教授主要从事血小板生物学、血栓与止血及心血管疾病的研究。近期主要贡献是 (1)首先发现血小板表达旗语家族成员SEMA4D,并证明在血小板激活过程中SEMA4D被金属蛋白酶ADAM17切割酶及其可溶性SEMA4D生成的调控机制;(2)功能上,利用模式动物和血管损伤动物模型,首次证明SEMA4D参与血小板激活、血栓形成过程;(3)临床前研究表明SEMA4D参与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与发展。先后在PNAS,Blood等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科研论文,其成果获得美国专利1项,并获得美国心脏学会 (AHA) 科研经费1项,承担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项目1项。为《临床研究杂志》(JCI)等国际科学期刊撰写综述3篇,参与《血小板》(Platelets) 第一版、第二版的撰写。应邀参加美国心脏学会和爱尔兰国家卫生研究院科研经费评审工作。现担任中国病理生理学会动脉粥样硬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动脉硬化杂志》编委、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项目血液转化医学血栓与心脑血管疾病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等职务,并得到“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主要研究方向:1. 巨核细胞分化与血小板生成的调控; 2. 血小板活化机制及其与凝血系统的相互作用;3. 动脉粥样硬化血栓性疾病的机制、预防和干预。E-mail:代表性论文(5篇)1. WannemacherKM, Zhu L*(co-first andco-correspondent author), Jiang H, Fong KP, Stalker TJ, Lee DY, Tran AN, NeevesK, Maloney S, Kumanogoh A, Kikutani H, Hammer DA, Diamond SL, Brass LF. (2010) Diminishedcontact-dependent reinforcement of Syk activation underlies impaired thrombusgrowth in mice lacking Semaphorin 4D. Blood 116: 5707-5715.2. Zhu L, Stalker TJ,Fong KP, Jiang H, Tran A, Crichton I, Lee EK, Neeves KB, Maloney SF, KikutaniH, Kumanogoh A, Pure E, Diamond SL, Brass LF. (2009) Disruption of sema4Dameliorates platelet hypersensitivity in dyslipidemia and confers protectionagainst the development of atherosclerosis. Arterioscler ThrombVasc Biol 29: 1039-1045.3. BrassLF, Zhu L, Stalker TJ. (2008) Novel therapeutic targets at the platelet vascularinterface. Arterioscler Thromb Vasc Biol 28: s43-50.4. Zhu L, Bergmeier W,Wu J, Jiang H, Stalker TJ, Cieslak M, Fan R, Boumsell L, Kumanogoh A, KikutaniH, Tamagnone L, Wagner DD, Milla ME, Brass LF. (2007) Regulated surfaceexpression and shedding support a dual role for semaphorine 4D in plateletresponses to vascular injury. Proc NatlAcad Sci 104: 1621-1626.5. Zhu L, Zilbering A,Wu XD, Kalyankar M, Joseph JI, Jabbour S, Deeb W, Goldstein BJ. (2001) Use ofan anaerobic environment to preserve the endogenous activity ofprotein-tyrosine phosphatases isolated from intact cells. FASEB J 15: 1637-1639.

朱振元教授发表的论文

山东师范大学最厉害的教授

学术十杰

【学术十杰】山东师范大学第三届博士研究生“学术十杰”风采展

徐振国

教育学部2016级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张冠文教授。在校期间,共发表学术论文17篇,其中CSSCI 论文5篇,EI 论文4篇;主持校级课题3项,参与科研项目6项。读博期间荣获5项省部级奖励,4项校级奖励。

侯洁

教育学部2015级教育学原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张茂聪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CSSCI期刊3篇,中文核心期刊2篇,1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参与国家社科基金2项,荣获国家奖学金。

孙天蕾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崔永杰教授。读博期间,发表10余篇学术论文;独立撰写专著1部,主编1部,参编2部;主持1项省级社科规划项目、4项厅级社科项目、1项名校工程项目、1项研究基地项目、1项科研团队项目,参加1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孙连五

文学院2016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李宗刚教授。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华文文学》《传记文学》《中华读书报》等刊物发表文章10篇,其中CSSCI期刊1篇,主持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1项,荣获2017年国家奖学金。

李崇辉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7级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满宝元教授,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期刊论文4篇,其中一区2篇,二区2篇,总影响因子大于17。另外参与发表SCI期刊论文22篇。主持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基金项目1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项。荣获2016年校优秀研究生。

张艳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2016级分析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张春阳教授。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文章4篇,包括3篇Analytical Chemistry (IF: 6.320)和1篇 Chemical Communications (IF: 6.319),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孙宇慧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2016级分析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唐波教授。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单独一作和共同一作发表SCI论文2篇,含nature communications 1篇(影响因子为12.124);参与发表SCI论文3篇,影响因子均大于8.0;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项,入选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 ,荣获国家奖学金。

李婷

生命科学学院2015级动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安利国教授。在校期间,已发表篇SCI期刊学术论文5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等。

赵传松

地理与环境学院2015级人文地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任建兰教授。研究领域为旅游地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在学期间共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田雨

心理学院2016级基础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高峰强教授。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SSCI二区发表论文3篇。入选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荣获2017年国家奖学金。

63岁的祝国光博士至今还记得,当初在海外顶级医学期刊上看到有关中药和西药对治疗心肌梗塞疾病具有同等疗效的学术论文时,那种难以言状的兴奋之情。时隔数月,他却惊讶地发现,那些看起来水平非同寻常的学术论文大都是编造的,而且论文的作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和课题组主要成员。 大约在去年10月底,旅居荷兰的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教授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揭露浙江大学中医学院博士后贺海波论文造假的消息,立即上网搜集了与贺海波相关的一系列学术论文,发现这些发表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具有明显的造假痕迹。我们先来看这一组文章的“奥秘”——2008年5月,德国《NSA药理学》杂志刊登以Haibo He(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文章《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慢性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其他作者包括Limao Wu(吴理茂)、Lianda Li(李连达),其中,吴理茂是李连达主持的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药理实验室主任。根据文章所揭示的实验过程,课题组人员对小鼠进行开胸,人为地造成小鼠的心肌梗塞。然后,将这些小鼠分成若干组,分别服用中药丹酚酸B(Salvianolic acidB )和西药贝尔普力(Benazepril)数周时间,采集药理实验数据和病理切片。实验结果显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治疗心肌梗塞的药理作用是相同的。对于中医学界而言,这篇文章所揭示的药学理论令人振奋,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它使得饱受非议的中医大大提升了自身的地位。没想到,这篇文章却因为另一篇文章的发表而出现了“穿帮”的镜头——波兰《药理学通报》杂志2008年第60卷刊登题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大面积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作者依次为: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6人。其实验过程和目的与上述文章所反映的情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前者针对的是慢性心肌梗塞,后者针对的是急性心肌梗塞。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验,实验数据竟然高度一致。“两个不同的实验,对小鼠用药的剂量不同,时间不同,获得的数据却相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祝国光向本报分析说,“要么是只做了一个实验,一篇论文原封不动地拷贝了另一篇论文的数据;要么两个都是假的。至少其中一个是假的。”《NSA药理学》杂志主编米歇尔(Martin C. Michel)教授和《药理学通报》杂志主编拉森(Wladyslaw Lason)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剽窃和一稿多投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应该严肃处理,因此,我们对贺海波等人发表在我刊的剽窃文章,给予撤销。”进一步的调查,祝国光还发现,2008年3月,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发表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7人联合署名的文章《丹酚酸B对于大鼠大面积心肌梗塞的心脏保护作用》,单独论证丹酚酸B治疗心肌梗塞的药理作用。但这篇论文也是假的,其数据完全是从上述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发表在《NSA药理学》和《药理学通报》上的两篇论文中克隆的。荷兰莱顿大学生物学系主任、《人种药理学》杂志主编Rob Verpoorte教授给本报记者的书面复函说,该篇论文已被撤销,并且就此与浙江大学进行了交涉。此外,2008年3月,由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7人共同署名的发表于英国《本草疗法研究》的文章,所用的数据也几乎原封不动地移植于上述三篇文章中有的数据。《本草疗法研究》发现这篇论文的造假事实后将其撤销。主编伊丽莎白教授告诉本报记者:“作者使用了其他科学家的数据,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撤销这篇文章。我们对这起事件非常认真,因为它是科学的欺诈行为。” 上述一系列学术不端行为被揭开,最初源于中国药科大学教授戴德哉的一封揭发信。2008年10月,戴教授致函《本草疗法研究》杂志主编,指该刊2008年第22卷发表的由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人署名的有关小鼠心肌梗塞药理实验的文章,是对他的课题组此前已经发表在《国际心血管》杂志上的相关论文的抄袭。而戴德哉就是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随后,《本草疗法研究》和《国际心血管》两家杂志主编发表联合声明,认定贺海波等人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属于“科学上的欺诈行为” (Scientific Deception),决定将该论文撤销。戴德哉的揭发信仿佛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使得与李连达课题组有关的一连串学术不端行为浮出水面。2008年5月,《制药学与药理学》杂志和《白血病和淋巴瘤》杂志发表了两篇文章的标题相近的文章。这两篇文章一个针对的是白血病细胞HL-60,另一个是白血病细胞K562。针对不同细胞进行药理实验的两篇文章的数据,竟然连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是相同的,显然,两篇文章至少有一篇是假的。据调查,这两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均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李连达所带的在读博士生、课题组成员牛泱平,另两名作者为吴理茂和李连达。除了公开编造实验数据外,李连达课题组还有多次一稿多投的记录,包括将国外发表的论文“出口转内销”,再次发表于中国学术媒体。根据学术界的通行规则,剽窃、造假、一稿多投等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不知出于何种动机,主要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这批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署名形式不断变换。以李连达为例,他的名字出现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就有下列多种拼写法:Lianda Li、Lian-Da Li、Lian 、LIAN-DA LI、Li LD等,包括他的课题组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博士在内的研究人员,署名形式也都与此相似。一位熟知内情的学者认为,如果来自同一课题组的学术论文存在编造实验数据或者将一次实验复制到多个论文中,那么,只有将这些论文全部检索出来进行比对才能发现问题。而使用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署名,可以躲避在Pubmed(世界最大的美国国立图书馆科学论文数据库)上的检索。据祝国光统计,迄今为止,李连达课题组相关的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已经发现了14篇。 对于发生在自己母校(祝国光本科毕业于浙大)的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祝国光受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委派回国打假,并先后向卫生部、科技部、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大学等机构发出具名举报信,但祝表示,迄今为止,只有中国工程院表示收到举报,正在立案调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两次打电话给祝国光,称“造假行为系贺海波个人所为,与李连达院士无关”。那么,这种大规模的学术论文造假出于何种动机?是贺海波个人所为还是李连达课题组集体造假?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十几篇问题性论文均注明了研究经费的来源和编号,包括国家级的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基金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中医药局等地方性项目经费。既然大部分论文的内容是编造的,就意味着李连达课题组根本没有从事与之相关的实验,那些堂而皇之列出来的项目经费到底是如何使用的?至于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所获取的名声,也是不争的事实。最近的一则报道说,浙江大学获得2008年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各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学术成果的标中国清华成美国头号博士预备校志)第一名,众多的假论文的积分是否已经被剔除?面对质疑,去年12月2日,浙大校长杨卫致函《NSA药理学》和《本草疗法研究》主编,承认贺海波不仅存在一稿两投的行为,而且“我们也发现了他过去发表的其它论文中存在欺”。但这位校长称,这只是贺的个人所为,他自己已经承认,其他作者并不知道。据此,浙大于去年11月13日将贺海波解聘。1月13日,浙江大学向本报记者发来一份《情况说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情况说明》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初步结论,校方目前还在继续调查。祝国光教授对浙江大学的调查结论提出了六点疑问。第一,这么多的论文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为何至今没有任何课题组成员对署名提出异议;第二,论文所反映的科研设计、思路、实验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很高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决非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第三,在欧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要支付300至500欧元版面费,粗略计算,十几篇论文需要3万至5万元人民币,非贺海波力所能及;第四,论文从寄出到正式发表,一般都会经过多次修改,从论文的通讯联系人都是实验室主任吴理茂这一事实看,认为是贺海波擅署他人名字,而其他作者不知道缺乏说服力;第五,英国雷丁大学华人学者马玉玲在事发后向《本草疗法研究》杂志主编玛丽亚教授书面证实,2007年初,她的老师李连达将吴理茂等人介绍给她,希望给他们提供帮助;第六,论文都已经正式发表,有具体的出版日期、序号、页码,怎么能说没有刊登呢?祝国光教授现已经回到芬兰。祝告诉记者,除上述14篇论文外,他和其他学者最近又陆续发现了与李连达课题组相关的其他有造假嫌疑的论文,并将采取进一步行动。这位学者转述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的呼吁:到底是贺海波的个人行为还是有组织的造假,应当成立独立的调查机构,彻底查清事实真相。

朱苏力论文发表

苏力(朱苏力),祖籍江苏东台,1955年愚人节(因此很不聪明)出生于安徽合肥(但一直很瘦)。1970年12月入伍搞炮兵测绘(最高军职为班长),1976年6月退伍后当测绘工人,游山玩水8年,喜好写点新诗,一度想当诗人。1978年因高考成绩不佳,不幸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注:当时录取分数最高的是文史哲),仍不好读法律书,每每歪曲马克思的话(大意是“我总是把法律放在哲学和历史之后”)为自己的不务正业辩解。终于于1982年获得法学学士,并考研成功;但似乎又别有所思,赴广东海关分署“从政”。两年后二度考研,再次“混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就读于张国华教授门下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年后,赴美自费公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获LL.M(1987,美国商法与税法)、M.A(1992,美国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学位。实验生活多年,几度见异思迁,专业换了不少,飘流各地(包括海外),似乎才觉悟自己别无所能,只能读书、教书。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聘讲师(1992)、副教授(1994)、教授(1996)和博士生导师(1997)。主要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阅读秩序》,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学问中国》(与赵汀阳、汪丁丁、盛洪等合著),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与贺卫方共同主编,与强世功、贺卫方、李贵连、方流芳、张志铭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规制与发展》(主编,与葛云松、张守文、高丙中合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道路通向城市》,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主要译著:《法律的运作行为》,布莱克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与唐越合译)。《法理学问题》,波斯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宪政与分权》,维尔著,三联书店,1996年。《美国宪法在海外》,亨金斯编,三联书店,1996年(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朱苏力校)。《宪政与民主》,埃尔斯特等编,1996年(潘勤、谢鹏程译,朱苏力校)。《司法过程的性质》,卡多佐著,商务印书馆,1998年。《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沈叔平、苏力译,苏力校)。《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理查德.A..波斯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主要论文:《福柯的刑罚史研究及其对法学的贡献》,《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2期。《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的一点思考》,《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法律规避与法律多元》,《中外法学》,1993年第6期。《读劳伦斯•却伯的〈美国宪法〉”》,《中国书评》(香港),1994年9月总第1期。《跨文化研究中的社会控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冬季号,50,000字 。《反托拉斯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经济导刊》,1994年第3期。《法律活动专门化的法律社会学思考》,《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市场经济形成中的犯罪违法现象--法律社会学的思考》,《中外法学》1994年第6期。《关于对抗制的一些法理学和法律社会学思考》,《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法学研究规范化、法学传统和本土化》,《中国书评》(香港),1995年3月总第4期。《变法、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外法学》,1995年第5期。《什么是法理学?》,《中国书评》,1995年总第5期。《市场经济与立法原则》,《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权利》,《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美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对我们的启示》,南京大学《法学评论》1996年春季号。《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一种知识考古学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法学本科教育的一些思考》,《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2期。《读〈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书评》,1996年11月。《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几点感想》,《湘江法律评论》,第1卷(1996)。《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东方》,1996年第5期。《什么是你的贡献?》,《中国书评》(香港),1996年5月总第10期。《再论法律规避》,《中外法学》,1996年第4期。《现代法治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秋菊的迷惑和山杠爷的悲剧》,《东方》,1996年第4期。《The Function of Legal Evasion in China's Economic Reform,From a Socio-legal Perspective》,Legal Development in China,Sweet & Maxwell,1996。《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读书》,1997年第2期。《阅读中国市场经济的秩序》,《公共论丛》,1996年总第2期。《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天涯》,1997年第6期。《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究》,《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后现代思潮与中国的法制与法学》,《法学》,1997年第3期。《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学术思想论丛》,1997年,第2卷。《社群主义的挑战?》,《公共论丛》,1997年,总第4期。《20世纪中国的现代化与法治》,《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反思法学的特点》,《读书》,1998年第1期。《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法学的分类》,《读书》,1998年第3期。《为什么‘送法下乡’?》,《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法'的故事》,《读书》,1998年第7期。《The Paradoxes in 20th Century China's Modernization and Legal Development》, Law Journal of Hong Kong University vol.28,part 3,pp.429-439。《哈耶克自由论证的得与失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8年夏季卷。《More on Avoidance of the Law》,Social Sciences in China,vol.XIX no.4,1998 winter.《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认真对待人治》,《华东政法学院学报》,创刊号,1998年12月。《发现中国的知识形态》,《学术思想评论》,第4卷(1998)。《'酷'一点》,《读书》,1999年第1期全文以“冷眼看婚姻”为题收入,李银河、马忆南编:《婚姻法论争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考察与思考?》,《北大法学评论》,第1卷,第2辑。《经济学帝国主义》,《读书》,1999年6期。《学术批评的学术标准》,《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主要译文:《尼采•谱系学•历史学》,福柯,《社会理论论坛》,1998年第5期;《学术思想评论》,1999年总第4期 。《“危险个人”概念的产生》,福柯,《社会理论论坛》,1998年5期;《学术思想评论》,1999年8月总第5期。《历史、传统和社会学的方法》,卡多佐,《外国法译评》,1998年。《司法中的社会学方法》,卡多佐,《中外法学》,1998年。《作为符号性分类的公民与敌人》,亚里山大著,集于《国家与市民社会》(邓正来、亚里山大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美国市民社会的语式》,亚里山大和史密斯著,集于《国家与市民社会》(邓正来、亚里山大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与方朝晖合译)。网上文选:走不出的背景(2004年6月16日在北大法学院毕业典礼上的致词)需要中国的法律学术批评(代发刊词)你看到了什么?面向中国的法学不会忘记的承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致辞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问题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可别等成了“戈多”——关于中国“后现代主义法学研究”的一点感想或提醒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普性及不足(西南政法大学五十周年学术讲座)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建构认真对待人治——韦伯《经济与社会》的一个读书笔记《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语境论——一种法律制度研究的进路和方法感受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为什么‘送法上门’?》的一个注释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人制度变迁中的行动者——从梁祝的悲剧说起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一个制定法的透视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从戴安娜之死说起法律如何信仰?——《法律与宗教》读后道德理论、说教与法律――《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译序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一种国家学说的知识考古学现代法治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从禁忌到理性——《性与理性》苏力教授浙大对话实录知识在法律中的力量——波斯纳《反托拉斯法》代译序也许正在发生——中国当代法学发展的一个概览“酷(cool)”一点朱苏力:中国传统文化与法治现代化——朱苏力教授北京农学院讲座纪录朱苏力:社会科学研究需要人文底蕴吗——在北京大学的讲演(节选)朱苏力: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社会学调查过程的一个反思朱苏力:《赵氏孤儿大报仇》:复仇与法律

基层法官人生感悟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基层法官人生感悟,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你无法想象到在寂静的只有庄家和羊群伴随的童年是多么的孤独,你更是无法体会到眺望着巍巍贺兰山是怎么成就一个少女对人生的设想。我大口大口吃着奶奶凉拌的苦苦菜,奶奶说走吧,转过身憋回眼泪,走出那个院子,我将所有亲人的爱和家庭责任装进还年幼的生命行囊中,走上一条只能靠自己奋斗和努力的人生路。那年我大学还没有毕业,奶奶就走了,我曾经承诺我赚取的第一笔钱是给奶奶花的,承诺早已被风吹散了,在空气中,在黄土里,在远远贺兰山顶漂浮的白云里,多年后,我成长为一名人民法官,工作在最基层,每天都接触着和我的奶奶、我的双亲一样的老百姓。有一种情怀是生命固有的,有一种责任是命运注定的,这苦苦菜吃得太多太多,积淀到了生命中,让你无法掩饰,又无法丢弃,在基层的这六年工作中,时间和琐碎磨去了我太多脆弱和抱怨,我终是回归了这个人群。

第一次收到当事人送得“礼”是一塑料袋苦苦菜,老姨妈说谢谢丫头了,谢谢丫头把我女儿离婚的事情给办好了,我夜夜睡不安稳,夜夜淌眼泪啊,生怕孩子出个什么事情,谢谢啊!第二次收到得“礼”是一大袋子苦苦菜……,也许有人会取笑我,也许有人会说我给自己脸上贴金,无论大家说什么,我似乎从来都不介意,苦苦菜我是要吃的,因为这是我与这些最朴实老百姓之间的约定,冥冥中,我可能不是一名法官,他们也不是法官对面坐着的当事人,我就是一个孩子,一个从田间地头走来的头上裹着围巾,肩膀上挑着锄头的农民,他们或她们是我的父辈,我的兄弟姐妹们……

苦苦菜真得很苦,我们村哪个渠拝上,哪个沙地上,哪片园子边向阳的空地上,长满苦苦菜,我和我姐姐很清楚,我们家每顿饭都有下饭的“凉菜”,我奶奶就是用我和我姐姐挑回来的苦苦菜把我们的童年和少年生活装扮的多姿多彩,生命因此而积淀,生活因此而厚重,有谁的梦里时常出现儿时的场景,有谁会像我今天一样,像个孩子一样感言人生呢?

离开那个院子很多年了,生活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里,被紧张和琐碎的生活所累,淡漠了很多人和很多事,如同很多人一般,越发缺失了对周围人的信任和对社会的责任,有时候头脑会发热,对着当事人大吼,心情不好时也会很冷漠。我时常被父亲教育,言语不多,每次都会说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工作,平平安安回家。时常看到父亲一个人在地里劳作,那后背让我默默流泪,我知道他是在提醒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有幸能够成为一名法官,我终是一个平凡的人,无论在什么位置,在什么场合,都应该记得我的本分,做最普通的事情,理最简单的道理,尽最大的能力,实现最真实的自我,归回养我、爱我的人。

眼泪不时流下来,在金秋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有人收获了荣誉,有人收获了金钱,有人收获了生命,有人收获了奋斗后成功的喜悦,我如很多农民一般感慨庄家丰收了,我父亲一车一车往回拉玉米,我还从一袋袋苦苦菜中收获了越来越成熟、宽容、大度,越来越坚强、忍耐、淡定,但我最终收获了一份感情,一个基层法官对老百姓的那份感情,一种好像久违了,终于回归了的感情。

在共和国的法院系统内,从军官到法官的人不在少数。我,就是其中一员。31年前的初春,一个自卫反击战中尖刀连的指挥员,因在西线的高平线役中被炮弹炸了三个窟窿,而从前线紧急转送回国,送入豫北平原的野战医院,在战伤未愈的状态下涌入了转业大军的洪流。这个人就是我,一个有着14年军龄、刚跨入“而立”之年且评定为8级战残的正连职军官。

当我带着战火的硝烟踏进奉节法院的大门时,我成为了西部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当别人正忙着找关系从乡下调进城里工作时,我却拖着伤残之躯到法院的乡下法庭上了班,开始了我的法官生涯。直到2010年7月1日退休,在法院工作的29年中,我先后从事过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审判调研等工作,先后担任过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民庭庭长、审监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顾问等职,从一个军官成长为法院的业务骨干、副处级干部,国家三级高级法官。由于学习刻苦,工作敬业,29年中我获得过诸多荣誉:曾10次评为先进工作者,7次年度考核为优秀,6次评为县直机关和全县优秀共产党员,5次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优秀审判长、人民满意好法官,并获得全市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加上我在部队的8次师团嘉奖和两次立功,这些奖状、奖杯、功章、证书、授带等足可贴满一壁墙。诚然,这些在官位显赫的人眼里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来说,却来之不易,体现的是一个法官的人生价值,并引以自豪。这大概可喻之为敝帚自珍吧。

29年的法官生涯中,让我比较满意的,算起来大致六个方面:一是,我由一个初中文化经数年自学苦读实现了大学本科文凭,为我29年的审判工作、调研工作以及审判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文化基础。二是,作为法官,我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以及群众的肯定和信任。29年中,我没有收过当事人的钱物,没有接受过涉案人员的吃请,没有踏入过高消费体闭场所,严格自律,拒腐蚀永不站。三是,2010年2月12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法官等级变动审批表》上批准我由国家四级高级法官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在我院院领导副级以下的法官中,我是我院建院以来唯一获得“三高”级别的法官。四是,我自2004年担任研究室主任之后,勤于笔耕,坚持审判调研为审判服务的方向,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论文、诗词、散文等,截止今年3月底,已达437篇,其中,国家级刊物刊用47篇。去年,我和张林副院长合著的《论审判权运行中延长审限制度之改造》一文,刊入中国十佳法律核心期刊《法律适用》,成为我院建院以来论文进入国家法律核心期刊的第一篇,我本人也成为建院以来发表论文最多的法官(在全县也是第一人)。五是,29年中,我亲手办理的案件逾千件,无一发回重审,仅有4案局部改判调整(事实上这4案属于照顾上诉当事人的情绪而改判)。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29年我对得起法律,对得起民众,对得起法官的职业。我也因此成为全院法官的良师益友。六是,我是由军官过渡到法官的。正如我跨进法院时立下的誓言:“来自军人的法官,应当勇敢正直,来自农民的法官,应当忠厚朴实。我二者兼备,应当有所作为”。我确实做到了。我是奉节法院唯一获得全市10年一评的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的法官。我的事迹被写入国务院军转办公室编写的、由总书记亲笔题词的中国转业军官风采集《延伸的长城》。

如果要问这29年来法官生涯有何感想,我的确感慨万端,有很多话想说。这29年,我个人的进步仅仅是一个侧面,正面所显示的是国家的发展和法治的进程,人民生活的巨变和人民法院的辉煌。基于个人的视觉,在我看来,法官既属于精英群体、更属于高危群体,有人把法官称之为“刀尖上的舞者,并不为过。因此,法官职业应当具有高出一般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我以为,凡为法官者,至少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清正廉洁:法官应坚守的职业底线

明朝清官山东巡府年富说得好:“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可欺,公生明,廉生威”。此论自明朝以来一直成为廉政司法官员和有识之士的座右铭,激励多少人为“清官”奋斗与献身。共和国的法官,作为执掌国家司法大权的精英群体,理所当然地应当将廉洁司法作为其司法职业的基础和底线,法官,应当首先是一个清官。在我的法官生涯中,我始终敬畏法律,敬畏职业,敬畏当事人,始终坚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公正办案、廉洁司法,坚守一个军人的正直品格和一个法官的职业操守。我曾因侄儿触犯刑法处以重刑而被长兄怒斥为“六亲不认”,曾因对老战友的亲属没能手下留情而被骂之为“四季豆不进油盐”,曾将他人送的礼物甩出当街弄得送礼者哭笑不得,曾因抵制某些领导人插手案件被大会小会训之为“九头牛拉不转的犟货。”我坚持一个理: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如果我们丧失了清正廉洁这一底线,就可能使司法蒙羞,让当事人遭殃。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成为共和国司法的最高级别的法官,就因为没能守住这一底线,贪脏枉法葬送了一生。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弢,成为重庆地区司法最高级别的法官,就因为没能守住这一底线,以案谋私葬送了一生。《千字文》中记载有“墨悲丝染,诗赞羔羊”的典故。典故出自《墨子》,说有一次墨子路过染房,看到雪白的生丝被放在染缸里染成了颜色,无论怎样漂洗,再也无法恢复生丝的本色了。于是墨子悲叹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不可不慎也”。而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叫作《诗经》,其中《诗经召南》里有“羔羊”一篇,赞颂羔羊的素白,歌颂为官者当具羔羊般纯洁正直、不受污染的品德。希望我们全体法官以及法院工作人员,能从中领悟典故之真谛。请法官们记住北大教授朱苏力以下这段话:“法官的道德、品性以及人格魅力(统称为德性),对于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司法公信力之建设和司能之实现,非常重要,至关重要”。请记住钱锋院长的以下这段话:“在法官的职业道德体系中,良心是本原、廉洁是底线。法官良知最根本、最重要的莫过于六个字:不贪脏,不枉法。”4月2曰,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共24条),对法官廉洁司法的要求非常严格,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处处严格要求自已,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二,爱岗敬业:法官应具备的职业精神

英国思想家、现代实验科学的先驱者培根指出:“作为法官,应当具有高度的修养。他们应当富有知识而不是机敏多变,应当持重庄严而不是热情奔放,应当谨慎小心而不是刚复自用。法官应当为作出公平的裁判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犹如上帝为人间所作的那样:削平山岗,填满崎岖,以铺平一条正直之路。每一位法官首先应当牢记罗马十二铜表法结尾的那个警句:‘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司法的重大错误,有的可以引起政治变乱甚至国家颠覆之危”。这是关于法官职业的最佳论述。法官是崇高的职业,比之为上帝;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比之为使人民幸福;法官的职业是高危职业,可以引起政治变乱和国家颠覆之危。正是基于此,所以马歇尔首席大法官说:“司法机关的工作遍及于每家每户的床头灶边。它影响着人们的财产、名誉、生命和其他一切”。也正是基于此,所以法官的职业担当者,必须是国家公务员中的优秀分子,绝非一般人所能胜任。而且,凡为法官的,必须爱岗敬业,绝非一般工作态度者所能胜任。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以精湛的审判艺术实现审判公正,体现的是当事人“胜败皆服”的职业精神;“中国法官十杰”的获得者金桂兰,她“成功的背后付出比别人更多的艰辛。死神无奈,空谷幽兰,肩担正义认真办案。情操塑成了人民口碑,生命定格百姓利益”(“中国法官十杰”颁奖词),体现的是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的职业精神;全国优秀人民法庭湖北洪湖市大同湖法庭女庭长张红,拖着癌症晚期的身子走千家串万户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喊出了“一桩案子就是老百姓的一片天”的司法最强音。当地群众得知她身患癌症后,自发地到大庙上为她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好庭长早日康复,此举震撼了中国司法界,体现的是法官用生命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这些典型,是我们全体法官爱岗敬业的精神动力和时代楷模。

我29年的法官生涯,虽不能与上列英模相比,但就个人来说,我确信自己是一个爱岗敬业的法官。在法庭工作时,我成天翻山越岭行走在巡回办案之中,一年穿烂三双运动鞋,忍着战伤复发的剧痛为老百姓排难解纷,半个月回一次法庭,几个月不回一次家;在机关工作时,我从来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几乎365天都在工作,而且,我是每天上班最早的第一人,每天下班最迟的第一人,我始终觉得我的时间是很不够用的:当庭长时,我要加班加点批改全庭重要案件的裁判文书,我所在的庭每年没有发回重审的,改判的也微乎其微;当审委会委员时,我必须挤出时间审阅每件案件的审理报告,分析焦点,寻找法律根据,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为委员们提供思路,为主持人提供决策根据,我的意见往往成为各个委员和主持人十分看重的意见;从事审判调研工作时,我的时间分配实行“三三制”,即三分之一时间学习,细读每天的各种报纸和每月的10多种法学杂志,从中了解司法动态,理论动向及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积累写作素材;三分之一时间解答院内院外找上门来请求解答的疑难案例、法律咨询及政策探讨,三分之一时间从事调研写作,每周完成一至二篇调研论文或课题,最高的一年可以完成近百篇论文写作。基层法院的法官,其工作环境很不尽人意,远不如中高级法院,全靠自己凭着敬业精神开展工作,全靠吃苦耐劳的常态心理和持之以恒的拼搏精神去推动工作,除此别无良策。所喜的是,尽管基层法院艰苦,年轻法官们却选择了这个单位,而且很多人爱上了这一职业并且矢志不移,令我十分欣慰。女法官严凌,是第一个来到奉节法院的法学硕士研究生,自来以后,虚心好学,一直为人低调,工作高标准,调她到研究室专职司法统计,她兢兢业业,让她下庭办案,她任劳任怨。而且,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了解到她的表现后,几次征求意见,如果认为法院工作不适合她,组织部将在县委机关给她重新调整工作,但她始终坚持就在法院工作。我以为,严凌的表现就可以归纳为四个字,叫岗敬业,而且她的爱人小田,已考入万州区公安局,但又主动放弃,夫妻俩决定扎根奉节,我为之感动。现在,奉节法院已有一大批新人为人低调,敬业向上,工作高标准,比如江明蓉、吴琳、来先龙、关超、吴丹、吴辉、樊行文、唐果等等,都很不错,希望大家比学赶帮,共同前进进步。

第三,司法能力:法官必须有的职业功底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论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时强调:“坚定的政治方向是前提,严明的纪律作风是关键,良好的司法能力是核心,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保证”。可见,法官的司法能力,对于法官履行审判职责十分重要,是打造“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法官群体的重要体现。老百姓说得好:“如果一个法官的政治素质糟糕,那法律将成为其手中的魔鬼;如果一个法官的业务素质糟糕,那当事人将成为其手下的冤鬼。”2010年河南商丘的赵作海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该案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主要问题是刑讯逼供;公诉机关的主要问题是明知有疑,却径直提起公诉;在法院审判阶段的问题在于,疑罪从疑,照判不误。我在写《阵痛中反思:“赵作海案” 缘何一错再错》的论文中,仔细分析案件本身存在以下三大疑点:一是赵作海当庭否认杀人,并一再喊冤说公安刑讯逼供,这与他九次供认杀人的讯问笔录形成质的反差;二是作为杀人案件却未能查找到杀人工具,物证丧失;三是无名尸体四次DNA鉴定不能确定身份、与作为死者的赵振堂的身高形成差距。正是这些疑点无法排除,所以“死者”赵振堂却在2010年奇迹般回到家中,真相大白。法官一旦成为庸官,注定要草菅人命,也注定要受到撤职查办。今年3月29日,最高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中,重点搞好“两评查”活动(即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表明司法最高层看到了当前全国法官队伍的素质问题,这对我们全体法官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契机。一个法官的'办案能力,最主要的就是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希望大家在这两个能力上努力实践,获得提高。

我十分赞赏霍姆斯大法官“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这句司法格言。要做一个司法能力强的法官,不可能只满足于高深的法学理论,必定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司法能力应当包括必需的法学理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博的社会知识三大方面,是三方面的综合运用。我从军队转业到法院,完全因为时局的要求而非本身自愿,当年30万转业军官全部充实到公检法部门,文化基础好的到法院,其次的到检察院,再其次的到公安部门。我十分清楚法官的责任与我本身的差距,“半路出家”的法官与来自法学院校的法官差距十分惊人。于是,我一面报考法律大学,一面扑身于司法实务,边学边用,边用边学,在数年时间里,白天办案,夜间读书和完成作业,每晚只能保证三个小时的睡眠,数年之后,我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他人。在川东、渝东片区内,我经常被高中级法院指定为大型观摩审判的审判长和主审人,几乎所有观摩审判案件都做到了当庭解疑、当庭宣判。庭审驾驭,说得上游刃有余,每次庭审考评得分,我都高出本院法官和其他法院法官,从来没有把第一名让给别人,我所制作的判决书,曾刊入中国司法文书专刊《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杂志,曾多次在市高院评比获得第一名或第二名。直到现在,不少中青年法官手上都保存有我制作的刑事、民事、再审等判决书,作为范本以供参阅。因此,我对王胜俊院长“良好的司法能力是核心”这句话,深有感触。但我也看到,就在我们法院里,有的法官办了一辈子案子,却没有办成几件漂亮称心的案件,也没有写出几份漂亮称心的判决书,恰恰搞烂事很上心用力。这样的人,老实说让人瞧不起。最近我接触到上级法院改判本院的两件刑事案件,审判长和主审人都是多年的刑事审判法官。两起案件的改判并不涉及复杂疑难问题,均属于常识性错误。三个村官虚列支出私分国家扶贫款、三个刚成年的男青年对一女青年的犯罪案件,一审中案件的帮助犯提出他二人系从犯的抗辩意见,村官中的村会计提出他是从犯的抗辩意见,均未被法官采纳,二审均予以采纳,对从犯改判为减轻处罚。显然二审的改判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我国刑法第26-29条对犯罪人的分类,实行的是作用标准为主、分工标准为铺的原则。从作用上看,有主犯、从犯,协从犯之分;从分工上看,有实行犯、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之分。那么,在三人案件中,直接实施奸淫的犯罪分子称作实行犯,其他二人仅协助实行犯完成犯罪,这叫帮助犯,主从关系已经很明显,为什么不区别对待呢?在村官犯罪中,村支书村主任属于行使管理决策权的罪犯,而村会计仅仅对帐务进行管理,本身没有管理决策权,且本案中的会计并没有直接参与虚列支出等实施活动,三人的主从关系已很明显,怎么可以都各判五年呢?一审的不慎导致二审的不必要改判,划算吗!这是值得很好的总结和认识的。4月3曰,河南高级法院出台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规定对造成错案发生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已调离、辞职、退休的同样追究责任。希望同志们要有危机感,努力加强能力建设。

第四,善待群众:法官应坚持的职业方向

我们的法官必须清楚的意识到,我国在层面是以人民主权为基础,以代表制为制度框架,以融合主义为基本实现渠道,以人民利益为最后依归的民主模式,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司法的人民性,注定了为人民服务必须成为司法机关和人民法官的永恒不变的宗旨。人民法院本身就是一个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的国家司法机关,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根本经验就是深入群众,到群众中去审案并接受群众监督。因此,善待当事人就是善待群众,善待人民,善待法官的衣食父母。中国的司法,本质上属于良善司法,江必新副院长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上专论良善司法时,提出了中国良善司法应当包含的九大内容,即公正司法、规则司法、廉洁司法、廉价司法、和谐司法、人本司法、民主司法、修复性司法和权威司法。其论高层建瓴,精辟透彻。良善司法作为中国司法之本,必然要求一切司法工作者都必经建立在善待当事人、善待群众的基础之上。重庆高院钱锋院长提出善待当事人的“四心工作法”,即对当事人有恻隐之心——同情弱者,对人民群众实心实意,不忍心做损害当事人的事;有羞耻之心——懂“礼义廉耻信”,不向群众伸手,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恭敬之心——恭敬法律,尊重民意,体恤民情,恭敬职责,珍惜司法职业,恪守司法操守;有是非之心——在廉洁、公正等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崇尚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向法律负责,向人民负责,向家庭负责,向个人前途负责。我希望全体法官对这“四心工作法”牢记在心,并变成实践中的自觉行动,体现于每件案子上。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说得好:“我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唯一的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让他们得到一个自己想不明白的结果,在他们心中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份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全国优秀法官陈燕萍说得好:“法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可以挽救一条生命,甚至是一个家庭,法官一时的疏忽、丝毫的懈怠,都有可能酿成大的事件。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天大的事,法官一定要全心全意地为当事人着想”。他们说得好,做得更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政治营养。可喜的是,现在我院正式进入法官序列的年青同志,目前发展很好,尤其是他们善待当事人的工作态度令人欣慰。严凌、吴琳、来先龙这些刚从事办案的年青法官,在和我讨论案件时,都认为当事人起一次诉花了很多时间,绝不能轻易叫他们撤诉,使他们感到失望,宁愿自己辛苦几趟把案子查清,来平复他们已受伤的心灵。年纪青青的法官,想得如此周到,令人欣慰。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奉节法院的希望。

结末语

同志们,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审判大权,这权力好沉重,好惹人注目啊!望着你手中的权力,冷漠无情的冷血动物会把你热情的拥抱,威风八面的兽中之王会朝你摇头摆尾,吝啬至极的老葛朗台会给你光灿灿的黄金,嗜酒如命的酒鬼会把那杯中之物捧到你的面前,素昧平生的妙龄女郎会对你一见钟情。作为一名法官,要想严肃执法,必先严于律已,才能做到不为强权所惧,不为金钱所感,不为美酒所诱,不为善色所动,不为人情所累。这样的法官,才是真正的人民法官。

谢谢大家!

企业营销理念演进下的道德营销论文

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营销理念演进下的道德营销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时代的发展使得营销理念不断进步,由最早的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发展到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最终发展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而真正能够体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战略和策略的实施必将促进企业和消费者道德需求的满足,推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关键词:

营销;营销理念;演进;道德营销

营销理念也叫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营销活动的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和哲学。其本质是如何处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如果在营销活动中,看重企业自身的利益,那就是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如果看重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则是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同样,如果看重的是社会长远利益,那就是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三种营销理念呈现出以下的演进过程。

1、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这种观念包括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三种观念。

1.1生产观念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当时处于“卖方市场”的大背景下,产品是供不应求的。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根本不担心销路,企业只要安心搞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就可以了。企业在营销中遵循“我们生产出什么产品,就卖什么产品”的理念,企业只重视生产效率的提升而不在意消费者的需求。在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下这种观念是能够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市场供求形势发生变化出项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这种观念就无法顺利地实现产品的销售了。

1.2产品观念同样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产品质量高的商品更容易卖出去,只要产品的质量有保障,肯定就能够获利。所以,企业营销的核心在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并在经营中遵循“我们只卖高质量的产品”这样的理念。这种理念看到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但是营销者没有发现产品最终是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求,帮助消费者解决某种问题的这种本质,一旦消费者的偏好发生转移,自己的产品质量再高,消费者也不会去购买。特别是对产品供应非常充足的今天来说。

1.3推销观念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出现了经济危机,很多产品不能够顺利地销售出去。此时,很多商家在实践中发现,产品的销售是企业努力地采取一些推销和促销手段的结果,企业营销的重心在于推销,并坚定了“我们生产什么就努力推销什么”的营销理念。这种理念看到了推销和促销对产品销售的重要作用,但是还是没有认识到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是因为存在某种需求这一点。还是站在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待问题,没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问题。

2、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到了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一方面,很多军用技术陆陆续续民用化,使得企业生产效率大大提升,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能够生产满足顾客需要的各种产品。另一方面,人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了“高福利、高待遇”的政策,人们手头有钱了,购买力大大提高,并开始更加重视自身个性化的需求,能够在众多商品中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满足自己个性需求的商品就购买,不能够满足的就不去购买。

消费者主导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商家必须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产品,遵循“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提供什么”的营销理念,消费者的需求是决定产品供给的根本性因素。营销成了通过消费者需求的满足来获利的过程。

这种理念肯定了消费者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消费者需求的满足。但是这种理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一味地满足顾客需求会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消费者暂时利益的满足可能是以牺牲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为代价的。另外,消费者的需求有正当的、正面的,也有不正当的、负面的,企业不能满足消费者的任何需求。所以,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一种新的营销理念诞生了,那就是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3、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这种观念强调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要首先关注社会的长远利益,然后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最后再考虑企业的利益。企业在经营中的获利是建立在满足社会长远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什么样的营销才是真正满足社会长远利益的呢?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是对“道德”的营销,是弘扬道德,倡导奉献和付出的一种营销理念。只有人人讲道德,人人爱奉献,社会财富才会增加,社会才会和谐,才符合社会的长远发展方向。

21世纪,道德是最为稀缺的资源,基于道德素养的提升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满足和社会的发展就是道德营销的职责。我们知道,绿色营销是一种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企业在营销中强调绿色、生态这种导向,满足社会环境保护的需求,满足消费者的绿色需求,采用绿色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但是什么的企业才会采用绿色营销呢?那肯定是关爱社会、爱护环境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企业,也就是说绿色营销也是道德营销的一种表现形式。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最终体现在道德营销上。

4、道德营销的理念

4.1道德营销是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消费是通过消耗商品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过程,而需要是消费者内心存在的一种匮乏状态、匮乏感,那么消费就是通过消耗商品来消除消费者的匮乏状态匮乏感的过程。如果把消费者内心中存在的匮乏状态、匮乏感比作一个“坑儿”的话,商品就是这个“坑儿”的“填埋物”,消费就变成了通过购买商品这个“填埋物”来填埋消费者心中存在的“坑儿”的过程。营销是通过消费者的消费来获利的一个过程,就是通过让消费者购买我们的商品“填埋物”来埋“坑儿”从而获利的过程。

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注重通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来获利,是不是就相当于基于消费者内心中的“坑儿”的填埋来获利?商家的营销是不是希望消费者发现还没有填埋的“坑儿”,甚至不断挖掘心中的“坑儿”来达到获利的目的的呢?是不是在客观上造成让消费者不断追求“填埋物”来填埋“坑儿”,通过不断占有和索取来获得暂时快乐的不良影响呢?这是不是与追求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背道而驰呢?所以,真正的营销,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应该是道德营销。

道德营销就是改变消费者以占有和索取商品“填埋物”来获得暂时快乐和平衡的游戏规则,倡导通过奉献和付出来获得更长久更真实快乐的游戏规范。道德营销着力于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道德素养,并以此来实现社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是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体现。

4.2道德营销的实施

道德营销的实施需要通过道德营销战略和道德营销策略来体现。

4.2.1道德营销战略道德营销战略体现在目标市场营销战略和竞争战略两个方面。在目标市场营销战略方面,企业需要根据消费者道德需求的差异,对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选择道德需求明显的细分市场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然后再通过市场定位来塑造自身独特的道德形象,为道德营销活动的开展指明进行的方向和目标。竞争战略方面,面对企业的竞争对手,商家将着眼点放在如何更好地帮助消费者提升自身的道德需求方面,而不是着力于如何与竞争对手竞争,将竞争对手打败。强调与竞争对手的合作,共同将本行业做大做强,共同致力于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业务素养。

4.2.2道德营销策略道德营销策略也可以体现在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四个方面。

(1)道德的产品策略。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认为产品是满足顾客需求,解决消费者面临的某项问题的,而道德营销则强调产品是道德的载体。消费者选择某产品,不仅仅在于该产品能够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也是因为该产品是自身道德素养提升的一种象征物,代表着对自身道德信念的一种认同。道德营销企业除了明确产品的本质,还要在产品包装、产品品牌和产品服务等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道德需求。

(2)道德的价格策略。价格反映了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过程中付出的成本。道德的价格策略一定是避免虚高、实实在在的.一种价格展示。避免通过人为的高价来塑造高端的形象,让消费者为自身的面子来买单,也避免实施不能够反映实际成本差异的搞嘘头的差异定价。

(3)道德的分销策略。分销策略反映产品在何处销售更能够方便顾客购买的本质。在确定分销方式的过程中,根据消费者的偏好来确定,尽可能地为消费者的购物提供方便。在与中间商或者分销商合作的过程中,也讲究道德的原则,选择道德素养高的中间商或者分销商,努力和中间商、分销商一起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价值,共同满足消费者的道德需求。

(4)道德的促销策略。促销的本质在于与消费者间的沟通。道德的促销策略要在广告、人员推销、公关和销售促进等方面塑造和弘扬良好的道德形象。特别是在促销策略的实施过程中,不要千方百计利用人们的贪心、攀比心和炫耀心等来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而是努力让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因为触及到了内心的道德良心而去接收我们的产品。

5、结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营销理念不断向前演进,从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到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再到最先进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但是真正能够体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提倡满足人们的道德需求,强调企业与消费者通过奉献和付出来获得快乐。人人讲奉献,人人爱付出,必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真正实现社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段俊平.《弟子规》是企业的安心良汤[J].现代企业文化(上旬),2015,(04):46-48.

[2]高冉.我国道德营销研究与实践现状总结[J].经营管理者,2015,(26):250.

[3]纪峰.道德营销浅析[J].商,2015(10):109.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

中国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其中包含着很多优秀的成分。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同样灿若星辰、熠熠生辉,如传承数千年的和谐思想;古代发达的立法技术及其具体规范;印证古代廉政建设的监察制度以及“五听”诉讼制度等,另外还有“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慎刑恤狱”的人道主义等。由此可见,我国是一个有着礼法合一传统、道德和法律长期同一化的国家,众多非法律的因素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迩来已久,直至今天仍然纠缠不清。如,习惯、惯例,他们作为传统的民间法律规范的重要表现形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已经并将继续潜移默化地影响、约束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在传统中国和现代中国,这种民间法律规范都普遍地存在着。作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活的法律”,习惯、惯例像一种人文景观一样,从南到北,自东泊西。它们虽形态各异,但却能深深扎根于民间社会。对民间来说,长期受习惯、惯例氛围的熏陶,似乎天生就对其有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结。严格说来,这种民间法律规范并不是“法律”,但是却无法否认它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对日常生活领域的实际影响;也就是说,这种在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和文化中积累起来的行为模式和法律观,长期以来一直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纠纷的首选模式。强世功老师曾在陕北做过一个关于讨债案件的调查。强老师坦言:在调查过程中,能时时感受到民间规则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决不能对民间规则视而不见,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之中,如果能把它们当作一种资源运用起来,是有利于法治建设的”。笔者来自农村,有一次回家曾遇到这样一件事情:当时,我家要出卖一处不动产,父亲让我起草一个文件,我就联系自己所学知识首先拟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当事人包括我父亲在内均不认可。他们认为在农村应当用另一种形式——文约。于是,我就按照他们认可的方式把合同改成了文约。由此,笔者隐约感觉到了作为民间规范的习惯、惯例在民间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正如苏力教授所明确指出的那样:“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中国社会中那些起作用的,也许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注重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的法律制度。”

二、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应当认识到,在司法审判中对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要坚持在严格条件下有限适用的原则,既要发挥其对法律的补缺作用,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维护法律正义;又要防止法官的主观肆意对司法公正的侵害。

首先,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主要是民事领域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作为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的公序良俗原则,笔者认为应当做如下解读:首先,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其次,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是在法律自由之基调上,从法律外部对之加以的限制。公序良俗原则于民法制订之初,乃是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但于今,公序良俗原则则被视为与诚信原则同等的私法领域的大原则:私法上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须在此范围内,始视为正当。诚信原则是在法律自由之基调上,从法律内部对当事人间的权益加以调整修补,而公序良俗则是在同样的基调上,自外部对之加以限制。

其次,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对成文法进行了补缺,维护了法的正义价值。一方面,成文法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对社会生活作详细穷尽的规定,特别是民事行为所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难以预见性。因此引入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对成文法进行补缺显得必要,这在民事领域尤其显得重要。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本身体现了法对正义价值的追求,表现出整个社会对于个人行为的影响与限制,它意味着人不仅是单独的个人,同时还是一种具有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的主体,就民事活动而言,就是要遵守公共秩序和尊重善良风俗。

再次,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对司法审判的消极影响:由于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本身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由于该原则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因素,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法官完全可能借公序良俗原则之名违背成文法进行判决而侵害司法公正。因此,必须对其适用做严格的条件限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事实上,须有涉及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第二,立法上,须有法律规定模棱两可或未作规定的情形;第三,判断标准应依个案而定,但总的来说,应当是社会的标准而非个人的标准,应当来自社会公众的共同认可,而不只是法官的内心求证。

总而言之,公序良俗原则被引入司法审判,一方面,克服了成文法的局限性,维护了法律正义,另一方面,可能因法官的主观擅断侵犯司法公正,我们应当坚持辨证的态度,坚持在严格条件下有限适用的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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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因素探究与分析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市场内部因素

1.众所周知,市场因素是指在相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本条件下,其实质是指企业市场体系发育程度和企业市场机制实际发育程度以及相应企业市场供求状况等市场发展趋势。当企业市场体系逐渐成熟且企业市场机制逐渐完善时,企业市场公平竞争与对应企业产品生产诚信交易原则二者都会拥有一定发展空间。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当企业市场成供大于求趋势发展时,此时的企业产品市场的竞争就会日渐激烈,企业产品竞争行为就会收到同行相关企业关注和消费者制约。此时若企业市场因素得到合理优化就会为我国企业市场影响道德基本建设提供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2.反而言之,企业市场体系不健全和企业市场机制相对不完善等状况也是市场因素中的重点要素之一,产品等价交换和企业公平竞争逐渐被进行含义扭曲和实质颠倒转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企业市场成供不应求趋势发展时,企业所生产处的产品都具有销路,此时市场竞争日渐下降,此种劣质企业市场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一些企业会通过产品垄断进行非道德市场产品竞争,其并未考虑到同行经济效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文化因素

应该了解到,我们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时要以文化培训和提高企业生产文化素质重点环节。无论何种企业,其在会在具体社会文化生存和发展中都会在一定程度受到相关社会文化制约和社会文化影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些企业文化素质较高且能有效识别美丑、道德非道德和文明腐朽等,其能够对较为腐朽的文化进行有效抵制和制约,其会在吸纳优秀社会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塑造出优秀文化以致达到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目的。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基本水平的主要对策分析和探讨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机构和检查机构以及执法机构。较为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增强消费者自我消费保护意识,并要加强广大消费者结构团体体系构建力度。因为当前我国大多数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薄弱,同时其产品消费意识也较为缺乏,消费者并不知道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我们应该加大消费者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宣传力度,使其在保护自身群戏的同时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此消费过程中发挥出其基本作用。

2.树立广大人民权重群体社会营销实际观念,以此为前提注重营造良好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此条中宗旨是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科学合理社会营销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现代社会营销基本观念认为,我们要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过程中将消费者主要需求和长远利益以及相关企业利益等进行权衡考虑,主要包括人性观念培养和消费者消费观念树立以及对应生态强制观念输入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实质就是协调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基本利益以及对应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综上所述,企业应该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以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为主要生产目标和营销目标。

三、结语

广义来讲,我国市场营销活动是我国企业一种基本社会行为,需要了解到,无论是何种企业市场营销类型和企业市场营销行为,具体社会评价标准是否合理都需要一种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策略。换个角度而言,评价标准综合就是我们通常所述的市场营销道德。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现状,对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并探讨出具体实施对策,希望我国市场营销行业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朱国发发表的论文

一、经济论文最后完成的项目构成 一篇完整、规范的经济论文通常要由以下项目构成: 标题;作者署名;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以上所列的10个项目是经济论文的全部构成项目。 一篇具体的经济论文,既可能包括所有的项目,也可能不需要完全具备这些项目。 通常,在一般的用于学术期刊发表的交流性论文中,标题、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是必不可少的项目,而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由于其篇幅较长,除要有一般交流性论文必备的项目之外,还要有目录、附录和内容提要(比摘要略微详细一些)等项目。 二、经济论文各项目的写法与要求 1、标题。标题是作者给论文起的名字,它是论文的总代表,作者必须反复推敲、认真确定。其写作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标题》,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2、目录。篇幅较长的论文应编写出简单的目录。论文目录也就是论文中的各级小标题的依次排列。排出小标题,并标明标题所在页的页码,便于读者从整体上把握文章的逻辑体系,也为读者选读论文的有关部分提供了方便。其写法和格式与一般书刊的目录格式相同。 3、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一篇与论文主要信息量等同的完整短文,重点要说明论文的最终结论。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摘要、关键词与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4、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的,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摘要、关键词与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5、正文。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一般在行文中不必明确地表示出来,但若论文的主体部分分为若干个章节或部分来论述,应尽可能加上小标题表示出各个部分的论述内容。正文的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绪论》、《经济论文的本论》、《经济论文的结论》、《经济论文的引文》、《经济论文的格局》、《经济论文的构段》、《经济论文的表达》、《经济论文的表现》、《经济论文的语言》,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6、注释。在经济论文的写作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释,这就需要论文有另一项内容——注释。它是经济论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文章之外的项目。论文的注释有补充内容的注释和注明资料出处的注释两大类。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引文》中的加注。 7、参考文献。经济论文的正文之后要列出使用过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这是作者产生创见的依据,把它列示出来,既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又能加大论文的信息量,使研究相同课题的读者从中得到启发。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摘要、关键词与参考文献》。 8、附录。附录是对论文正文内容的补充。不便于放在正文中的资料性内容,可以放到附录中去。如全文或几个部分共同使用的图表,帮助读者理解、消化文章内容的补充性资料等等 2000年,我国开始实行“五一”、“十一”长假政策,“假日经济”应运而生。可以说,“假日经济”一经诞生,就和“黄金周”这个概念连在一起。事实也正如此,每一个“黄金周”都是金光闪耀。2000年第一个黄金周,国庆7天长假里,全国居民国内旅游的人数达5500万人次;2002年第6个黄金周,“五一”7天长假,全国共接待旅游者8210万人次。 市场风云变幻莫测。2000年国庆节来临之前,各个行业都做了充分准备。管理部门忙着制定规章,铁路、民航、公路忙着加开车辆增加运力,饭店、宾馆尽一切力量腾空客房,各个旅行社订票、订车、订房,忙得不亦乐乎。但预料中的火爆景象并未出现,许多商家都说是“赔本赚吆喝”。 此后,“假日经济”归于平稳并走向理性,这得益于我们逐步摸索出了一套满足假日急速膨胀的消费需求的办法。2000年的两次长假,一热一冷,经此洗礼,有关专家一致认为,应把关注点放在开发多种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等内在内容上,让消费者过得休闲、过得舒适,才能抓住“假日经济”商机,扩大假日消费,拉动内需。消费者也把消遣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更新,不再挤旅游一条“华山”道,使假日休闲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政府部门保持了对“假日经济”的高度重视。2000年“五一”过后,应运而生了“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制度”,每到长假,新闻媒体上天天发布这样的公告,告诉消费者,景点有无床位,有无接纳能力,人多不多,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交通运输部门也成熟起来。加开的车不但越来越多,而且往旅客想去的地方开,车票全面告急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但是,我们必须同时看到,“假日经济”逐渐走向理性后,消费者对休假的质量要求更高了,人们不再满足于“到此一游”。这意味着,如果商家拿不出符合消费者需要的新的服务产品,“假日经济”带来的商机将越来越少,“黄金周”的“黄金”成色将越来越低。 虽然“假日经济”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生活的一部分,但是,我国的旅游景点、旅游企业、商业企业等,不少仍然停留在老一套的思维和服务方式上,以为旅游仍然是提供给少数富裕人的特别产品,价格当然应该高点,保持着原来的“贵族之气”,大发“假日财”。 专家建议,今后发展假日经济,必须把市场竞争的主流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并调整老一套的假日经济各环节的产品、价格、服务,使之贴近大众。企业要依靠提供信得过的服务,树立自己的品牌。几次长假期竞争下来,信用好的企业赢得居民的货币选票,信用不好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这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 除假日旅游和购物外,假日经济有更丰富的内涵,内涵的主要要领是节日长假期的欢乐气氛诱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浪潮。围绕这个意愿,可开发多方面产品,既满足消费者需要,又抓住商机。如引导人们到郊区种菜、引导人们读书充电、丰富文艺产品引导人们赏析等。这仍是一个有待于进一步开发的领域,大有潜力。在国外,造币厂,汽车或飞机制造企业都是旅游项目。据了解,首钢今年“十一”安排了3条旅游路线,旅客可游览炼铁厂、炼钢厂、高速线材厂等。 我们正处于对“假日经济”进行调整适应的磨合阶段。由于假日经济的特性,仍然需要政府部门时刻关注并及时调控。在磨合当中,我们只有把根本出发点放在真正为消费者提供完善服务上,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才能呵护、推动“假日经济”逐步走上繁荣稳定的轨道,驶进一个崭新的阶段。

假日经济是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假日经济的出现对于我国长期疲软的消费市场产生了无可比拟的拉动作用。假日旅游是假日经济的主角,假日旅游对假日经济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假日经济不等于旅游经济。假日经济是由各种需求、供给和资源配置所引起的经济行为,其消费条件是既要有钱,又要有闲,还要有文化。消费层次越高,其文化特征越浓,文化含量越大,其消费外延越广。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休闲消费方式,是假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旅游的方式把假日经济的各种消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综合体现。光阴似箭,一年一度的“十一”旅游黄金周又到了眼前,据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各地相关部门已做好一切准备,迎接这个“盆满钵盈”的黄金时段。但是,事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美好,因为在经历了去年“五一”的狂热,“十一”的冷静以及今年“五一”的成熟心态后,广大消费者将会以一个更加平静的心态去度过这个“黄金周”。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相关部门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的时候,以更加务实的作风真正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制定相应适用的政策,切实使假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假日经济是伴随着我国第一个“黄金周”而出现的。 1999年 9月,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双休日的试行后,决定增加广大劳动者的休闲时间,将春节、“五一”、“十一” 3个中国人民生活中最重要节日的休息时间延长为 7天,于是“黄金周”的概念应运而生,在旅游管理部门的心中,这是一个难得的赚钱机会;在广大老百姓心中,这是一个难得的旅游休闲的假期。所以在第一个“五一”黄金周到来之际,没有做好任何物质准备的旅游管理部门和没有做好任何心理准备的广大消费者“一拥而上”,造成了公园、景点、名胜古迹“人满为患”,名山、秀水、风景名胜“怨声载道”,交通、住宿、旅行社“异常爆满”……美好的时光却没有美好的享受,第一个“黄金周”就在这样一个状态下度过了。到了“十一”,各管理部门接受教训,早早做好了一切准备,然而广大消费者也接受教训,“十一”前两天人们出奇地冷静,直到第三天人们才开始大批的出游。今年“五一”,成熟的广大消费者采取了既要玩好又要休息好的方式,有意识地安排好了时间,因此整个“黄金周”无论各相关部门还是广大消费者均过得有条不紊,皆大欢喜。经过对以上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经历了第一个黄金周的“狂热”、第二个黄金周的“冷静”以及第三个黄金周的“成熟”之后,即将到来的第四个黄金周将是平静祥和、丰富多彩的一个长假。人们将采取更加多样化的方式、方法,更加合理性的时间支配度过这段美好的时光。拉动假日经济只靠两个黄金周吗?“黄金周”假日旅游推动了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城市出租车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资源优势向产业化优势的转化以及一些地区特色经济的形成。这是国办( 2000) 46号文件对“黄金周”功能与作用的定位。沿着我国假日经济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已成为我国“假日旅游经济”的支柱,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们已成为“假日经济”的代名词,一提假日经济,必然是“五一”、“十一”、“黄金周”这些字眼以及这些日子所带来的收入统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让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假日经济”。假日经济是因为人们节假工余时间集中的、多样的、综合性消费而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现象,假日经济的实质是社会经济结构转轨变型期必然出现的一种拉动消费的经济形态。假日经济的特征表现在 6个方面:一是发生的时间特征明显,均是在休假期较长的节假日、双休日;二是来到的突发性与阶段性,现象是井喷式洪流;三是消费群体的广泛性,几乎凡是有闲暇的人们都有现实的和潜在的消费需求;四是指消费指向相对集中,就是说大多数消费者会一改往日的生活习惯,倾向于以旅游为主的外出流动消费;五是消费档次的多层次性,不同收入水平有不同的消费需求标准;六是消费目的的多样性,即以不同精神或物质取向为目的的消费构成各种不同的消费形式。以上的概念告诉我们,假日经济是一个、适当的消费;也就是说,这个系统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每一个假日之中,并不仅仅存在于几个长假、几个“黄金周”中,只不过在这些时段中表现得比较集中、比较明显罢了。去年“五一”,全国居民外出旅游达 4600万人次,旅游花费 181亿人民币,仅从铁路出行的旅客就达到 2600多万人;而“十一”外出人数就比预计的减少了许多,铁路运量下降了 8.9%;到了今年“五一”,出游者大增,达到 7376.6万人次,旅游收入 288亿元。这其中有一个现象,就是在全部出游者当中,过夜旅游者为 2368万人,一日游旅客则为 5008万人,后者超出前者一倍多。由此可见,在 7天的长假中,人们并不是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玩上,更多的人们选择的是一日游、两日游、三日游,所以仅靠两个“黄金周”就想赚个“盆满钵盈”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而做好所有假日,特别是做好每周一个双休日的假日旅游的大文章,继而做大假日经济才是旅游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做大假日经济的前提是做好每个假日的旅游经济在我国,一年 365天中节假日有 110天,除去“五一”、“十一”、春节 3个长假,还有 80多天的假期,占到假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广大消费者由于年龄、文化、地域、价值观念的不同,因而对休闲时间的支配也不尽相同,分为若干个层次。离退休的老人,闲暇时间多,只要天气不错,身体允许,在有组织、有计划的基础上,出游时间是非常灵活的;中年人平时工作繁忙,双休日主要用来处理家事、调节身心,偶尔心情好也可以出游;青年人,特别是大中专学生,热情活泼,是双休日和节假日旅游的生力军。在这几个层次中,我们可以看出,至少两个层次的人群是可以在占总数三分之二的日常假期中出游的群体。假日旅游的消费主要包括精神文化消费和商品物质消费。这两种消费在个人的实际消费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所占比重同消费者实际需求有着密切关系。随着假日经济的发展,物质消费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小,而精神文化消费将会越来越大,这是因为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并达到一定程度后,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就表现在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上。就目前假日经济在我国的表现来看,以外出旅游为主的精神文化消费已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做好每个假日中精神文化消费将是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做好假日经济的核心。假日旅游是假日经济的主体,它包括假日旅游资源开发,假日旅游产品开发两个主要方面,假日旅游资源开发有长途旅游和短途出游两个方面,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和人们假日旅游心理的成熟,利用普通假日进行短途旅游将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首选,因而开发日常假日的短途旅游会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假日旅游产品必须有它的突出主题,它是旅游产品的灵魂,要以旅游者最大的满意度为服务的最高质量目标,因而必须采用多种活动组合来丰富旅游的内容,并从多个不同的活动中调动、调节,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不同需求,使旅游者得到最大的享受。旅游产品组合可以采取下面几种方式:项目组合是多个旅游方式的有机结合,它能不断激发旅游者的兴趣,满足旅游者观赏风光、愉悦身心、增长知识、增进友谊、锻炼身体等综合需求;时间组合是根据旅游者年龄、身体、情绪的不同而采取的方式,它像演奏一首乐曲,轻重缓急、高低起伏,各种活动衔接紧凑而不紧张,刺激性与休闲性相得益彰;空间组合是适合主题突出的旅游方式,如“五岳名山”游、“古代民居游”等各景点距离较远但主题突出的游览项目;游客组合针对的是不同消费者群体,适合单位团、家庭团、同学团、朋友团、散客团等群体的旅游;功能组合是针对一个景区在吃、 住、行、游、购、娱几个方面综合服务能力方面而言的,它直接体现一个或若干个景点的综合能力。这几个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使用,关键是要求我们的管理、服务部门多下工夫,多想办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不断增添、变换、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让我们的假日旅游经济,特别是日常假日的旅游经济发展起来,继而推动我国假日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立完善、协调、成熟、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体系假日旅游是假日经济的主角,研究假日经济必须研究假日旅游。我国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如何发展现有旅游资源,开发更多的新型旅游资源是全社会应该共同关心的问题。旅游是一个综合产业,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密切相关,涉及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至今我国政府还没有一个旅游管理的权利部门,国家旅游局及各下属旅游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只局限在旅游组织的范围内,而与之相关联的交通、景点、风景名胜全都分属于交通、铁道、民航、园林局、文物局的管辖范围之内,这就很难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步伐;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市场得不到有效调节,严重阻碍了我国假日旅游市场的形成,制约了假日经济的良好发展。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状况,去年下半年,由国家旅游局牵头,国家计委、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等 14个部委局组成了“全国假日旅游协调部级会议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200个重点旅游城市也分别组建了假日旅游专门机构,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从组织上保障了假日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今年 1月初,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旅游发展工作会议”,朱�基总理、钱其琛副总理参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这是 10几年来中国第一次召开的高规格、高层次、大范围的旅游工作会议;今年 4月 11日,国务院又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 9号文件),提出了在 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并要求全国各行各业立即行动起来,为尽早实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在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台的前提下,各省市也纷纷行动起来,出台各种政策,优化区域环境,许多地方还将旅游业发展与经济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旅游促经济,以经济促发展,使我国的旅游事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累计达到 5026� 24万人次,同比增长 5� 85%;旅游外汇收入高达 100亿美元,同比增长 9� 99%。2001年 9月 4日,在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上,全国假日办、国家旅游局又全面部署了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工作,提出了全力以赴,争取实现“安全、秩序、效益”三丰收的目标,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并对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工作做了具体规划和安排。同以往相比,这次的安排部署更加适应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适合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发展经济的专项活动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各地区、各部门也因地制宜,详细安排部署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十一”黄金周的工作安排,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静、祥和、舒适的节日。假日经济是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假日经济的出现对于我国长期疲软的消费市场产生了无可比拟的拉动作用。假日旅游是假日经济的主角,假日旅游对假日经济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假日经济不等于旅游经济。假日经济是由各种需求、供给和资源配置所引起的经济行为,其消费条件是既要有钱,又要有闲,还要有文化。消费层次越高,其文化特征越浓,文化含量越大,其消费外延越广。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休闲消费方式,是假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旅游的方式把假日经济的各种消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综合体现。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假日经济将会使内需进一步扩大,更大程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认识假日经济,研究假日经济,较好地解决假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设一个完善、协调、成熟、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体系,是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旅游行业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只有合理调整假期,调节市场,充分发挥现有旅游设施和交通运输的作用,使旅游行业与其他行业的配置更加合理,才能使假日经济这一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得以更好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摘 要] 以我国目前假日经济为研究背景,阐述了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揭示了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发展现存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丰富我国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的理论研究,并为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思路。[关键词] 冰雪旅游产业 假日经济 体育产业假日体育经济主要是指由人民群众在节假日中的体育消费行为而实现的商品价值总量。假日体育经济是体育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好转和改善,使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用于健身娱乐、休闲旅游消费的比重日益上升, 使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到冰雪体育活动中来,带动了区域体育产业的发展,它的迅速发展势必成为部分地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冰雪体育是风行世界的广大群众都喜欢的活动,是一项集休闲、健身、娱乐和度假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运动项目。体育冰雪旅游的开展,有助于增进国民的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增进国际间的交流,弘扬民族的传统文化。一、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在假日经济中的地位在假日经济发展潮流中,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经济活动中文化含量日益扩大,文化的作用渗透到商品经济的各个领域,也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动力。冰雪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及其产业化,是一种极具开发价值的可持续发展的朝阳产业。因此,冰雪旅游产业的发展,必将推动假日经济的加速发展,而假日经济的发展又必然促进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的复兴。如今,从东北三省省会城市到西北的新疆,全国已有27个城市打出了“冰雪牌”,体育冰雪旅游在国内正形成强劲的发展势头。发展体育冰雪旅游,既能丰富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增强国民体质,培养冰雪体育运动人才,又能带动和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促使体育产业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体育需求,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二、假日经济中的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前景1.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节假日的增多为冰雪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带来新契机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民收入增加,为假日体育消费奠定了经济基础。为拉动经济发展,政府提出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自1999年国务院根据居民的需求,增加法定假日之后,2007年11月再次调整法定节假日,为居民消费、休闲度假提供了充裕的时间,从而奠定了假日经济坚实的基础。同时,人们利用假日闲暇时间开展诸如体育旅游、娱乐等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来调节身心。人们渴望在轻松欢乐的文化氛围中,使平时为了谋生而忙碌的人们疲劳倦困的身体得到逐步恢复,紧张压抑精神得到解脱,身心得到自我调适,人类对健康的需求也为冰雪体育旅游的开发提供了重要的条件。2.假日经济的发展为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开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随着假日经济的发展,物质消费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小,而精神文化消费将会越来越大,消费者追求生活质量,渴望满足享受型、发展型消费观念日趋成熟化,并日益趋向理性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和体育价值的新取向.由于人们对体育健身、体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体育消费支出的比例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例也逐步增加。健康加快乐等于幸福的理念正在被国人所认同,花钱买健康己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时尚,也为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的开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三、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1.缺乏相关的政策扶持和宏观调控对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远远不够,缺少扶持冰雪体育产业发展的明确政策,尤其在用地、税收和投资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在宏观调控方面,由于体育冰雪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对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的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关调控机制还未形成,由此造成的产业项目重复投资现象严重,尤其在滑雪场建设上,众多企业蜂拥而上,造成整个行业利润下降,也引出了诸如无序竞争等间题。2.产业内部发展不协调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本体产业滞后、中介产业缺位。由于我国经济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尚不到位,俱乐部制并没有在冰雪体育项目中推开,致使冰雪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市场主体不明确,竞赛电视转播权收入和广告收入都十分低,使得冰雪体育的巨大投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从而影响社会资本向冰雪体育本体产业的流动。相对于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和冰雪健身娱乐业的发展,竞赛表演业的发展速度十分迟缓,并与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脱节。此外,由于中介产业的缺位,一方面使冰雪体育本体产业的发展活力不够,效益不高;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了外围产业规模的拓展和效能的升级。四、假日经济环境下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化发展对策1.转变观念,加强组织领导体育冰雪旅游产业资源的开发是假日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整时期社会资金寻求新投资领域的必然选择,将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也为体育冰雪旅游走产业化道路提供了一条可持续发展途径。在经济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体育冰雪旅游与假日经济的互融、互动和互促。充分利用各地区资源,有重点的突出挖掘、培育具有地域、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冰雪旅游产业。2.形成完整的冰雪产业体系首先要有一个高水平的规划。在规划中应对最优的冰雪资源结合配套设施,结合可借助条件,组合成若干个在时间、空间上布局比较合理的冰雪旅游区。政府扶植,多元化投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冰雪产业实行联合开发,尽快形成以冰雪旅游为龙头的冰雪产业完整体系,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开发,开发系列冰雪旅游及配套产品,推动冰雪产业市场化、规模化,使冰雪旅游真正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3.培养一支合格的体育冰雪旅游文化产业队伍体育冰雪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冰雪旅游地区要致力于本地区冰雪体育资源的存量盘活,就要真正认识到体育冰雪旅游经济超常规增长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把知识与人才作为第一生产力,必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的高层次的体育冰雪旅游产业经营人才。应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文化修养高,即懂体育冰雪旅游知识,又有经济头脑的专业管理队伍,加强对冰雪体育旅游市场的预测分析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建设和完善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创新体系,为假日经济环境下民族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基础。4.发挥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优势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双重性,构成了体育冰雪旅游的厚重性与区域性,要开发北方地区冰雪旅游资源优势,要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自身的积累与投资能力,不能盲目攀比和模仿照搬。凸现体育冰雪旅游产业在假日经济发展中的潜在力量。形成规模效应,通过极化和扩散效应,加速要素的集中和重新配置,形成真正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冰雪体育旅游产业和产业群。要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核心,产品为中心,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组成联合舰队,不断提高市场竟争力,形成具有民特色和地域特色优势突出的冰雪体育旅游产业新格局。5.实施体育冰雪旅游升级战略,做大做强冰雪旅游通过开发体育冰雪旅游、冰雕雪塑、地域文化、北方民俗、特色餐饮组合性产品增强综合竞争力,打造大型冰雪乐园。要指导具备建设条件的滑雪场、滑冰场,做好大型儿童滑雪、滑冰场项目建设。要积极与宣传、广电部门协调,力争在卫星电视开通滑雪旅游频道,加大人们对冰雪旅游的了解。要延伸冰雪旅游产业链条,通过引资合作,发展雪具、滑雪服装、索道、缆车、造雪机、压雪机、雪地摩托等滑雪用品和装备,逐步发展壮大体育冰雪旅游配套产业。因此,有关部门要提高体育冰雪旅游对假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体育冰雪旅游潜藏的巨大商机和社会效益,对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政策性的优惠和支持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大体育雪旅旅游的宣传力度。把体育冰雪旅游作为无形产品可以拓宽居民的消费领域,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消费结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健康、审美等发展需求。参考文献:[1]杨萍等:我国假日体育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3(2)[2]连桂红:假日经济与体育产业发展的互动[J].体育文化导刊,2002(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论文

他在学术界的造诣是出版了多部优秀作品,并且在重要平台发表了论文。

他出版过很多部中国的法律书籍,并且帮助很多大学生成功的考研。

西窗法雨的英文名:West window law rain

《西窗法雨》是1996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星,于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其后花城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并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8年再版,共三个版本。该书通过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现象,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作者简介:刘星,北京人。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曾为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小学。据了解,21年前孟钰上的是小学,那时候她还小,估计毛都没长齐,肯定是小学。请确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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